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格拉斯从溪水中跃出,他的脑袋里还有无数的疑问,但是现在显然不是很好的思考的时机。拿起皮衣穿上,经过一夜的厮杀和奔逃,衣服已经千疮百孔了。他想了想,又将衣服扔了。衣服上有太多的血,有敌人的也有自己的,这些血难以洗净,穿在身上也只能吸引猛兽前来。光着身子,穿着短裤,肥胖依旧的道格拉斯却显得精神饱满,神采奕奕。回到狼尸的所在地,果然如他所预料的,那只狼的后腿骨已经被啃的干干净净,只剩下一根白森森的骨头。而那偌大一只恶狼的躯体也被闻讯赶来的几十只鼠貂吃的只剩下三分之一。看到道格拉斯走近,最大的那只鼠貂发出“吱”的一声尖叫,几十只鼠貂一下子跑了个干净。道格拉斯微微一笑,拿起那根狼腿骨,轻轻挥了一下,很轻,有些不是很顺手,但是也无所谓了,反正只是临时一用。找了块石头不断打磨狼腿骨,直到将前面的部分磨尖,这才满意。天色已黑,两只野狗嗅着狼尸的血腥味而来,但是因为道格拉斯的存在而徘徊不定。道格拉斯看了看野狗,知道狼尸的味道会吸引更多的猛兽前来,于是抓着打磨的锋利的狼腿骨转身离开。黑暗中,野兽的咆哮声不时的响起,道格拉斯加倍小心的前行,他清楚以自己现在的能力就是单独对付一头母狮都很艰难,若是遇到狮群就很难抵抗了,所以必须要小心。好在道格拉斯仍有一定运气,他看见了一棵树,基本上来说,虽然不是所有的猛兽都不会爬树,但在树上要比在地面上安全许多。道格拉斯爬上树来,在一处枝桠上坐了下来。道格拉斯一身肥肉在这个时侯却成了一项优点,至少不会觉得树干硌的骨头疼。浩瀚的星空悬在头顶,一轮明月照亮了半兽人荒原。道格拉斯难得能够静下心来去思考未来的道路,太远的想不了,因为未来太远,以至于充满了变化,所以还是不要去想。道格拉斯考虑的是近期的事,“明天要想办法确定自己的位置,离开半兽人荒原。只有回到兽人帝国中自己才能获得最大限度的安全。”微弱而且残缺不全的一小团神性中包括了巨量的信息,大多是忽而特成神以后在主物质位面和其他一些位面的见闻和少数的战斗场景,那令人眼花缭乱的见闻,极大的开阔了道格拉斯的视野,使他感觉到自己好像受到了启蒙一般,智慧又有所提高。事实上广阔的见闻确实是提高智慧的重要途径。一个智商在高的智慧种族,如果生下来就关在一个小黑屋子里,恐怕在他到达成年的年纪后,他的智慧还是如同一个初生的孩子般简单。在伟大的龙族中,龙在诞生后代后,就会用龙族特殊的龙语魔法将自己的智慧见闻传承给自己的后代。因此龙族一直都是极具智慧的种族,龙神更是主物质位面拥有强大神力的神。清晨道格拉斯是被一团毛茸茸的东西给弄醒的,道格拉斯睁开眼的时候发现昨天看到的那只最大块头的鼠貂正抓着自己的皮毛趴在自己肩膀上睡的正香,一条大尾巴偶尔一动扫过道格拉斯的鼻孔,才把道格拉斯给惊醒。道格拉斯看着这只肉肉的小东西,昨晚一路行来竟然丝毫没注意到自己身后跟着个小尾巴。道格拉斯一动,小东西就第一时间惊醒,“哧溜”一下从道格拉斯肩膀上蹿起跳到另一根树枝上,一对小眼睛惊魂未定的盯着道格拉斯。道格拉斯也不去管它,手中的狼腿骨还在,一边感叹自己竟然昨晚上不小心睡着了,若是猛兽趁机爬上树来,正好可以趁机饱餐一顿,一边暗自警惕,以后夜晚睡觉要万分小心。当道格拉斯爬下树来时,他吃惊的看见在树下多了一个动物的骨架,看样子像是一头小瞪羚的,旁边的泥土草叶上还沾着肉末和血迹,想来是昨晚刚被杀死的。心中一阵后怕,实在是太危险了。道格拉斯还是去河边去清洗了一下,却幸运的在离水边不远的地方草丛中发现了一个筑在土中的蜂窝,四周飞舞着很多大拇指大小的山蜂,凡是靠近蜂窝的动物都会受到飞舞在蜂窝四周的山蜂的攻击。道格拉斯大喜,早餐有着落了。这种蜂道格拉斯在犬人部落也曾见过,这种蜂个头大,攻击性强,既cǎi_huā粉也爱吃肉。记得匹格族的族长马库斯最爱吃蜂蜜,道格拉斯见过他摘过很多蜂窝,可谓是经验丰富。山蜂虽然攻击性强,但是马库斯却能轻易的解决这种山蜂,只要找来一块肉,涂上一些毒药,扔在蜂窝边,很快一窝蜂就会因为吃了有毒的人而毒拉斯并不能找到一些有毒的植物,所以只好用烟熏的方法,找来一些枯草,在洒上水,湿了草的很难生出火焰,但是仍然会燃烧,不过不同的是就会冒出拉斯选了一个上风口,将枯草点着,不一会儿就浓烟滚滚,不少草丛中的动物都被烟熏的跑了出来。又等了一会儿,觉得差不多了,道格拉斯将枯草给灭了。道格拉斯果然看到蜂窝旁边落了一地的山蜂,有的已经被烟熏死了,有的还在地上挣扎,这些山蜂并不那么容易被熏死,只是暂时的昏迷,用不了多一会儿就能恢复自如。道格拉斯也不贪心,挖开泥土,用狼腿骨割了三分之一的蜂窝就离开了。远古血脉激活后,道格拉斯的感官也随之发生了进化,视力和听觉都变得更为敏感。远远的看见几只山蜂飞了起来,道格拉斯知道这些山蜂用不了几天就会将用唾液混合草叶和泥土将蜂窝给重新补全。找了一个地方坐下,开始享用蜂窝大餐,眼前的一捧蒿草一动,那只肥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