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玄幻奇幻>定律的轮舞>二百一十章 他乡遇故-叛变的骑士

雪诺醒来之后意外发现自己的伤口好了大半,伤口虽然还没有结痂但是周围的组织却已经变得硬邦邦。这是一个好迹象,证明自己的身体很健康,醒来的第一种感觉就是肚子空荡荡的。找了一颗苦草根塞进嘴里先嚼一下,涩涩苦苦的汁水将牙齿清理的很干净,感觉自己的嘴巴已经好受不多。

这时雪诺才将放在篝火旁烟熏一夜的马肉取下来,先撕下一大块放进嘴中大嚼,然后才留下早餐的分量,其余剩余的烟熏马肉则装进挂在另一匹马背上搭着的背包中。

想要走出沙漠,水和食物是最重要的,少了一个就会变成一具枯骨,这是运气好的。运气不好可能只会变成一坨渺小的便便。

马肉的味道不错,仅仅只是撒了一层细盐而已,但是味道却出奇的好。吃了七分饱就差不多,不能再吃下去,否则食物消化会消耗更多的水分。沙漠中的民族都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大家除非雨季到来才敢放开肚皮大嚼。

但是沙漠的雨季并不是固定的,或许需要等待一年,或许需要等待两年,记忆中最长的一次是整整三年才发现天空的白云变成黑色的。那个时候好多老人到死都没有喝到一口水,因为这样可以为自己的子女剩下一口水。那一天自己没有一点兴奋,只会张开嘴巴大口吞咽天空的水滴。

老来特拍了自己一脑门:“还不快滚去把桶拿出来装水!你想过两天就渴死吗?”懵懵懂懂的自己这才反应过来自家的水窖早已经没水了。现在想想,老来特才是最聪明的,比耶鲁大哥还聪明。因为他是村子里在那个干旱的季节唯一一个八十岁还活着的老人。

如果不是那个老家伙每天丢一碗水在自家破烂的灶台,我肯定不能活着等到雨季的到来。没有谁会把比金子还珍贵的水给一个连爹妈都没有孤儿。甚至我觉得即使雨季在晚一些到来那个老家伙依然可以活下去。前年老来特死了,沙漠里的人没什么讲究一把火烧了就是。

老来特临死前偷偷告诉我,在他床底下有一个小泉眼,很深的那种。那个泉眼他整整挖了五年,每天都会冒出一点水,如果自己渴了就去哪里找水喝。但是千万不要告诉别人,不然自己会死的。

与这么一个泉眼,即使是村子里最富有的财主也会把自己埋进沙子里然后偷偷独占那个泉眼。在隔壁村子,五十斤水就能换个女人,听说有个七十岁的老头就用水换了一个,第二年连孩子都生出来了,喜得他又送了十斤水给那个女人的爹妈。

水是很珍贵的,可是老来特到死都想见识一下叫做冰霜的玩意儿。如今自己的斗气就是寒霜,就连凭空变出冰的戏法自己也学会了,可是老来特就是看不见。如果哪天死了,自己一定要在天堂找到老来特,给他变水变冰的戏法,我想他一定会笑着骂娘。原来只要在水里填一点硝石就能变出冰来,他娘的亏老子大半辈子还想见识一下这玩意儿。

眼泪也是水,雪诺不敢浪费,只好仰着脑袋强行把那玩意儿倒回去。

耶鲁也刚好睡醒,昨天晚上已经准备取水的家伙事,利用冷凝法。先在沙漠中挖出一个小洞,然后在洞里面放置几块石头,然后在洞口放置几片棕榈叶,然后等上一晚,利用一整晚的温差,在石头上会形成冷凝的作用,第二天就可以得到一些水。为了能够得到更多一些水,他还往里面尿了一泡尿。

其实这个家伙纯粹就是闲的,因为他的空间戒指里面除了手雷炮弹外就是朗姆酒,至于食物,虽然沙漠的确有些荒芜。但是对于一个大骑士来讲,如果连一点吃的都搞不到,那么他就可以洗洗睡了。

耶鲁慵懒的拨开脸上用来挡太阳的叶子,然后喜滋滋跑到昨天的努力好一会儿的小洞。拨开上面的障碍,一股沉淀一整晚的尿骚味直接进入他脑门。

连忙盖上那玩意儿:“倒霉催的,我到底是图个啥啊!”说完拿出一瓶朗姆酒灌了几口,昨晚的沙漠黄羊还剩下大半只,已经用火烤好了,现在就可以吃。不过有碗麦粥就更好了,配着黄羊吃最有味道,至于蔬菜,咱是大爷们只吃荤不吃素。

嘴里填满了黄羊肉,一口朗姆酒就灌了下去,混着羊肉嚼两口在咽下去,舒坦啊!这边吃着,另一边耶鲁还拿着一张地图,从这里往北走大概二十里有一个小镇。就从哪里补给一下物资再走吧,也正好看看沙漠民族是什么样的,北方行省说到底是戈壁滩,两者差别不小,起码戈壁的水虽然珍贵,但到底是人命值钱。

收拾好东西,耶鲁整装前往下一个目的地,塔法小镇。

人类是群居生物,只要接近人类的群居地带,周边就一定不会太荒芜,沙漠里种不出什么好东西,倒是胡杨树成林出现,沙漠也慢慢开始出现道路的轨迹。有小镇的地方一定会有佣兵,有佣兵的地方一定会有酒馆。

主人这么久就没教过什么好东西,抽烟喝酒倒是全学会了,好不容易学了个沙漠取水的法子还带着一股子尿骚味。仔细一闻貌似我身上还带着尿骚味,今晚必须洗一个澡。一脚踹开酒馆的大门,顿时就有人起哄道:“又有勇者来了,老板娘还不快把你的好酒拿出来!”

一阵哄笑而过,早就没什么奇怪,不要以为佣兵是一群会礼貌的好人,荤话连篇才是他们的本色。

“该死的矮人,你tm还欠着老娘十几个铜板呢!”话说着人却满脸笑容的拉着耶鲁往里走。

状态提示:二百一十章 他乡遇故-叛变的骑士--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