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袤的戈壁滩上,朔风裹挟着风沙走石呼啸肆意。天上的大太阳依旧高高挂着,一层红晕将其环环套住。烈阳下,骑士们身穿雕刻有血色玫瑰的暗红色盔甲整装待发。他们分成两个方阵,每一个方阵都有约万人左右。双方隔开百来米。
堂吉诃德全副武装,柚蓝色开价在隔壁滩这种大环境下显得尤林也不是没有劝过他作战时不要穿这一身,让人一眼就看出来他是敌军头子,该死的那种。
但是这个二百五别看平时挺听格林的话,到了这时却和吃了大力丸一样敢怼天怼地。两军交战,只要把对方将军干掉这支军队哪怕人数庞大到一定地步也离败北不远。而堂吉诃德却一直不改这个习惯,每次要他换上血色玫瑰制式铠甲他都不听。
有一次格林发火,硬是要求那个二百五穿上制式铠甲,骑士血色玫瑰制式铠甲不仅防御性能是艾格玛琳帝国军队中最好的,就算是外形也是杠杠的。整个就一帅气可言,可是那个家伙一把将自己为他特制的铠甲一把丢在地上。这套制式铠甲完全是用最为珍贵的魔法材料制作的。
铠甲用寒羽巨蛇的鳞甲融入金耀石打造,铠甲连接处是杜隆坦虎的虎皮和寒羽巨蛇蜕皮时遗留下来的蜕皮熬制合成的制作的皮具连接铠甲缝隙。并且那套铠甲还雕刻了魔法铭文,用的是铂金魔晶作为驱动的魔法铠甲。按照堂吉诃德一般的尿性此刻早就高兴地和一个二百五一样大半夜也会嚎上几嗓子。
那一天,堂吉诃德拔出佩剑,用左手握住刺剑剑刃,然后从把柄处一直划到剑尖。他以骑士礼双手拄剑单膝跪地道:“这套铠甲是维克托老大的,他是您的兄弟,自然也是我的老大,维克多老大运气不好先离开这个世界。现在这套铠甲属于我,我自然应该继承维克多老大的意志。不然我有什么脸面拥有它?”
“老大您常教我做人不能忘本,您给我的铠甲自然是最好的,可是我要是穿上您给的铠甲岂不就是做了那个忘本的事?”
“我堂吉诃德不好女色,但是我贪财,这个或许是我骨子里的习惯。我喜欢好东西,没人不喜欢值钱的好东西,我也贪生怕死,自然也明白一套好铠甲能够带来的好处。”
“可是,我更希望能够完成维克多老大的遗愿。您有好多天晚上都在说梦话,其中最多的就是说维克多老大没能活到旌旗十万斩阎罗的愿望。”
“我听在心里痛在心里,我贪生怕死好财贪物的堂吉诃德这辈子既然人了你做老大,就没想过自己一个人过日子。您常说每个人都要活出自我,有自己的个性,我偏不!我就要活成维克多老大的样子,就要穿上它的铠甲斩下十万脑袋,以慰维克多老大送我这套铠甲之礼!”
说完这些话,一向对待部下大大咧咧没有分寸的堂吉诃德脸色严肃的回到军营,下达军营中最为高级的命令。
“血色玫瑰骑士营听令,日后自上战场,自小队长起,小队长战死全队死战!自营长起,营长战死,全营死战!自我起,我战死后,维死战尔!”
“众将士可曾听令!”
血色玫瑰骑士应曰:“诺!唯死战尔!”
那一夜,格林叹了一声,从此再也没有提过让堂吉诃德换铠甲的事。
又是一场漠风吹过,堂吉诃德伸手拍拍盔甲上的灰尘。今天他将挑选出血色玫瑰的大骑士长,选拔很简单。分成两个部队分别使用长棍交战,一直到一方胜利。随后胜利的一方立刻开始混战,最后还能站在大漠并且手中木棍完整的的五名骑士就会任命为大骑士长。
这种战斗最为考验的就是耐力,木棍只不过是一种陪衬,射穿铠甲的血色玫瑰骑士站着让你砸个几十几百下也没事,可是要在混战中将木棍保持完整就有点难度了。这一点很考验血色玫瑰骑士的脑力。
随着战鼓声响起,双方开始交战,没有人在大喊大叫,那样也会浪费体力,所以整个大漠除了重物锤击的闷哼只剩风沙滚动的“沙沙”之声,远处,陷阵营十万人列成十个方阵见证这历史性的一幕。
一方面陷阵营是为了守护开始选拔的血色玫瑰骑士不被偷袭,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消除他们心中的不满。血色玫瑰骑士的待遇是他们的五倍,相信这个高度换谁也不愿意。所以为了让他们知道血色玫瑰骑士值得这个待遇,特意安排陷阵营进行观战,用实力和事实说话比什么都管用。也更容易让他们闭嘴。
一万人的战斗硬是杀出了一番腥风血雨,每一名陷阵营士兵看得睚眦欲裂,恨不得化身血色玫瑰参与其中。下意识的,一些士兵嘴中呐呐有声。
“风!”
“风!”
“大风!”
“大风!”
紧接着越来越多的士兵开始呐喊“大风”!他们拔出长剑,没喊一声就将长剑砸一下盾牌,手持长矛的士兵则将长矛顿地。凌冽的肃杀之气震荡四野,卷起万层风云。
堂吉诃德对此很是满意,这样一来不仅消除了血色玫瑰骑士与陷阵营的隔阂,还将士气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只有无畏的士兵才是战场上的屠戮机器。
几滴热汗从堂吉诃德额头滚下,随后掉落在晒得滚烫的铠甲上面,伴随一阵雾气的产生,汗滴烟消云散。堂吉诃德心里一突,我怎么有种不祥的预感,老子貌似好像似乎要变成老二了,不对,老二是路西法那个闷骚男的专属。老子才是老大手下头号扛把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