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穿越重生>林夏的重生日子>214 传说中的天才

十八岁拿到大学文凭,这智商,放在国内也是个天才少年班之类的人了。

难怪当年的他会那么傲气,让他爷爷都看不下去了。

一山更比一山高,若说陈子墨他们的智商只是林夏羡慕的话。

这靳夜就完全让人生不起一点儿羡慕的心思,当一个人太过强大,就只有仰望的份。

难怪靳夜还在读书,还成为了陈清的学弟。

她说怎么当时知道靳夜还在读大学的时候会有那么一点怪异,原来问题出在这里。

他已经拿到国外的文凭了,国内读书不过是一场历练,为了锻炼他的沉稳而已。想必大部分的时间,靳夜都在公司处理事务。

看着林夏有些崇拜的眼神,靳夜突然觉得他向来不放在眼里的文凭,分量突然重了很多。在他们这种家族长大的,文凭算什么,不过是锦上添花的工具。

有,当然更好,没有,也不影响什么。

毕竟这种大家族,对文凭这种东西都不太看重。那些有着哈佛剑桥文凭的学子,还不是替人打工的。

而此刻,看着喜欢女孩那种眼神,虽然表现的不是很明显,却比当初他收到通知书更让他高兴。

“当年你这么聪明,为什么不等一年,然后去哈佛大学呢?”林夏有些疑惑。

要知道,哈佛可是世界第一名校,子的梦想。

与其这么早读斯坦福,真还不如等一年,考入哈佛呢。

靳夜撇了她一眼,淡淡道:“当初收到了十几所大学的通知书,不喜欢哈佛的学风,所以没去。”

然后他蹙了蹙眉,“哈佛名气太大。不需要任何人锦上添花,当年的斯坦福不也是这么来的?”

林夏了然,斯坦福是人名,是一对美国夫妇已她们的儿子命名的知名大学。

多年以前,美国哈佛大学的校长为一次错误判断,失去了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但却造就了斯坦福大学。

斯坦福是哈佛大学一名普通学生,为了救人溺水生亡,他父母伤心之余,便想为儿子做点什么。因为斯坦福在生前最喜欢哈佛。最崇拜哈佛,于是那天,那老夫妇没有事先预约。就直接去拜访哈佛大学的校长。

女的穿着一套退色的条纹棉布衣服,而她的丈夫则穿着布制的便宜西装。

校长的秘书在顷刻间就断定这两个乡下老土根本不可能与哈佛有业务往来。

老先生轻声地:“我们要见校长。”

秘书很礼貌地回答:“他整天都很忙。”

女士回答,说:“没关系,我们可以等。”

过了几个小时,秘书一直忙自己的事。把他们冷落在一边,希望他们知难而退,知趣地离开。他们却固执地等在那里。

秘书终于决定通知校长:“也许他们跟您讲几句话就会走开。”校长不耐烦地同意了。

他接待了这对夫妇。

女士告诉了他这件事,并告知她和她丈夫想在校园里为他留一纪念物。

校长并没有被感动,反而觉得可笑。

“夫人,我们不能为每一位曾读过哈佛而后死亡的人建立遗像的。如果我们这样做。我们的校园看起来不和墓园一样了吗?

女士说:“不是,我们不是要树立一座遗像,我们是想捐一栋大楼给哈佛。以我们儿子命名。”

校长再次审视了一下乡巴佬身上的条纹棉布衣服及粗布便宜西装,然后吐了口气说:“你们知不知道建一栋大楼要花多少钱?我们学校的建筑物价值超过750万美元。”

这时,那位女士沉默了。

校长终于如愿以偿,可以把他们打发走了。

这位女士转向她的丈夫说:“只要750万就可以建座大学?那我们为什么不建一座大学来纪念我们的儿子?”

就这样,斯坦福夫妇(s.)离开了哈佛。来到加洲,成立了斯坦福大学(y)以纪念他们的儿子。

1887年。小斯坦福生日那天,斯坦福大学开始修建,1901年,开始招生。

明白靳夜的意思,林夏有些不可思议,就是因为哈佛太把自己当回事儿,所以他就拒绝了哈佛?

“而且,硅谷也在那边。”靳夜淡淡道,“大学的时候,经常在硅谷那边的公司打零工。”

难怪他已现在的年纪,就能独掌国内的一些分公司了,想必当初在美国读大学的时候学到了不少东西。

“那有时间一定要带我去你母校参观一下。”林夏挤眉弄眼道。

靳夜勾了勾唇角,“这是自然。”

两人吃了饭,回到了厨房。

至于碗筷,自有洗碗机,看着就是高档货,还很方便。

“高中学业并不繁重,每天上午三节课,下午三节课,晚上并没有晚自习,所以你空闲的时间很多。”靳夜道,“不过这里主要是培养创造能力,所以要参加社团,有计算机协会,舞蹈社,击剑协会……还有绘画社,表演社等等。”

听到他说起击剑,林夏想起今天在学校里看到的那几个带着头盔的男生。

“这么多社团,要选几个呢?”林夏问道。

“选几个你感兴趣的就可以了,高中老师一般不会太严厉都很和善,并且学习压力根本不大。”靳夜淡淡道,“不过,要取得优秀的成绩,就会比较辛苦了。”

亲了亲林夏的侧脸,“不过你现在最主要的事就是学好英文,其他的事自有我安排。”

“嗯。”林夏点了点头,靳夜则和她说起了一些学校的注意事项。

“和老师多接触,不要


状态提示:214 传说中的天才--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