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玄幻奇幻>浸血之冠>第二百一十三章 祸从口出
仙很难,但是治家手腕绝对是一等一的,他卡姆克对此深感同情。

于是,卡姆克转移话题,不再挑动这位年轻饶伤心事。

“安特,你一个人出门,怎么连一把武器都不带?”安德的随身行李只是一个背包,也就只能装点换洗衣物——顶多装把匕首。

“哦,现在还有盗贼吗?”安德很奇怪的问。

这些年来,血潮军每年数次扫荡领地作为练兵,更有佣兵和冒险者接取任务清搅贼,在血潮领里做盗贼绝对是一等一的危险行当。

“我们血潮领没有上规模的盗贼团,顶多有些兼职的毛贼,可是出了血潮领以后,盗贼并不少见,我看你还是弄一把防身武器比较好。”

卡姆克看着安特高大的身材,又看了看他白白净净、没有半点茧子的手掌,摇了摇头,补充了一句:“还是算了,你这样没有训练过的年轻人,拿着武器也许死的更快,不带武器才是正确做法。”

“额,其实我也算是挺强的格斗家来着。”安特声比比,不过卡姆克笑了笑,没有把年轻人最后的倔强放在心上。

在外行走,不是学生之间的打架。

人家一刀砍过来,你难道敢用胳膊去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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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姆克在这条商路上行走已经超过十年,对于沿途一草一木非常熟悉,一路上遇到最大的意外也不过是一群野牛在原野上散步,被商队惊扰、狂奔逃命——反正也没对着商队冲过来。

倒是有一只野牛在跑路时不心踩到坑洞、折断了腿,让商队平加了一顿牛肉晚餐。

经过一个半月的旅程,商队来到了博安特城。

卡姆克有些依依不舍,一路上,这位安特兄弟虽然话不多,但是作为一个倾听者,总是能在合适的时候出言捧哏,让卡姆克吹牛吹的就很顺畅,甚至在两人一应一和之下,把卡姆克拿手的几个伪亲身经历的传奇故事都补全了细节。

比如:亲眼目睹血潮大公爵大战兽人王;比如亲眼目睹血潮大公爵单骑踏阵等等。

这些传奇故事发生的时候,卡姆克是肯定不在现场,但是不妨碍这位老兄向来是把自己当做现场参与者来吹嘘——反正他血潮军军士的身份是实打实的。

以前由于个人见识和想象力的问题,他吹嘘的时候,未免在细节方面有所不足,有这位兄弟在捧哏的时候帮忙补全细节,就更像真的了。

反正卡姆克觉得,直到现在,这些故事才真正丰满起来,拿到酒馆里可以换一杯酒喝——也许还不止一杯。

“安特兄弟,到这里我们就要分开了,如果你什么时候想回去,到佣兵行会找舒特,留一句话给我就校”

“不过临走时,我得给你一个忠告,像你这样的年轻人,一个人旅行是很危险的事,如果你钱多的话,还是聘请一些护卫保护自己比较好。”

卡姆克在临别前,为安德提出最后的忠告。

“谢谢,我会注意的。”安德点点头,这是他没有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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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好客旅店。

好客旅店和许多旅店一样,一楼大厅兼有酒吧功能,而与其他旅店的不同的是,这里还兼着对冒险者和佣兵发布任务的工作。

‘吱哑——’

好客旅店的木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一名战士走了进来。

他背上背着一面皮盾,腰间佩戴一柄半米多长的短剑,穿着淡青色的皮甲,肩膀上斜跨着一个背包,虽然看起来是一副出远门的打扮,但是无论皮甲和盾牌都是崭新而没有一丝划痕,落在酒吧众位冒险者眼里,像是初出茅庐的菜鸟。

只有身材还算是高大,看起来应该有把子力气。

有人开始窃窃私语。

“一杯麦酒。”

又换了一副面孔的安德拇指一弹,把两枚铜币弹的飞了起来,在空中旋转了不知道多少圈,落下时,正好在吧台上并排旋转,久久不停。

这一手可不是新晋的菜鸟冒险者可以玩得转。

“好的,刚从血潮领那边过来?”

酒保把手在吧台上一抹,铜币消失不见,他一边转过去,从木桶里放出麦酒,一边随口问道。

“是的,你怎么知道?”安德问道。

“哈,血潮领发行的铜币,在这边十枚可以换十二枚其他铜币,一般人可不会直接拿血潮领的铜币付账。”酒保一边把盛满麦酒的大号木头杯子放在吧台上推过来,一边道:“但是别想让我退钱。”

血潮领自从实行初步标准化和工坊化以后,为了统一货币和收取铸币税,自行设计铸造了一套金币、银币和铜币。

论起材质,和其他国家并无太大区别,但是由于水压机和金属模被投入使用,血潮领的货币花纹精美、份量十足,更受商人们的欢迎,算是极为硬扎的硬通货。

“没事,哈哈,我也不在乎这两个钱。”安德大大咧咧的:“有什么任务吗?”

“喏,都在那边挂着呢。”酒保指了指东边的墙壁。

东边的木墙上钉着许多钉子,上面都悬挂着长条形的木板,木板上有简要任务内容介绍和赏金金额。

“哗——”安德吃了一惊,问道:“这里的冒险者都识得字?”

这些年,血潮领一直在大力推广基础教育,但即使如此,能够自由阅读的人也不是很多。

“怎么可能,不过不认识字,上面标注的赏金金额总是认识的,选中了,请人帮忙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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