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鹿侯说这番话的时候,感触颇多,对慕容倩的情义,在不知不觉中便表达出来。都说女人使男人成长,陈瑕在经历了这么多女子之后,也已经开始渐渐明白情爱之事,再不似刚下天山时那样懵懂。
二人四目相对,投鹿侯欲言又止,陈瑕则忽然觉得茅塞顿开,“你……喜欢小倩?”
投鹿侯的脸腾地红了,毕竟此时还有旁人在场,这种话可不能随便说出口,忙解释道:“在下岂敢?只是一片拳拳丹心,别无他意!你才是金刀驸马……”
陈瑕似乎并不在意投鹿侯喜欢小倩,反而笑道:“小倩那么聪明,那么漂亮,人那么好,你和她又年岁相当,不喜欢她才是怪事?否则慕容部落已经覆灭,你好容易逃出生天,大难不死,又何必千辛万苦来到这里?如果说你只说是因为拳拳丹心,那我说什么也不信了。”
投鹿侯可不想被人抓住什么把柄,虽然慕容倩的确是他暗恋之人,但他深知,就算慕容倩和陈瑕已经说了那么决绝的话,可她的心里始终也只有陈瑕一人。如果叫他人得知自己对慕容倩有非分之想,却于他名声和前途不利,毕竟他是个俗世中人,摆脱了不了那些红尘羁绊,明知慕容倩不会选择他,就更不想为此伤神,他的志向同样远大,不会为儿女私情而有所动摇,这一点与陈瑕大有区别。
只是一时间,他想不出什么话来反驳,而在场的几个心腹手下,全都默不作声,有的甚至神色鄙夷,显然方才自己真情流露,叫他们觉得来到天山的动机可疑。
就在这时,山洞外传来一个女子声音,“将军,我抓到了一只兔子,这下大家可以吃些好点的了。”
说话间,那女子已经跑进山洞,一眼望见陈瑕,大喜过往,“驸马,你真的来了!将军一直就说你会来的!”
陈瑕定睛一看,却是他在丘麟那里救出的那个女奴,依稀记得她有个花名就叫做“奴奴”。
“原来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奴奴把兔子扔到一边,笑道:“我本来就被赏赐给将军为奴啊,他一直把我带在身边服侍他的。独孤离叛乱时,也多亏将军舍命相救,小女子自然一生都跟随他。可惜我也帮不上他什么忙,只好偷偷跑出去抓兔子,打算给将军弄些好点的东西吃。”
投鹿侯笑道:“可真辛苦你了,我们这些大男人,躲在山洞里避风,却叫你为我等操劳。”
奴奴甜甜一笑,“将军说的哪里话,你们男人有男人的事,像打猎这种小事,我能做的,当然要替将军做了。你和驸马待我恩重如山,就算做牛做马,奴奴也心甘情愿。我本来就是奴隶嘛,这些都是应该的,算不得什么!”
投鹿侯正色道:“以后不要这么说了,你和我出生入死,共渡患难,哪里还是什么奴隶,从此你再不是奴隶……我打算娶你为正妻!”
所有人都大吃一惊,投鹿侯的这个决定实在太过突然。投鹿侯心意已决,他还不想叫陈瑕误会,自己来天山另有所图。
奴奴更是受宠若惊,赶紧跪倒在地,“这怎么可以……”
“你不愿意?”
奴奴说道:“我身份卑微,将军是人中龙凤,我哪高攀得起?”
投鹿侯一摆手,笑道:“什么人中龙凤,你看我现在落魄成这个样子,与奴隶有什么分别?你我之间又何必分什么主仆,从此你便是我妻子,血奴还有其他跟着我一起的人,是我好兄弟,等将来,我们重振鲜卑联盟之后,我投鹿侯的部落就为几个兄弟共有,大家意下如何?”
虽然这只是一个空头许诺,谁知道将来会怎样?但是投鹿侯的话,却叫人听了精神大振,心里暖和。奴奴更是欢喜得不知说什么才好。“将军……我从没想过……”
“不必多言!”投鹿侯道:“正好陈瑕也在这里,可以做个见证。咱们鲜卑人最守信用,也不必讲那么多繁文缛节,我说你是我妻子,就永不更改,从今往后你是主人,不是奴隶,有朝一日,我们回到檀石部落,一切内务就都交给你。我有的,你全都有。我投鹿侯对天发誓,此生绝不负你!”
从奴隶到部落头领的妻子,这个身份的悬殊实在太大。奴奴喜极而泣,这才敢确定自己不是做梦。
可陈瑕听到投鹿侯的话,却不禁自惭形秽起来。心中暗想:我也曾对小倩说过,绝不负她,对阿曼和喜儿也曾这样说过。可是最后,我却辜负了所有人,连尸突小雀,我可能也对她不起,与投鹿侯相比,我实在多有不如。
可是那么多女子又都对我情深义重,全都跟我出生入死,共同患难,叫我舍弃哪一个才好?到头来,她们又一个个地全都离我而去。喜儿是我悔婚在先,阿曼想要回到精绝殉国,而小倩负气走了,只有小雀,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愿意留在我身边,可我偏偏又一点也不喜欢她,这个“情”字实在难懂。
可他又哪里知道,投鹿侯之所以要和奴奴成亲,又岂是因为爱她的缘故?只不过是他一生所爱的慕容倩心中喜欢的另有旁人,他永远也不可能和慕容倩在一起,那就只能随便找一个他觉得还算顺眼的的人,作为妻子而已。这样也可消除猜忌,对他的将来大有好处。
很多时候,感情不需要表达,把它埋在心底,也未尝不是一种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的方法。
投鹿侯在这一点上英明至极。绝不会承认他对慕容倩有任何想法的。
而奴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