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言情总裁>家门幸事>第四十二章 蓝心湄的故事

沈奕寻眸中微微一闪,他很早的时候,便从自家兄弟姐妹口中得知,他和大哥沈奕风,在那些兄弟姐妹们的认知中,其实,根本就是来自人物。而且,那还都是极其有名的大众读物。

也就是说,只要是来自他们那个时代的人,有很多都是知道他们存在的,而且,对他们的了解,甚至更甚于他们自己。

或许,他和沈奕风还要庆幸,他们此番所谓“穿越”是来到了这大宏朝,而不是到他们那个时代。否则,若是被人知晓了他们的真实身份,或许,都会被当作珍稀物事围观的。

至于被人过于了解,会不会造成什么麻烦,比如没法扮猪吃老虎什么的,则根本不在他们考虑之内。毕竟,无论是在古龙是《天龙八部》之中,李寻欢与萧峰究竟会什么,是什么脾气,手中有什么底牌,几乎是个人都知道。无非,就是飞刀和降龙十八掌。可是知道归知道,没办法对付依然是没办法对付。

哪怕天底下的人都知道,李寻欢最厉害的就是飞刀,但依然无人能躲得过,包括上官金虹。哪怕天底下的人都知道,萧峰最厉害的就是降龙十八掌,但,依然没多少人能胜过他。

沈奕寻此刻,心中所想的,就是面前这个蓝心湄,难道也和自家兄弟姐妹那样,是从那个世界,那个时代“穿越”过来的么?

没等任何人开口问,蓝心湄自己就开始说了。

“最早的时候,我生在一个小康之家,后来,一场兵灾让我全家人都死了,只剩下了我自己,被一个人收养了,那时候我五岁。”

“那个人是个大夫,他的名字,我就不说了。就算我说,你们也肯定不会知道的。当时,他有两个徒弟,另一个比我大一些,也是个女娃,来历也和我差不多。”

“就这样,我和我师姐,就是那个女孩子,一起长大,一起爱上同一个男人。为此。我们两个人争得你死我活。但那个男人。却爱上了另一个女人,不是我,也不是我师姐。于是,我们姐妹两个觉得很无趣。了无生趣的无趣,于是,我们自己合作,配出了一种剧毒,放在一壶酒里。我们两个说说笑笑的,就把酒都喝了。在临死的时候,我们约定,下辈子一定不会再为一个男人,争成这个样子。”

“上天似乎听到了我们的声音。让我们记住这句话,记住这辈子所有的事情,投成了一对双胞胎。她是姐姐,我是妹妹。我们两个长得一模一样,旁人根本无法分辨。在我们闯荡江湖之际。同用一个名字。我们两人踪迹无定,行止飘忽,外人只当我们根本是是一人。”

“姐姐似乎吸收了上一世的教训,这一世,她温柔婉约,自小凡事从不与我相争,任何新奇玩意,有趣物事,尽让与我先择,大小事宜,若是我有意,她也从不违拗。”

“可是,我却忘了早先的教训,武功大成之后,更是耐不住性子四处走动。我们所学剑法,本就是极凌厉的剑法,而我性子却恰恰与这剑意相合,年不过二十,我们便在江湖中创下了极大的名声。”

“那时正有另一位少年开始崭露头角,与我们姐妹一南一北,并称于当世。那少年出自武林中的名门世家,少年意气,掌中一把吞吴刀遍试中原,几无败绩。”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与那少年相遇。我们都是心高气傲,难服旁人之人,本对彼此齐名大大不以为然,以为对方必是浪得虚名。不料略加切磋,都觉对方所学超俗,此后更曾数度携手。”

“那人狂放不羁,与我所想所思,每每惊人相似,我们二人由是相交莫逆,常至彼此家中相聚,姐姐也由此与他相熟,我等三人渐以兄妹相称。我对这个性情与自己一般无二的男子早已暗暗属意,不料他虽觉与我投契,却并未涉及情爱之念,只作红颜知己相待,反是姐姐柔婉之态,深得其心。”

“终有一日,他携厚礼遣人登门求亲,我本是大喜过望,不料心中良人喜爱之人却是自己姐姐!我遇事向来顺利得意,忽然之间遭此打击,一怒之下将姐姐痛斥一番,愤然离家,拔剑怒闯他家中山庄。他本未料到此事,他见我如此情状,心中愧疚,眼看我大闹山庄,却也没有出手拦阻。我离开之后,从此不回家中,姐姐虽对他也有亲近之意,但仍记得前世之事,且对我却最为爱护,唯有婉拒。”

“此事过后,不喜走动的姐姐也只得出门寻我,她心地良善,最是见不得他人受苦,见到孤苦之人,便出手救助。她的剑术与我相比更加柔和,剑法优雅飘逸,更像舞步,将剑术中优美之处凸现。她以剑器之舞筹措金银,宣扬声名,以便寻我。却在同时,亦是竭力救济孤女孤儿,剑舞之名由是愈加响亮。我们姐妹长相一般无二,江湖中人不知所以,却将以往我闯下的名声尽数算在姐姐头上。”

“我在外数年,少有显露踪迹之时。初时胸中充满激愤,只觉上天待己大是不公,视若知己的五哥和胞姐都是欺骗自己之人,待到天时渐长,心意渐平。四年时间转瞬即过,我绝足江湖,却是不再显露踪迹。”

“但数年之后,我终被姐姐寻到。其时,我心中虽仍然介怀当年之事,但一人独居也是无趣,终随就诶就返家,姐妹一别数年,都是不胜唏嘘。我回家之后,才发现当年自己闯下的字号,已鹃姐姐所有,我之名,却是再无人得知。我睹物思人,见到家中桌椅茶碗、庭前屋后,尽是那人踪迹,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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