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玄幻奇幻>名门第一闪婚>537、别碰我!
意图。这样的一个人,一直老老实实地听话还好,倘若她要反抗你,她一定有很多种办法可以成功地刺激到你。

无疑,现在的金晓仪,就属于这种情况。

而更可怕的是,她清楚他,他却不知道她接下来会做什么。

对于金晓仪这种胆大到有点疯,被解雇了后更无所畏惧的人,裴远晟居然生出一种不知道把对方如何是好的困惑。

金晓仪见裴远晟坐在床上半天没有说话,而他身上又沾满了血迹,嘴唇上也还沾着血,眼下似乎也没有继续要吐血的迹象。

于是,伺候他已经成为一种习惯的金晓仪自发地站起来,小心翼翼地说:“裴远晟,我帮你把衣服脱了吧。”

她知道裴远晟向来有非常严重的洁癖,最不能够容忍自己身上穿的衣服脏上哪怕一丁点,连流了汗的衣服也要马上换掉。

更不要说眼下这种血迹斑斑的了。

以前裴远晟衣服脏了也会吩咐她帮忙处理,所以金晓仪不觉得有什么,没等裴远晟作出回应,就自顾自地开始解裴远晟睡衣上的第一粒纽扣。绝品枭皇

“好吧,那后来呢。后

来是为什么。”他今晚难得精神不错,想到这个人明天就彻底滚蛋了,竟然愿意耐下心来再和她说上几句。

毕竟从此天各一方,也许他不知道哪天就悄无声息的死了,两人这辈子都不会再有机会对话。

他这段时间也越来越不爱说话,今晚和她说的这些,大概可以抵得上这几个月他说话的总和。

“后来啊……后来还是因为你长得特别好看吧,而且我发现,你是越来越好看的,裴远晟,我是不是特别肤浅?可是,人在十几岁的时候喜欢一个人,本来就无非是一些非常简单的理由,比如这个人长得好看,学习好,篮球打得好,穿的时髦……等等等等。”

“反正,我就喜欢你,喜欢成了一种习惯,而且自从喜欢你之后,就再也没办法喜欢别人,我长到现在,也再也没有见过比你好看的人。”

“等我长到能因为一个男人的财富和事业而喜欢上对方的时候,又发现你恰好也是财富事业都很不错的那类人,在我所知道的男人中,再没有比你优秀的……这是不是很势力呢?”

金晓仪苦笑了一下,无奈地说,“你尽管笑话我吧,反正我喜欢你,是我自己的事儿。你高兴也好不高兴也好,总不能不让我喜欢你吧?你能赶我出去,但不能把你自己从我心里赶出去。对不对?”

裴远晟愣了下,话到嘴边卡了壳。

他不得不承认金晓仪说的很多。

他就算再有钱再有势,就算他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动动手指就能让一家大公司破产,但是,他没办法控制她喜欢不喜欢他。

她乐意喜欢他,那是她的事儿,他能把她这个人赶走,眼不见心不烦,但是,他没法儿把他自己从她心里赶走。

以后她就算走到天涯海角,还是会想着他念着他。

只要她还喜欢他,她心里就会一直装着他。

这事儿不属于他的能力范围以内。

当然,他还不至于为了让她不喜欢他就故意做一些猥琐下流的事情来恶心她。

“金晓仪,我发现你这个人……”他想了想,酝酿了一下词汇,“还真是挺执着,挺死心眼的。”

“嗯。我知道啊,我这人是挺执著,挺死心眼儿的,我从小就这样,喜欢认死理,不懂得变通,为这个,好多同学都不爱跟我玩,觉得我特傻,特没劲。”

金晓仪笑着说道,她不觉得他嘴里的执著和死心眼算贬义词,她倒觉得这是对她数十年如一日地暗恋他这种行为的一种肯定。

“哟,原来你不止小时候长得不好看,性格也不讨人喜欢。”裴远晟奚落道。

“对啊。”金晓仪目光有一丝黯然,像是回忆起了她那不怎么美好的少女时代。

“这么说的话,我算是你人生中唯一的一抹阳光了?”裴远晟非常不要脸地问。

金晓仪顿了下,很肯定地点了点头:“嗯,是。”

反倒是裴远晟愣住了。

他没想到金晓仪能承认的这么干脆。

他说这个话本来是想看金晓仪急赤白脸的否认的,却没想到她这么认了。这反倒让他不知道该怎么往下接了。

金晓仪见裴远晟没话说,心想这应该是她最后一次面对面和裴远晟说话的机会了,既然他精神不错心情看上去也还行,她应该趁这个机会多和他说几句。

至少漫长的余生还有那一天与这一夜可以回味。

也就值得了。

有的人谈了几年的恋爱,搞不好连一个值得回味的瞬间都没有。

她不羡慕那些情侣们,对于她来说,爱情就是爱情,没在一起过也一样值得回味。

只要他存在,对她而言就是圆满。

她以前觉得书上说的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太过于文艺,现在她明白了。

世上真的有一个人的存在,对于自己来说是最大的幸福。

他若安好,便是晴天。

“我后来每次遇到困难的时候,想到的人都是你。因为我每次碰见一个事情,自己觉得很棘手的时候,就会想万一是你碰上这种事情,会怎么样解决。有时候我还在心里面和你对话,我觉得,你就像是我的一个朋友,一个恋人一样。就算你根本不会出现在我的生活中,我也觉得和你很近。”金晓仪自嘲地笑了笑,“你不会觉得我很神经质,把我当成变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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