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重生激昂年代>09 绝妙的点子

两人聊了几句,沈信就拿着铲子,开始熟稔地给菜圃松土,他小时候野,在乡下的那阵子,爷爷沈海山经常逮他下地干活,虽然很久没碰了,但手感还是在的。

程堇堇蹲在旁边认真地看着,时不时指点一两句:“老信,这样不可以,你看——”她指着一处整块被翻起来的地皮,“你把旁边的草坪都扒拉起来了。”

“没事,不影响。”沈信应了句,依旧吭哧吭哧干着活。

“可是不好看,你看看我松的土,多好看,将来一定长的比你这一块好。”程堇堇站了起来,双手叉腰,眼神里透着对鲁莽主义的鄙视。

沈信一下就乐了,正想逗她两句,屋子里就传来老人的声音。

“堇堇啊,大太阳的,快过来歇会儿,喝口水。”

屋里一个小老头端着水杯走出来了。

“郭大爷。”两人都打着招呼。

“哟,小信也来了,我正好要去楼上喊你呢,你妈妈早上出门的时候交代了,你中午也在大爷家吃饭。”

沈信笑着:“好嘞,那我可不客气了。”

“你们俩都别在地里捣腾了,快进来,等下晒坏了。”

郭大爷穿着一身白色的太极服,鼻梁上是老花镜,因为早年当过人民教师的缘故,所以自带一股老儒生的气质,这房子就老两口儿住,他们唯一的儿子在国外留学,毕业后找了个洋女朋友,就在那边成家了。

本来想把老人也接过去,但郭大爷嫌太远,也不熟悉,索性就买了现在这个房子,每天倒拾倒拾花草,看看报纸。

屋子里整理的干净整齐,一面大书架装的满满当当的,郭老爷子有藏书的癖好,家里各大类别的书都有,沈信以前来的时候,最喜欢翻看《聊斋志异》、《子不语》、《搜神记》这些的古代鬼怪之类的书,看是看不大懂,就是觉得刺激。

程堇堇跟沈信的兴趣明显不同,她站在透明鱼缸前,指着里的一条斑点小黑鱼:“老信,你过来看看这条鱼,好丑呀。”

“那家伙叫清道夫,吃屎的。”

“哦,难怪长那么丑。”

人老了就喜欢热闹,郭大爷看着站在鱼缸前的沈信跟程堇堇俩人,眼里都是欢喜,就像看着自家孩子那样。

这边街坊邻居都好,平时有啥事情都是互相帮衬着。

程堇堇是单亲家庭,她爸爸在外面做生意,经常需要出差,家里平时都只有她一个人,十六七岁的小姑娘,自己买菜做饭,自己上学,别人家的孩子还在贪玩的时候,她就已经学会了独立生活。

大家伙平时看着都心疼的紧,就一直喊她过来自家吃饭,程堇堇刚开始也不太好意思,但抵不住大家热情,也渐渐不生分了,蹭饭的时候就帮忙做做家务,辅导小孩子学习。

程爸知道这事儿,他想要给孩子拿伙食费,但大家都是打心眼里喜欢这个懂事乖巧的小姑娘,怎么能要这钱,程爸拗不过,只好逢年过节给邻居们捎礼物,起初大家说啥都不肯收,但程爸说要是再不收,以后可不敢让堇堇再过来了,大家这才接了好意。

中午饭是满满一大桌子菜,郭老太太的厨艺相当棒,看样子是精心准备过的,老两口吃的不多,就一个劲地给孩子们夹菜。

饭后,程堇堇去帮忙刷碗,沈信就在书架前踱步,时不时翻看一些有意思的书籍。

对于文学这一块,沈信一直有着不小的兴趣,在还没进入人力资源行业之前,他就曾经在游戏公司担任过世界观架构师,而且还出版过一本灵异类小说,虽然不温不火,但也能算是半个文学工作者。

要不出版几本畅销书?

沈信脑子里浮现这个念头,但很快又被掐灭了,一来他对那些在后世大火的书籍记忆不深刻,只记得大致的剧情梗概,文风这种东西又很难模仿,如果写不出那个味道,那么出来的就是不伦不类的四不像。

二来他觉得这玩意儿当兴趣也就罢了,不太适合用来挖掘第一桶金,太累,太慢,挣太少。

郭老爷子正在躺椅子上看着报纸,似乎是被什么气到了,摘下了老花镜,说:“现在这些报纸,就知道起一些吸引眼球的标题,没几条正儿八经的新闻不说,还尽是些广告。”

听见这话,沈信顿时一激灵,似乎有什么重要的信息飘过自己的脑海。

广告……

广告啊!

怎么把这个好东西忘了!

沈信振臂一挥,他忽然想到了一个绝妙的点子。

兴奋地跟郭大爷打了声招呼,沈信直接一溜烟跑回了自己家。

他拿出几张草稿纸,在书桌上咬着笔头一阵奋笔疾书,洋洋洒洒写了三大页,又反复观摩了几遍,在上面一阵修修改改,确认没什么大毛病之后,他才把最终版本搬到几张白纸上面。

经过一整个下午的奋战,终于算是完成了项目计划书的基础框架。

搞定一半了。

剩下的内容,得等到了羊城,才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沈信伸了个懒腰,浑身嘎巴嘎巴响,随手把计划书丢到一边,他又拿了一本新笔记,在扉页写下三个大字:诡城录。

……

晚上八点,沈信踩着他那辆破二六,行走在大街小巷,最后在路口的一间街机厅门口停了下来。

一进门沈信就闻到了一阵呛人的烟味,左边昏暗的屋子里传来机械游戏提示音,年轻小伙子们手握摇杆,眼睛盯着屏幕,把按键锤的啪啪作响。

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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