千千看书>都市现代>先婚后爱的我们>第五十六章

爱情宛如一支万花筒,只要有足够的火力将引线点燃,它就能获得离弦之箭的勇气与魄力,冲上半空炸出一朵绚丽多彩的烟花。这样的花,有幸见识过的男人和女人,最后成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最佳伴侣。这是美好的爱情。不美好的爱情,就像生活中的不幸,各有各的不美好,却又无一例外的不会缺少一根追着鸳鸯痛打的棒子。

我喝了一口茶,少人光顾的咖啡厅,弥漫着暗黄色的灯光,三个服务生小哥哥,一个比一个垂头还丧气,从我坐着的角度看过去,这三个怂货比三捆烂咸菜还要形如枯槁。这样的氛围,在我一贯粗俗又粗暴的认知里,总是偏执的相信,应该用来听或是讲鬼故事。而不是此刻耳边娓娓道来的爱情悲剧。

“我跟阿笙,说来你一定不会相信,是他先追的我。”

呃,关于这一点,确实有点难以置信。

我呃了一下,语气淡泊:“意料之外,情理当中,没有什么信不信的。”

苏芯抿了抿嘴,浅浅的眼窝难以阻挡那一抹由内自外迅速蔓延扩展的小得意。她左手的拇指与食指捏着一柄精瘦的小钢勺,光从她手上的动作来看,多少有点像古代搅乱风云的谋士,似乎要耗尽毕生心血将那杯早已冷却的咖啡,搅出一个鸡犬不宁。

美貌又藏着心思的女人,姜北笙这个前任大有赶超本姑娘前任的趋势。我不厚道的笑了笑:前任这个东西,怎么都是些不省油的灯?

“跟阿笙认识的时候,我身边已经有了一个青梅竹马的男朋友。”

一个不光彩的开场白,让姜北笙顿是变得猥琐。

我单手支脸,另一手握着玻璃杯的杯骨,极力隐藏着自己想要狂妄大笑一场的冲动,继续往下听。

豪门里的爱情,就像豪门里的人,穷到只剩下钱的梗一样,千篇一律得毫无新意。

被苏芯甩掉的青梅竹马男友,正是苏父生意搭档的独子,就是这样一出门当户对,一加一大于二的豪门联姻,在半途之中,被姜北笙这个程咬金横插一杠。这么倒霉催的事,别说苏父,就是菜菜子这种寻常父母,一时片刻也难以接受。

根据苏芯给出的时间线,姜北笙追她的时候,他26岁,她23岁。惺惺相惜的爱情,谁追谁从来都只是一个幌子,没到半月,她就干净利索的将那位青梅竹马断得不留半点余地,一头扎进了姜北笙寒酸的怀抱。

六年来,追着这对悲情鸳鸯痛打的棒子,从最初的苏父,变成了最后的苏母,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本姑娘这位局外人,如今却阴差阳错的成了取代苏母,恒更在他二人中间最终也是打得最狠的那根棒子。

呃,大千世界,大概再也找不出比我更无辜的棒子了。

我叹了口气。

这口气在苏芯眼里,却成了她的机会,只见她弯弯的眉睫突然快速扇动起来,就像黄蜂猛然冲向食物时,震动的翅膀,阴谋与危险四起。

“阿笙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过去的六年,他拒绝了我爸爸所有善意与好心的安排,我对他的拒绝很生气。或许这就是男人与女人对待爱情的区别。我的想法很简单,我是爸爸的女儿,他是我要嫁的丈夫,岳父提携一下未来女婿,跟父母助力子女事业不是一样的道理吗?可他有他想法,他坚持认为我爸爸的帮助,除了亵渎他的感情之外再没有任何存在意义。为什么男人总是要把自私当做自尊坚守呢?两个相爱却比阻扰的人,难道不是先妥协着在一起更重要吗?”

苏芯嘴角荡出淡淡一缕哀愁:“我们为此争吵过无数次,有过疲倦期,有过短暂离开的时候,也有过分手的念头。但再多的纷争最后都架不住阿笙爱我,和我对阿笙刻骨铭心的爱,我们就像小时候邻居家吵不散打不跑的两个孩子,总会在冷淡过后又心无芥蒂的重归于好。”

重归于好?

我眉头微微一扬,端起杯子佯装喝茶,实则是掩嘴轻笑。

成年人逃避现实的方法总是缅怀过去,缅怀再也不会回来的小时候。尤其是在对这个世界或是对某个人、某件事流露出无能为力的失望时,对孩提时吵不散打不跑的友谊就越不可节制的怀念着。却俨然忘了,这种吵不散打不跑,并不在于情谊的浓厚与深奥,仅仅只是这样两个主角,是被保护在成年人羽翼下,算计与阴谋,无情与冷酷还不曾根植于心底脑海的孩子。

用孩子时的天真无知追悔成年人利益权衡后的抉择,苏芯这份伤情,看来是真的。

虽然是真的,但我这个假的也不能不假戏真做。

就如姜北笙所说,这个世界上,买不到后悔药。

我放下杯子,淡淡一笑:“不锈钢制的碗虽然摔不破,但摔的次数多了,总会留下难以消弭的划痕。你们吵了六年,这份爱情即算吵不淡,也该吵累了。姜北笙选择我,或许就如你心里真正想说却还没有说出口的话一样,他对你,仍然爱且深爱着,对我,只是逃避一份太过沉重的爱情,不得不利用的一个手段。但生活不尽是爱情,所以,面对这样一个实情,我还是要告诉你,我不会为了姜北笙的一个过去,就草率的跟他把这个婚离了。至于他最后会不会服从于心,选择跟我离婚,而重新回到你身边,我想答案已经出来了。”

我说到我不会离婚时,苏芯的脸色只有一瞬间的微变,等我说完最后这句话,她那对如小鹿般迷人的瞳孔,像一个身强体健的人突然得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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