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傻妹穿越追玉堂之北宋篇>第27章 状元案(三)

丽滋见展雪发问,更加得意地说道:“我会把状元的所有丫环都集中起来,一个一个的跟白大哥喝酒,如果想打白大哥主意的,多半是凶手。”

“为什么?”展雪又问道。

“白大哥这么英俊潇洒,又是朝廷命官,一般的丫环跟我一样,只敢心里想一想。如果敢付诸行动的,就是嫌疑犯,比如说,故意把酒洒在白大哥身上,然后靠近白大哥,帮他擦干,就符合我说的特征。所以,只需白大哥和丫环喝喝酒,这个案子就破啦。”

展雪赞道:“丽滋,你的想法很奇特,不过,不无道理。我以前和白大哥一起办案,在调查中,女人遇见白大哥时,她们就两眼放光,开始整理头发。”

丽滋又道:“能理解,我每天见白大哥之前,也是不由自主地整理头发,没办法,白大哥太耀眼啦。”

白浩弘笑着说道:“丽滋,你整理过头发吗?为何我看到你的头发总是乱蓬蓬的?”

“白大哥,那是因为大宋的发型不好梳,我已经尽力啦。在我家乡,头发披着就行啦。”

展雪看了看丽滋的头发,说道:“丽滋的头发太短,不好弄。白大哥,回京后,得找个擅长梳理头发的丫环跟着丽滋,如果丽滋的头发不是这么乱糟糟的,就更漂亮啦。”

“雪姐,我不要丫环伺候,我可以到白府当丫环,自食其力。”

“那怎么行!你是白大哥的义妹,怎么能做丫环?!”

白浩弘也笑道:“我们家可不要你这么笨的丫环。”

“我哪里笨了?刚才你还夸我聪明,不用看现场就能破案。”

“你当是表扬你呀?”

“难道不是吗?”

听到丽滋的回答,白浩弘和展雪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三人吃完早饭,赶到李保贵住的小宅院,见县衙捕头张胜带着几个捕快正忙前忙后,勘查现场。白浩弘和展雪走上前去,拿出腰牌,表明身份后,张捕头客气地请他们进屋,丽滋也跟了进去。

进屋后,就见桌椅倒地,李保贵双目圆睁、七窍流血,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丽滋骤然看到状元的尸体,吓得大叫一声,跑了出去,呕吐起来,白浩弘和展雪则不为所动,开始认真地勘查现场。

白浩弘在床脚边发现一块布条,像是刚从衣服上撕下来的,他把布条递给展雪。展雪接过布条,仔细地看了看,然后收了起来。两人细心地搜查了房间的每个角落,没有再发现可疑物品。

白浩弘走出屋后,向张捕头询问了情况,张捕头说道:“好像是自杀,这里还有状元的遗书。”说完,从怀里拿出李保贵的遗书,递给白浩弘。

白浩弘和展雪看完遗书后,还给了张捕头,又把刚才发现的那块布条也交给了他,并解释道:“这是在屋里床脚边发现的,也许对你们破案有用。”

白浩弘走到丽滋身边,见她扶着门前的一棵树,像是还想吐,便笑道:“破案天才,怎么看见个尸体就吓成这样了?”

“白大哥,我看电视时,遇到尸体的镜头,我都闭眼不看,今天是我第一次看到尸体,而且还是真正的尸体,刚才把我吓得够呛。我现在都不敢闭眼,一闭上眼,那恐怖的景象就会浮现在眼前。今晚,我得找小二多要几根蜡烛,点着蜡烛睡觉才行。”

这时,展雪正好走过来,听到丽滋最后两句话,说道:“丽滋,你真没出息,把它当作猪血不就行啦!你要是实在怕,今晚,我把腰刀借给你。”

“我不要,尸体的样子太吓人,我要刀有什么用?”

展雪伏在丽滋耳边,悄声说道:“你胆子太小了,白大哥可不喜欢胆小鬼。”

丽滋一听,马上站直身体,呵呵一笑,说道:“哈哈,你们全上当了!我最喜欢看尸体了,一点也不害怕,我是逗你们的。”

丽滋怕白浩弘不相信,接着又说道:“我走出房来,可不是因为害怕,而是为了独自一人静静地在树下想问题。从李保贵尸体附近的桌椅倒地这一点,可以判断出:状元死前曾和人打斗过。他打不过凶手,被按住,给灌下了毒药。”

白浩弘解释道:“丽滋,一个人喝了砒霜后,会非常痛苦,痛得满地乱滚时,也会弄得桌椅倒地。”

丽滋一听,觉得自己又出丑了,忙说道:“白大哥,我们再去项干家找找他吧,不能完全指望马如县的衙役啊。”

展雪附和道:“也是,多去几次,说不定能碰到。”

于是三人一起来到项干家,丽滋为了挽回面子,想在白浩弘面前显示自己能干,她第一个冲进屋内,但屋内空无一人,丽滋又朝床下看,仍然没有发现项干。丽滋对刚刚进屋的白浩弘说道:“项干不在家,我们得查查他有没有留下藏身之地的线索。”

白浩弘也正有此意,三人便在房中找了一会儿,但什么线索也没有。丽滋看到有件衣服扔在床的脚头,就拿起来说道:“常言说:衣服不能随便扔在床上,特别是不能放在脚头,会把脚癣传到身上的。你们看,项干就不知道这点。”

白浩弘眼尖,一下就注意到衣服是破的,忙把衣服拿过来仔细观看,然后对展雪说道:“李保贵家的那块布条,好像就是从这件衣服上撕下来的。”

展押茫说道:“不错,待会儿我把这件衣服交给县衙。白大哥,一定是项干那小子干的!昨天,他就当众说,要杀了状元,动机也有,肯定是项干逼迫李保贵写下遗书后,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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