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来亨手上掌着一盏小灯,慢悠悠走回小虎队暂居的营地庐舍。他边走边观察着龙驹寨城内的气象,经过刘芳亮一整天的努力,城中的种种混乱已经基本被控制住了,恢复了往常的秩序和安定。 大路两旁的店铺,门房紧闭,大都挂上了“乱兵洗劫、无货关铺”的牌子。再往后的一些民居,才偶有几星灯火,能看出一点人气来。街头的尸体大多都被刘芳亮派人拖到城外,挖坑埋掉了,但路面上,还是每隔一段距离,就能看到一滩一滩的血迹,透露着此前乱兵洗城时发生的惨剧。 有一些流离失所的百姓,半蹲半躺在城角的窝棚里——不知他们的家宅,是被乱兵烧毁了,还是此时被闯营将士占据呢?闯军与龙驹寨百姓无亲无故,不妄行杀戮,已经是将军纪做到十分严整了,李来亨也不能强求闯军占领城市后,还要睡大街去。这种事情说出去,就是街头无家可归的流民,恐怕都觉得是天方夜谭。 淡薄的月光笼罩了小小的龙驹寨,一阵斜风吹过,躺在路旁睡觉的流民们纷纷裹紧了单薄的衣裳。李来亨将小灯提到与眼睛平行的位置,透过因风摇曳的火光,望着萧瑟的道路,又免不了升起几分忧思。 “我本天涯万里人,愁心忽挂西梢月。” 他摆摆头,闯营毕竟不是王师,何况就算是汤武王师,也做不到占领城市后睡大街的层次吧。庸人何必自扰耶? 王师生太平?王道从此始? 小老虎加快了走路的速度,他现在只想让时间过得更快一点,让闯营更早、更快地壮大起来,那以后,才能考虑王师不王师的问题。 “少爷!”、“小老虎!” 郝摇旗和庆叔都在小虎队的住所外,等候着李来亨回来。除他们两人外,另外还有六七名将士,其中有几人李来亨觉得十分脸熟,应当也是自己米脂老家的乡人吧。 他们围在营舍外一处空地的篝火边上,将近十个人围成一圈,郝摇旗还拿了一支短矛,在篝火上烧烤着一只不知哪里来的猪腿。 在火光映照下,烤猪腿的外皮焦香赤红,散发着亮眼的光泽。被烧灼裂开的猪皮下面,则露出颜色更深一些的猪腿肉,郝摇旗烤制的手法十分粗率,有好几处猪肉已被烘烤得显出黑色的焦痕来了。 李来亨用力猛吸了一口空气中难以掩盖的肉香味,腹中也不禁发出了几声闷响,他都不知道有多长时间,没有好好吃口肉了。人都说绿林豪杰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大秤分金,他们闯营倒好,连大口吃冷饼子都做不到。 “摇旗,你从哪搞来的这条猪腿?莫不是又干犯军纪,要惹恼掌家和玉峰叔了?” 郝摇旗将那一大只猪腿,送到嘴边,狠狠咬了一口,汁、油飞溅,肉香更加诱人,这才站了起来,对李来亨坏笑道:“嘿嘿,我还没那么傻呢,这条猪腿是高夫人送来的。高夫人说,看管队你体型消瘦,特地送来肉食,给你补补身子。” “嘿!那你不等我回来,就自己先吃起来了?”李来亨瞪大眼睛,感到很不可思议,这个郝摇旗是不是也太脸大了一些,做事委实太过随意了吧? “少爷,高夫人共送了好几块肉食过来,除了这条猪腿肉外,另有许多我都先收起来了。”庆叔看郝摇旗不会说话,李来亨一脸瞠目结舌的样子,急忙解释了几句,“摇旗说先给少爷你烤好一条在这里,等你回来就可以直接吃了……嗨呀!摇旗,你怎么又吃了一口,快拿给少爷啊!” 这边厢庆叔连忙做着解释,那边厢郝摇旗又拿起猪腿啃了一大口。李来亨看他将油光、香气咬的到处都是,大感无奈,也算知道了这郝摇旗勇猛非凡,在闯营里资历又深,却为何始终混不出头的原因了。 庆叔和另外几名士兵赶忙站起,要将那条猪腿从郝摇旗嘴里虎口夺食下来。李来亨这才注意到,围着篝火的那些人里,除了小虎队的兄弟们外,还有一个身材瘦小、四肢纤细的孩子坐在哪里——那个孩子裹着一块黑色破布,因渐冷的气温,身体微微颤抖着,双手靠近篝火堆,慢慢搓动着。 “庆叔……这孩子是谁?” 李来亨微微有些诧异,他走近后,才透过篝火的火光看清楚了孩子的模样。 小老虎本以为这是小虎队中哪个瘦弱的士兵,看清楚样貌和体型后,才发现她其实是个女孩子。 李来亨先问了庆叔一句,而后又以怀疑的眼光看向郝摇旗——难不成郝摇旗破坏军纪、胡作非为到了这种地步?要强掳一个小女孩到营舍里?如果真是如此,那郝摇旗真是在尝试挑战自己容忍的极限了。 “少爷,这孩子的父母都让乱兵杀害了。她家原本就是现在咱们小虎队占据的一处营房,我看她无家可归的样子,这么一个瘦小的孩子,恐怕明天就要被冻死了,便擅自做主,让她到咱们篝火这边取取暖。” 李长庆是李来亨少有的亲人之一,当初艾国彬将米脂李家破家灭门时,也只有庆叔挺身而出、奋力抗争。在他心中,李来亨和李幼娘就和自己的儿女一般,看到这个因乱兵屠戮而失去双亲,又因闯营占据房屋而流离失所的小女孩,不禁产生了恻隐之心。 李来亨点点头,算是认可了庆叔的做法,“这还好,我险些以为你们是干犯军纪、私自掳掠妇女了。我们占据了人家的房屋,虽然只占用几天便要撤离龙驹寨,但说到底还是强占,并没有什么站得住脚的理由。” “嘿!管队你看我干嘛啊!我郝摇旗最多嘴贱,偷吃几只鸡,还不至于干出掳掠妇女这种事情来好不好!我还没那么不开眼,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