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仙侠修真>剑与魔法与武侠>第一百七十八章 酒馆听闻

“我们的皇帝还真的是喜欢胡乱指手画脚,之前都已经商量好了据守要塞,他却突然提出在要塞外和那些诺德人先大战一场的想法。”

“老老实实地守城多好,和诺德人在野外发生战斗不是一件很明智的事情,那后来怎么样了?”

“毕竟他是皇帝,不管他下达的命令有多么愚蠢,都一定会有人去执行。可怜的博德温伯爵被推出来去执行这个任务,本来准备给他一千骑兵,不过后来被坎贝尔公爵拦了下来,因为这是皇帝的决定,最后还是给了他五百骑兵。”

“就算是五百骑兵那也应该能给诺德人造成不小的损失吧?”

“诺德人没有太大的损失,五百骑兵发出的动静不小,被诺德人的斥候发现后,诺德的弓箭手迅速结成了阵型。在毫无遮拦的平原之上,那些骑兵没有一个人活了下来,而博德温伯爵连投降的机会都没有,就被射成了筛子。”

“皇帝为什么会提出这种想法?我原本以为他们会埋伏在丘陵地带,等诺德的军队通过时,再从山坡上冲下来,靠着植物的掩护和地形的优势,这样五百人就算全部战死,也能杀死近千诺德人。”

“据说皇帝觉得能靠这些人让那些诺德人知难而退,就算诺德不退兵,至少也能晚几天带来。至于伏击的位置选择,据说是他觉得平原地带很适合骑兵的发挥。确实平原很适合骑兵的发挥,但前提是他们能够碰到别人,诺德的弓箭手射程那么远,几百米的距离都能够射穿普通的铁甲。几千弓箭手面对五百骑兵的冲锋,那些骑兵还没有冲到百米以内就全部被干掉了……”

罗德一边吃着午饭一边听着旁边两个佣兵讨论着前几天发生的战斗,其中一个穿着破烂链甲的佣兵将这场战斗生动形象地讲述了出来,仿佛他亲身经历过这场战斗。

这个世界消息传播速度很慢,就算是这种前几天发生的重要战斗,昨天才把消息传回来,而昨天罗德正好不在城里。

“那诺德人的军队什么时候抵达要塞?”罗德出声问道。

穿着破烂链甲的佣兵停止了手舞足蹈,转头看向罗德说道“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后天就会在要塞外安营扎寨准备攻城器械。”

罗德心中暗自想到,后天就到达的话,那只能今天晚上出去进行暗杀活动了,明天晚上好好休息,说不定诺德人带来了攻城武器,到了要塞外面之后稍微休息一段时间就开始攻城。

光荣要塞里还是有几位战斗经验丰富的贵族,要塞北边和旁边的树全部都被砍掉,诺德人到来之后想要安营扎寨只能跑到离要塞有些远的山脉中。

这会消耗诺德人更多的时间和体力,并且要塞北边的村落小镇被全部放弃,他们将居民和里面所有的物资都带到了要塞里,还放火将所有的房屋全部烧毁,只留下了一堆废墟。

罗德吃完中饭之后没有回到房间,而是找酒馆侍女要了一杯酒继续听旁边的佣兵谈论着当前的形势。

“你们觉得要塞里哪个贵族最会打仗?”罗德听了一会后开口问道。

“这当然是邓普斯侯爵。”一个浑身上下脏兮兮的佣兵想都不想就回答道,他头发乱糟糟的,罗德还在他头发里看到了一些小虫子,这个佣兵看起来就像是几年都没有洗过头洗过澡一样。

“我觉得也是他,整个帝国就只有埃尔维斯公爵和少数几个人在这方面比他强。”之前那个穿着破烂链甲的佣兵也开口附和道“他唯一的败绩就是去年输给了诺德的国王,要不然没有人能保证自己一定比他强。”

“去年的那场战争我也参加了。”一个脸上全是伤疤的年轻佣兵说道“要不是当时侯爵大人的运气不好遇上了暴雨,他奇袭火攻的计划就成功了。”

从年轻佣兵的话中可以看出来,他似乎对邓普斯侯爵十分尊敬。

“还是他的计划也有问题,暴雨对诺德人的弓箭手影响很大,如果当时他能多等待一段时间,等到下起了那场大暴雨,那些诺德人也会自己退去。”穿着破烂链甲的佣兵说道。

“当时谁会想到,明明已经快到冬天了,却会有这种诡异的天气,明明之前还是晴空万里,结果一下刻就下起了暴雨。我记得当时雨大得让人都睁不开眼睛,战马都被暴雨影响速度提不起来,最后被那些屠夫一样的狂战士追上。幸好当时我藏在马的尸体下面躲过了一劫,不过我也从一个雇佣骑兵变成了最普通的雇佣战士。”年轻佣兵说完后拿起酒杯一口气将里面的所有酒全部喝完,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

雇佣兵里面还是存在鄙视链的,那些为了生活来当佣兵的无产骑士地位最高,其次是雇佣骑兵,之后是有弓或者弩的,最后才是只会用刀剑的。

那些只会用刀剑的佣兵赚到钱后都会去买匹马,来提升一下自己的“江湖地位”。

至于那些连武器都没有的佣兵就根本进不了鄙视链里面,因为没有人会把他们放在眼里。

在佣兵的各个“阶级”里面也一样存在着鄙视链,有弩的骑士瞧不起没弩的,盔甲好的瞧不起盔甲差的……

“虽然邓普斯侯爵去年吃了败仗,但等诺德人攻城的时候依然还是会让他来指挥,整个要塞里就他的经验最丰富。”年轻佣兵放下酒杯继续开口说道。

“他现在在要塞里吗?”罗德问道。

“肯定在要塞里面啊,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侯爵大人应该和以前一样住在最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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