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兹心里对跳鹿这样贪杯的肖尼人无语的很,酒精和天花毁掉了北美印第安社会的根基,可是他这种糊涂蛋还沉迷于酒精的诱惑不能自拔,白人根本不需要用枪炮仅仅用朗姆酒就征服了北美印第安人,谈判时用不再卖酒做威胁就能使印第安首领们妥协让出大片土地。
“酒你们早晚会有的喝,那些坏白人已经跑你们的土地上去盖房子了,你还光想着喝酒,”弗里兹打算再逗逗他。
“肖尼人根本就不怕那些白人胆小鬼,即使他们派来军队肖尼武士也不会认输,我妻子的父亲就打败过红外套的白人军队,从那以后他们的军队再也不敢在肖尼人面前出现!”
这话信息量太大,弗里兹还要消化一下,红外套指的是英军,再没出现很正常因为独立战争爆发了,这大概指的是英军最后一次跟肖尼人作战;看跳鹿的年龄他的岳父参加的不是庞蒂亚克战争就是邓莫尔战争。不过自己听说他们走印第安战道推测他们来自北方,邓莫尔战争却是在南方。
其实这是弗里兹不了解肖尼人的风俗,肖尼人不能和同一个氏族的人结婚,类似于同姓不婚的传统,所以他们四处迁徙也有一个作用就是为青年人找到婚姻的伴侣,父系社会的肖尼人部落成员交换是很频繁的,他们可以自由加入到其他远方的部落。
而跳鹿提到的邓莫尔战争是英军在13殖民地和印第安人打的最后一仗,也是邓莫尔勋爵无视1763年皇家条约中对土著民族的承诺进行的战争独走,他费尽心思夺取俄亥俄河以南的土地到头来不过是为新生的美国做嫁衣,战后几个月独立战争就开始了。
1774年英军加上民兵一共出动两千三百人,他们的对手pekowi部族肖尼武士仅有将近三百人。
肖尼人诱敌深入,选择路易斯上校这一路英军进行歼灭,他们乘夜色扎好木筏渡河接近英军营地,还分出人手埋伏在英军可能败退的几个方向务求一网打尽。
肖尼人原计划黎明时发起奇袭,却被两个溜号去树林打猎的英军撞见,枪响了,一个英军乘着夜色逃回去,按计划奇袭已经不可能!
天亮后肖尼武士将出营的三百英军彻底击溃,可是追击中的武士完全失去了指挥,这时英军的另一支两百人援军却恰好赶到,他们列好队拯救了溃败的英军。
战斗从对射打到肉搏,连骑兵冲击都能挡住的步兵线列也挡住了勇武的肖尼武士。
亲历者心有余悸的回忆说:疯狂的肖尼武士迎着弹雨发起了绝望的冲锋,直到撞在英军枪口上。
战斗打到中午,为了保存实力酋长玉米根决定撤退。
这一仗打死英军75人另有70多伤者,被震惊的殖民地人不愿继续打下去了。要知道此战英军阵亡数字比在整个第一次鸦片战争中阵亡的还多。
肖尼人也损失40多人,这样的损失肖尼部族根本承受不起第二次!精妙的谋略、英勇的武士缺少组织也撼动不了步兵线列,pekowi部族首领们痛苦的决定进行和谈,肖尼人没有输在战场上仍然输掉了这场战争,而其他未参战的四个肖尼部族将之视作耻辱不承认这一和谈结果。
值夜是很枯燥的,单纯为了解闷的话跳鹿倒是个不错的伴儿,满口的印第安色段子,他还是个肖尼吹,把自己和祖先的赫赫战功吹嘘了个遍,弗里兹听了哈哈大笑,没有文字的传说真实性就当是听封神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