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玄幻奇幻>无敌宝箱>第十四章 三种武器 弹弓、匕首与甩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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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进店的三名劫匪亮出家伙,喊出是抢劫后,店内的所有店员与还在店内的顾客全都不由大惊失色。由于大部分是女性,更是缺乏冷静,不少都吓得大声尖叫,乱成了一片。

不过在三名劫匪的威胁下,却是也不敢有人乱动乱跑,生怕挨了枪子。

高明此时在外面也是瞧得清清楚楚,果然这三名劫匪手中有枪。不过只有中间的那名劫匪手里拿着枪,看上去是把改装的土制猎枪。原本的枪管似乎还特别锯短了,应该是为了方便藏在衣服外套里。

除了中间的这名劫匪拿着枪外,剩下的左右两名劫匪都是拿着那种切西瓜的长刀。不过对于大部分普通人来说,刀的威胁也足够了。而且别说是这种大长刀,就是把巴掌长的小匕首,大部分人对上了,也是免不了会心怯害怕。

此时劫匪手中虽然只有一把枪,但对于这间相当于没有保安的金店来说,也是足够控场了。

高明见到进入店内的三名劫匪亮出家伙后,就立即拨通了早已准备好的报警电话。

“你好,这里是110报警中心,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高明一拨出后,那边的电话接通倒是很快,只响了一声就接通了。

“这里是萃华珠宝,有人正在抢劫。”高明直入主题地说明情况后,就立即挂断了电话,免得多说的话,被那些劫匪注意到。

“萃华珠宝”正是眼前这家金店的店名,而报警电话,一般都会根据手机定位信息,直接拨通到当地最近的报警中心。而像这种小县城,一般面积都不大,主要的大街也就七、八条,只要是本地人,对城内的所有街面一般都会比较熟悉。再加上金店这种店铺也较为特殊一些,肯定不可能像饭店、服装店之类开得到处都是。像这样的小县城,像眼前这家萃华珠宝这种规模的金店,恐怕也就两三家。这就更容易让人印象深刻了,只要是本地的居民,基本都知道在哪。

反而是高明对这座县城不熟,眼下到底是在哪条路,他不看路牌标识的话,都没法立即脱口而出。所以不如直接说店名,更加简单省事。而且就算接电话的那名警员刚好不熟悉,不知道这家金店的具体位址,报警中心内肯定也有其他人知道。

若这个也有万一,真的没人能根据店名就找到具体地址的话,那就不是他的问题了。他眼下只负责报警,可管不了那么多。

挂断电话后,高明将手机顺手扔到副驾驶座上,然后一把拉开副驾驶座前的手套箱,从里面掏出一把弹弓与一小袋钢珠弹丸。

他从小所在的家乡,也是跟眼下这座小县城类似的一座县城,而且因为深处内陆,比眼下的这座县城还稍为落后一些,规模也有些不如。因为城区不大,所以他小时候经常跟同学与朋友跑出城区到郊外游玩,有时候还自己一个人去。而他爷爷奶奶家,更是完全在农村,所以他小时候的成长经历,跟农村孩子也差不了多少。

小时候放假到爷爷奶奶家时,也经常跟村里的孩子们一块上树掏鸟,下河摸鱼。而弹弓,就正是他小时候非常喜欢的一种玩具。

但这东西并不是纯粹的玩具,还兼具一些武器的作用,如果能够打准,制作的弹弓弓力又大的话,打中人其实是很疼的,甚至能够直接伤到人。若是打到眼睛这种脆弱部位的话,恐怕能一下打瞎。

不过也正因为有武器的作用,所以高明小时候对这东西也更加格外喜欢。男孩子吗,总是对兵器这些没有什么抵抗力,而且越是有杀伤力的武器,反而越是喜欢。

国内的法律,除了对枪支管理非常严格外,对刀具的管制也比较严格,再加上大人们的看管,所以高明小时候除了厨房工具外,也接触不到太多刀具。弹弓算是他那时候能够接触到的最有杀伤力的武器了,而且还是远距离攻击武器。而大人们多把这东西当玩具看,所以对他喜欢玩弹弓,也没有强加阻止,除了一再叮嘱他别打人家玻离,也不要对着人打外,就随他喜欢去玩儿了。

高明小时候对这东西,真的是特别喜欢,一有空儿就玩,还自己一个人练准头。虽然没什么名师指点,却也练得准头不错,小时候跟玩伴们到林子里去打鸟儿,往往是他的收获最多,当时在小伙伴们的圈子里还挺有名。

不过后来有一次,他因为路见不平,行侠仗义,替一个被高年级学生欺负的同学出头,用弹弓把那个高年级学生打伤了,而且有些不知轻重地把对方头都打破见了血。之后便被父母强制没收,坚决不允许他再玩儿了。

而他也因为这件事,甚至差点儿被学校开除。后来还是在他父母的多番努力下,才最终保住,让他留校察看。

在那之后,他父母不但一直禁止他玩儿,还叮嘱了所有亲朋好友与学校老师监督看管他,真是彻底杜绝了他玩儿的可能。而禁止的时间长后,他也就不得不渐渐放下了这个喜好,转而它顾,去投入到别的兴趣上面。

后来的很长时间里,他确实把这个爱好给放下了,很多年都没接触过。直到上了大学后,这东西不知怎么又突然在网上流行了起来,许多人跟着风地玩儿,便也又重新勾起了他的兴趣。而这时他已远离父母,再加上也已长大,不像小时候那么不懂事了,所以也就重新拾起兴趣地玩儿了起来,并且自此一直都没放下。

不过现在的弹弓,已经跟他小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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