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玄幻奇幻>你被我附身了>第4章 陈清风

不多时,一个斯斯文文的年轻男子进屋,双手拱起,身躯微倾,“小生陈清风,见过捕头大人。”

张宁抬头一瞧,这陈清风面如冠玉,仪表堂堂,头上梳着发髻,模样倒是好看,怪不得郑莲儿能看上他。

只是身形单薄,弱不禁风,典型手无缚鸡之力的白面书生。

说话时,陈清风眉眼不敢抬,双腿不敢张,身形不敢直,唯唯诺诺,畏畏缩缩,性格显然懦弱胆小。

“你就是郑莲儿的夫君,郑家的姑爷?”张宁故意提高嗓音,如雷喝道。

陈清风吓得一软,差点跪在地上,“是是,小生正是!”

这样的柔弱书生,不可能是杀人而食的凶手吧!

当然,不排除陈清风在伪装,或者雇凶杀人。

“坐!”张宁收敛厉色,转而温言道,同时告退左右的捕快,单独与陈清风会话。

“谢大人!”陈清风战战兢兢,小心坐在椅子上,眼睛低垂偷偷看着张宁。

“陈公子,家境如何?”张宁问道。

陈清风面露苦色,“小生家境贫寒,虽中了功名,却无甚前途,先前只能靠卖字画为生。”

“你能入赘郑家,真是积福不浅啊,”张宁叹道,“财色双收,令人羡慕。”

陈清风愣了下,突然直起腰板,语气变重,“大人误会了,小生既非贪财,也非好色,而是真心实意喜欢莲儿,愿与她白头偕老。”

张宁笑了笑,没想到还是个相信爱情的傻瓜,自从大学毕业后,他就与“爱情”二字绝缘了,那是世上最贵的奢侈品。

“陈公子,你与郑莲儿如何相识,可方便告知?”张宁道。

陈清风点了点头,边回忆边说,眼中闪着甜甜的光芒。

原来,郑莲儿是个喜欢舞文弄墨的才女,半年前曾举办一场诗会。陈清风受邀前去,他可不是绣花枕头,而是诗画双绝的才子,在诗会上与郑莲儿一唱一和,尽显奇才,从此一见钟情,互相爱慕。

半年来,二人时常偷偷见面,如胶似漆,俨然成了一对令人羡煞的鸳鸯。

郑开云和郑夫人起初都不同意,但无奈于郑莲儿的坚持,他们并非食古不化的父母,又知道女儿是不肯屈服的性子,最终不得不应了婚事。

成亲后,陈清风和郑莲儿恩恩爱爱,举案齐眉,传为县城的一段佳话。

听完,张宁倒有些小小羡慕。

才子佳人,比翼双飞,实在是人间难得。

“陈公子,成亲半月来,听说你隔三岔五回老家,真是为了探望爹娘么?”张宁问道。

他从郑开云口中打听了,陈清风昨天不是第一次回老家,成亲后隔个三五日就回去一次,昨儿已经是第三次。

陈清风的父母身体硬朗,按说不必如此挂怀。

此时,陈清风挠了挠头,缄默不语,耷拉着脑袋。

“说!”张宁的语气,陡然严厉。

陈清风咬了咬牙,似乎有难言之隐,迫于压力还是开口:“大人,那小生就直说了,请大人为小生保守秘密。”

张宁眉毛一掀,“当然,我是查案的捕头,又不是长舌妇。”

“谢大人,”陈清风向门外看了看,发现其他人都离得远,应该听不到,“其实,小生是在躲!”

“躲谁?”

“一躲我那位岳母大人,二躲莲儿。”

张宁眉头一皱,陈清风躲郑夫人情有可原,为何要躲郑莲儿呢,他们不是恩爱夫妻么?

“岳母大人一直看我不顺眼,处处为难,哪怕有一丝不好,她老人家也能把我骂个狗血淋头,”陈清风苦笑着,“所以,我只好隔三岔五去躲个清静。”

“那为何躲郑莲儿?”

陈清风挠挠头,脸庞竟是红了起来,上牙咬着下唇,像是害羞的大姑娘,“那个,大人有所不知,我这位娘子知书达理,温文尔雅,可成亲后才知她凶猛如虎,夜夜缠着我在床上欢愉,一夜少则四五次,多则七八次!”

“如此交欢,我这小身板哪受得了,白天浑浑噩噩,萎靡不振,连读书的劲头都没了,只好回家躲个一晚。”

张宁呆了。

陈清风,你这是给老子撒狗粮么?

老子一个单身狗,不对,一个单身鬼,做个副本还要吃狗粮!

天理何在!

“咳咳,原来如此。”张宁收起羡慕的目光,又盘问了几个问题,陈清风都老老实实回答。

这书生胆小实诚,问啥说啥,虽对郑夫人的刁难不满,但看不出丝毫能买凶杀人的迹象。

当然,嫌疑还是有的。

张宁问完后,将陈清风放了出去。

郑莲儿一直在外面等着,她昨晚哭了一宿,眼圈红红的。

见面后,二人搂抱在一起,互相安慰。

张宁没兴趣吃这份狗粮,赶紧整理案件和线索。

现在看来,郑夫人之死有两个可能。

一,凶手的目标是郑夫人,这是一场有预谋的杀人,那嫌疑最大的是陈清风。

二,凶手是个吃人肉的妖怪,杀郑夫人是猎食,且还会继续在郑家狩猎。若是这样,那嫌疑最大的人,是郑莲儿。

张宁吩咐捕快一定要看好这二人,寸步不离,且绝不许他们离开这个院子。

无论如何,必须尽力做到万无一失。

张宁不敢松懈。

……

不知不觉,日薄西山。

傍晚。

“捕头,忙了一天,吃点东西吧,晚饭已经准备好了。”郑开云跑来,道。

张宁点点头,“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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