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密且高,风一吹绿浪滚滚,哪还有来时的踪迹。
李孑试着往回走了一段距离。
看着前面不远的断崖,行吧,错了!
换个方向继续走。
抬头看着面前的山坡,好吧,又错了!
再换一个方向。
坐下的枣红马儿突然仰天打了一个响鼻,瞬间加快了速度。
幸而李孑时刻握紧了缰绳,这才没被突然的加速给甩出去。
很快,地面出现微微颤动起来,耳边也响起无数马蹄齐齐踏在地面上的声音。
座下枣红马没用指挥自己停下,李孑垂眸,看向前方。
她现在所在的是个小山坡的顶端,就在她的正前方。
层云翻卷,万马奔腾。
铁蹄踏在地面上轰隆作响,震得地面都在剧烈地抖动。
无数毛色各异的神骏马匹,从她面前飞掠而过,四肢矫健,曲线流畅,几乎一致的马蹄声每一次踏下,都如同一记响亮的鼓点,敲击在心头。
李孑下意识地屏住呼吸,一时间震撼到几不能言。
云琛到达马场后,等了一会也没见那位李院长到达,回会想到那位几乎可以跟自己并驾齐驱的速度,就只有一个解释了。
人带着马,一起跑偏了。
他把后面马车里的三个小家伙交给马场里负责照看马匹的下属,又把马群赶出马厩放风,随后便调转马头回去找人。
他猜测,要是人跑得不太偏,马场中群马奔跑的声响足以把人给引过来。
果然,他这边找人未果回来,这位已经被马儿带回来了。
李孑耳朵里充斥的都是轰隆隆的马蹄声,直到身旁不远又出现了一个黑色的马头,才转过看过去,见是云琛,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这会她就算扯着嗓子说话,估计旁边的人也听不清。
等了一会,马群跑远了,李孑按了按突突跳的太阳穴,称赞道:“云世子,这般万马奔腾,铁驰兵河的盛景,李孑还是平生第一次见。只能以震撼二字来表达在下此刻心头感受了!”
云琛看了眼跑完一圈又快要跑回来的马群,“您谬赞了!李院长,我们暂且退后一些距离,这声响太大,再多听会就要头疼了。”
李孑点点头,“好。”
两人牵马后退了一段距离后,马群再一次奔腾而过。
不远处的小山坡上。
云稳看着身旁两个张大嘴巴看着万马奔腾而过的新伙伴,笑得一脸得意:“怎么样,你们都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马一起跑圈吧?现在是不是觉得脑子轰隆隆地响?”
团子握着明尘的手腕,目光一眨不眨地看着下方的马场,摇摇头,“没见过。”
他脑袋里现在除了轰隆隆的马蹄声,还有一种很陌生的感觉。
就像去年夏天时候姨姨给他做得那种叫做冰棒的吃食,有种从头凉到脚,心神都被面前这般场面给褫夺了的感觉。
从来不知道,这么多数也数不清的马匹一起奔跑,居然是这样一幅画面。
团子绞尽脑汁回想姨姨教他认的字,也想不出该怎么形容现在这个场景。
他偏头去看明尘,这才发现自己的小伙伴一直定在马场中一个点上,“明尘,你在看什么?”
明尘伸手指了指下方的马场群马最前后,“我在看那匹马。”
“哪一匹?最前头那个褐色皮毛的吗?”
明尘点点头。
云稳在一旁道:“那个可是马场里面的马王。这里面所有的马,都听它的话呢!”
李孑也在看那匹马王。
会引起大家的注意,是因为那匹褐色马王不单单是跑在群马最前方独占鳌头,还因为这匹马比其他的马高了整整一个个头,在群马中自然鹤立鸡群。
而且身形健壮,马蹄疾飞,只观看它奔跑就是一种享受。
云琛见李孑目光落在马王身上,便道:“那匹马儿叫追风,是家父当年在秦川高原的野马群中捡到的,那时候追风还是一匹小马驹,被狮子咬伤了一条腿,即将被野马群放弃时恰好遇到了家父,就给带了回来,治好后放养在这马场中。长大后居然混成了马王,也是让家父始料未及。”
他说着自嘲一笑,“而且追风的性子烈得很,除了家父,谁都不让骑。我少时不服气想要驯服它,差点摔断一条腿。”
“野马难驯。当年云中侯把它救治回来,追风这是念着恩情呢。”李孑感慨道,“马匹的智慧虽然不如人,但无疑最为忠诚可靠。它认定了老国公为自己的主人,自然要忠贞不二。不怪对你也不假辞色该摔就摔了!”
听到‘忠贞不二’这个形容,云琛忍不住抽抽嘴角,不过他心里还是赞同的,“李院长说得在理。不过家父最近也在发愁。”
“愁什么?”
“追风现如今正值壮年,家父早就想过要给它配种。可这家伙,”云琛面上多了分无奈,“眼光奇高,送到它那马厩的母马都给踢出来了。”
李孑听得也忍不住失笑了一声,“追风骨子里有野性,有些看不上其他自小被驯养的母马也可以理解。不过如此一来,追风的伴侣,恐怕要在同样的野马群中寻找了。”
“一匹追风已经是家父运气遇到的了,哪还敢奢望在遇到一匹落单的,还是母马。”云琛摇摇头,“这种事可以说只得看运气了。家父为此确实去过当初遇见那野马群的地方,可那群野马早已经迁徙到别处,他连影子都没能见着。”
“我倒是有个办法,就是不知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