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两天,宋一然按着约定,准备和赵小冬一起去赶集备年货。
天还没亮,宋一然就起来了。她草草的吃了一口早饭,主食是粘豆包,菜是前一天晚上剩下的酸菜汤,还切了半块咸芥菜丝。
生活中的苦处比比皆是,但是宋一然早就习惯了。她这个人,适应能力特别强,有种天生天养的劲头,像野草一样,只要不被连根拔起,总能伸展自己的枝芽,重新沐浴在阳光下。
昨天晚上的寒冷和疲惫已经消散不见了,一宿的工夫,她又是一个活力的……贫困少女!
宋一然已经想好对策了!
李兴盛欺人太甚,今天她就要开始针对李兴盛和王莲花展开一系列的报复计划,让他们也知道一下,女魔头即便是暂时收了爪子,那也是魔头,不是谁都能惹得起的。
宋一然将齐肩的头发紧紧地扎成马尾,藏到头巾里。她将旧棉袄的衣裳领子立起来,用半旧的围巾将自己的半张脸都围住了。
外头的风太硬了,不围这么严实,一会儿头就吹疼了,脸上也皴得厉害。
她拿起一个柳条编的菜篮子,又拿了一块破布盖在上头。
做完这一切,赵小冬就找她来了。
“收拾完了?”
宋一然只露出一双眼睛,“啊,婶儿,我收拾完了,咱们现在就走吧!”
赵小冬上下打量了宋一然两眼,不由得问道:“里面还是穿旧的?新的袄子你咋不穿呢?”
那身衣裳太乍眼了,就是穿在里头也挺打眼的。而且那衣服做得有点肥,有点大,她今天有要紧事儿做,还是穿旧的舒服些。
“哎呀,留着过年穿,过年穿啊!”
赵小冬:“行吧,咱俩得快点,牛车在村口等着呢!去晚了就没位置了。”
“哦,那走吧!”两个人出了屋,将破旧的大门锁好,一起快步地朝村口走去。
大青山紧挨着连绵不绝的山脉,是非常偏僻的一个村子,村里没有代销点,要想买点什么生活用品,得到镇上去,或者去有代销点的村子才能买到。
大多数人还是喜欢到镇子上买东西,东西全,还能看个热闹。
胡家镇离大青山有二十多里地,走一个来回,腿都要走细了,还耽误时间。
农闲时间,宋一然‘救的’那两头老牛就会变成交通工具,收点车脚费用。收上来的钱呢,据说是统一入了账的,只是谁也没见过。
不过这种与人方便,与己方便的事,没有人会深究的。
每到快过年的时候,两头老牛就特别忙碌,每天往返于大青山和胡家镇之间,也算是为集体做贡献了。
赵小冬步子很快,一边走一边跟宋一然说:“俺打听过了,沈大喇叭今天也去赶集。”
说来也巧,这个沈大喇叭正是那个被宋一然吓得够呛的李喜贵的媳妇。
这个沈大喇叭叫沈秀英,名字起得挺秀气的,但是人生得五大三粗,十分壮实,像个男人似的。沈秀英很能干,在队上干活拿的是男人赚的工分,加上她又给李喜贵生了两个儿子,所以在李家很有地位。
这个人特别喜欢传闲话,喜欢无中生有。宋一然盯上她,也是想借着她的嘴,往外散播点什么。
“那就好!”宋一然埋头走路。
赵小冬有点担心地道:“丫头,你说那个计划能行吗?”她心里没底啊!
“放心吧婶,咱们按计划行事。”
“行吧!”
两个人快步朝村口走去。
赵小冬一早就跟赶车的马大叔打过招呼了,让他给自己留两个位置。这会儿车上的人基本满了,就等她们呢。
赵小冬拉着宋一然跑到牛车近前,不住的跟马大叔道歉:“老马大叔,对不住了啊,孩子住的远了点,耽误工夫了。”
“什么人啊,也不自觉点,大伙都给这儿干冻着呢。”车上响起一个尖酸刻薄的声音。
宋一然抬眼看过去,瞧见说话的人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生得倒是很壮实,皮肤很黑。黝黑的脸庞已经成了这个年代庄户人的特色,但是像这个女人这么黑的,还是很少见!她的肤色,真的可以跟异国他乡的那些人媲美了。
而且她说话的时候,气势很足,给人一种咄咄逼人的感觉。
这个人应该就是沈大喇叭了。
“俺们好像也没来晚吧?”赵小冬瞪了那个女人一眼,“沈大喇叭,你不说话没有人当你是哑巴!”
其实她们来的真不晚,只不过是因为她们是最后一个到的,所以就客气一下,没想到还真有人当真了。
沈秀英这会儿正在气头上呢!她男人昨天跟着李会计出去办事,结果后半夜才回来,也不知道是冻着了,还是被什么东西吓到了,一晚上都在发烧说胡话,吃了两片去痛片也不见好。她没办法,想着赶紧到镇上抓两副药,总得让他在过年之前好起来啊!要不然多晦气。
可赶巧了,赵小冬和宋一然就撞到她木仓~口上了。
旁边有人劝着,“行了,别吵吵了,上车吧。”
“就是,都少说两句。一个村儿的,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都和气点。”说话的是高大山的媳妇柴小芬。
“没事,都说好了,早一点晚一点都行,再说你们确实也没晚,赶紧上车吧!”赶车的马老汉是个快六十多岁的小老头,他身量不高,微微有些驼背,穿得也是又旧又破,不过看起来却很厚实,很能抗风。
马老汉一张嘴,说出来的都是暖心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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