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摇滚教父>第24章 Murphy乐队 下

就和其它任何一支乐队一样,每一个成员的个人水准是一回事,想要在演奏中完美地表现出来,通过合练以增加成员之间的默契,以求达到最好的配合效果,是十分必要的事情。

不过,乐队排练必须要所有人都到场,在时间的安排上,理查森存在着一些麻烦。

这个已经年过三十的鼓手,如今已经是一位父亲了,还背负着房贷的压力,在乐队不能为理查森带来稳定收入的时候,必须拥有一份收入稳定的工作——股票经纪人。

这对乐队集合排练的时间有一定的影响,尤其是新组建的乐队,需要大量的排练,以尽快培养默契感。

经过一番沟通,主要是理查森说服自己妻子的过程,几人约定,在工作日的时候,乐队每天在理查森下班之后,一起排练两个小时,周末则增加到四个小时。

选歌的过程也与此同步进行,也就是九首歌都练,排练一段时间之后,根据排练的效果再进行投票选择。

好在需要工作的只有理查森一人,罗杰是无事一身轻,至于乔治……

这家伙是个富二代,在大学毕业之后就得到了信托基金的权限,哪怕什么都不做,每年也有稳定地六位数收入,至少生活上是没有任何压力的。

“我要是有钱,我也不愿意干那份累的要死的工作。”

在第一天集合排练,乔治抱怨理查森下班太晚的时候,鼓手用这样的方式开着玩笑。

罗杰没有插话,乔治和理查森已经有几年的交情,互相开开玩笑很正常,哪怕过分了点,也没什么大不了。

不过罗杰与两人只是才认识,并不适合参与到别人的私事里去。

“好了,玩笑到此为止。”理查森主动结束了话题,回到乐队本身上:“早点练完,我还要陪玛丽吃晚餐。”

排练的地点依然在二十世纪娱乐的练习室里,这里的环境非常适合乐队练习,至少不会打扰到别人。

而且有高品质的录音设备,随时可以重新播放,以确认哪里存在不足。

罗杰开口道:“直接整首的演奏,还是一段一段来?”

很多乐队,在排练的时候喜欢完整的演奏一首歌曲,不过就实际效果而言,将一首歌拆分成几个小段,分开来练习,提升反而更加明显。

乔治想了一会,说道:“先过一遍整首,看看能做到什么程度,然后再拆开来分段练习,怎么样?”

理查森提议道:“不如就用罗杰拿出来的歌,我很喜欢那首《d》,乔治,你有练过这首歌吗?”

理查森没问罗杰,在胖子看来,罗杰作为歌曲的作者,肯定不存在不熟悉的问题。

“可以,我们先只演奏乐器,第二遍再加入唱的部分。过上两遍,看看效果如何。”乔治很快就定下了方案。

“ok。”

“没问题。”

罗杰和理查森都表示同意,简单地调试过设备之后,几人很快就进入了状态。

很多乐队不喜欢背谱,顶多只会记下开头和结尾,中间则是跟着同伴的节奏即兴发挥,这一点在业余乐队中极为常见。

不过,作为一支以职业乐坛为目标的乐队,不背谱这种非常业余的行为,自然不会出现在urhy的几人之中。

由于罗杰给每种乐器列出了单独的曲谱,编曲也有详细的说明,这方面不存在问题。

不需要谁来做出手势指挥,按照这首歌的编曲,由鼓先开始,随后是乔治的吉他,等了十几秒钟,罗杰的贝斯也加入其中,强烈、快速的节奏在录音室中响起。

弹了片刻,罗杰微微皱起眉头。

单独来看,乔治的吉他,理查森的鼓,罗杰的贝斯,都没有任何问题。

但放在一起,却显得十分杂乱。

下一秒,罗杰立刻意识到,这是因为配合出现了严重的问题。

曲谱只是死的东西,快一分、慢一分,都会导致实际演奏效果出现不小的变化。

罗杰是在按照前世的记忆来弹,而乔治和理查森显然加入了自己的理解。

和原版相比,乔治弹得稍快了一些,而理查森的鼓点则有些慢。

三个人的演奏,都不在同一个频率上,不出问题才是怪事。

要解决这一点并不困难,尤其是在贝斯这个位置上。

方法很简单,只要将节奏的主导权让出来,让理查森的鼓点作为节奏核心。

事实上,这也是几乎所有乐队的做法。

在摇滚圈子里,有一句话,贝斯最好的弹奏方式,就是避免让观众注意到贝斯弹的是什么。

罗杰只要做好串联的本职工作,乔治的吉他自然而然就会被带到合适的节奏上去。

不过,这样做,意味着罗杰必须放弃主导权,成为纯粹的绿叶。

这可不是罗杰想要的。

虽然短期内没有成为乐队核心的可能,但纯粹的绿叶,更加不符合罗杰的期望。

犹豫了几秒钟,罗杰没有将主导权拱手让出,反而拨动琴弦的力量更重了几分。

理查森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一个变化,看了罗杰一眼,鼓点的节奏微微出现一丝停顿,然后很快做出调整。

贝斯的低音线依然不显眼,表面上,依然是由鼓在主导着节奏。

然而,若是仔细分辨,就能够发现,理查森的鼓点,是跟着罗杰琴弦拨动在走的。

理查森的性格,就和他的外表一样,非常的友善,甚至可以说是个老好人。

不但不介意罗杰抢节奏的行为,反而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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