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若说燕赤霞实力不济,那他也不可能御剑飞行,除非他所修炼的功法,实在是特殊。
否则,想御剑飞行,哪怕短时间,也需要金丹之力才能支撑的住。
叶枫想了想,摇了摇头,不管如何,看来兰若寺去一趟,是必须的。
只有亲眼见一见树妖和燕赤霞,他才能确定这个世界的顶尖高手,到底是什么级别的。
好在兰若寺一行,并没太大的危险,否则,叶枫肯定会让李逍遥等人先回去的。
“老板,我不是客人,我是集宝斋来收账的。”
哗啦...
第二天一大早,叶枫等人正坐在大厅里吃早餐,一名慌里慌张的年轻书生,背着个破烂书篓进来收账。
哗啦一声,是那伙计听到收账二字,顿时将书篓往地上一扔,整个都快散架了。
“喂喂,别扔我行李啊。”
年轻书生赶紧过来,紧张兮兮的将自己的书篓捡起来抱在怀里。
“上次那个收账的人呢?怎么又换人了?”
“上次那个收账的人,回去的时候被人杀了,所以就换我来了。”
这个世界,乱七八糟的,但整个社会竟然还没乱套,也是够奇怪的。
就像这什么集宝斋,一本账几个人都没收到,还敢往外放钱,就够神奇的,这买卖做的,恐怕老本都要赔干净了。
“反正你早晚也会被杀的,干脆就便宜我得了,别收了,别收了。”
掌柜的倒是挺会算计,叶枫甚至都怀疑,那城外的强盗,是不是这家伙豢养的打手。
书生自然是不答应,但叶枫却知道,当他掏出账本的那一刻,他就输了,因为,账本彻底湿透了,字迹都花了,还怎么收账?
这书生不用多问,自然是宁采臣了。
糊涂书生接了笔糊涂账,稀里糊涂跑到这里,差点迷迷糊糊把小命送掉。
在叶枫看来,宁采臣虽然是个悲剧,也是自己自作自受。
不过,既然被自己遇到,这个世界的命运改写,就从他开始吧。
这个稀里糊涂的年轻书生,正适合在这个混沌不堪的世界里,当一辈子糊涂官。
至少他比那些贪财害命的狗官,强多了。
想到这,叶枫双手掐了个咒语,一点小小的障眼法,让宁采臣以为,自己收到了账,至于银子,自然是从掌柜的柜子里取出来的。
虽然几十两银子不多,但叶枫没有白给别人打工的习惯。
欢天喜地拿着银子,在酒店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
这么多天的辛苦,为的不就是这一天吗?
宁采臣今天算是过年了,总算舍得叫了两个肉菜,要了几个大肉包子,又来了碗肉丝面,可算是能吃个痛快。
摇了摇头,从兜里掏出一小块金子,轻轻撵动,做了块护身牌,偷偷扔到宁采臣怀中,希望这块牌子,能护住他一时半会,有这块金牌,一般金丹境以下的妖魔鬼怪,不敢近身。
“逍遥、月如,吃完了,咱们就动身。”
站起身来,往外走,白云飞跟在叶枫身后:“阿枫,我也跟你们一起去吧?”
本来叶枫的意思,是让白云飞留在县城等着,但此时,看着白云飞一脸坚持,叶枫想了想,没有宁采臣这个拖累,白云飞跟着,未必会有危险,毕竟她也是进入合道境界的高手了,一般妖魔鬼怪,想伤害她也不容易。
“好吧,那就一起去。”
四处都是泥泞不堪,叶枫也懒得走路了,反正这个破落的小县城,他以后也没打算再来,干脆,直接放出飞剑,带着众人,御剑飞行。
店小二刚端着盘子从后厨出来,见到叶枫等人,冲天而起,顿时咣当一声,盘子摔了。
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口中大喊:“神仙啊,神仙。”
“哇,果然是神仙啊,神仙,求求你,让我发财吧。”
“上仙,求你赐给我一百,不,一千两银子吧。”
“神仙,我希望我能长生不老,还有,我要一座豪宅,我要十个媳妇,我...。”
这个世界的人都疯了,幸好叶枫没听到,不然非得气到。
倒是宁采臣,望着叶枫等人的背影,突然觉得脑海中生出一股坚定的信念。
结了账之后,走出酒店,摸着怀里的银子,喃喃自语:“我一定要科举,神仙保佑,让我进京赶考一定要成功,我要做状元郎,我要光宗耀祖,我要造福一方,为国为民...。”
还别说,自从离开郭北县,宁采臣就觉得,自己真的走运了。
稀里糊涂的往回走,一路上,遇到了一股强盗,结果,这帮人还没等抢到宁采臣,突然他们藏身的黑店,塌了。
宁采臣好心报官替他们收尸,结果知府带人来查看,发现都是通缉犯,顿时将宁采臣当成了功臣。
一打听之下,还是名书生,顿时惊动了本地书院的院首,亲自给宁采臣提名挂了举人的名头,一跃成为有功名在身的书生了。
不光如此,那些奖金虽然被克扣了不少,最后到宁采臣手中,还是有超过一千两白银。
一下子名利双收,甚至知府大人都有心留宁采臣在自己麾下效力,但宁采臣打定了主意,一定要进京赶考。
众人纷纷夸赞宁采臣是个读书人的样子,就这么一路赶奔京城赶考。
一路上,宁采臣就觉得,自己浑身说不出的舒服,不管白天走多累,晚上吃完饭,洗个澡,精神奕奕,挑灯夜读,每日不曾间断。
进京之后,一考试,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