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玄幻奇幻>名门第一闪婚>538、也许是报应吧!

金晓仪嘴上没说,裴远晟却从金晓仪的眼神里看出了她的想法。

“想脱就脱吧。”裴远晟将双臂张开,大剌剌地看着金晓仪,“不是对本总裁的美色觊觎已久了么?来吧,看在你照顾我这么久的份儿上,今天晚上送你点儿福利。”

金晓仪悄悄咽了口口水,有点不好意思地问:“真的吗?”

看来裴远晟今天晚上真的是出奇的心情好并且好说话。

换成平时,他绝对不可能这么和她说话。

“真的,本总裁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他看着她满脸期待的表情,莫名又起了调笑的心思。

自从他病情日益严重之后,他已经很久没和人开过玩笑了。

从前,他在很多人眼里,都是个作风大胆的花花公子,或者说,是个不折不扣的撩妹高手。

他在外人面前那样做,一方面是为了掩饰自己的身体状况,一方面,和他自己的性格也有点关系。

生意场上,人人虚与委蛇,压力那么大,不给自己找点乐子排解压力怎么行?要说他先前有什么恶趣味,那就是逗弄小姑娘,俗称“撩妹”。

他知道自己长得好看,各方面都堪称完美高富帅,寻常女孩对他根本没有抵抗力。

于是越发的肆意妄为,常常看上一个撩一个。

但是经常撩完就走,任凭身后芳心碎了一地也依然不理不睬。

或许是报应吧?

让他遇上了唐笑。

和烈子比起来,他确实不是一个好的归宿。

烈子是个专情之人,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因此从来不会花精力在撩那些无关紧要的女人身上。

甚至可以说,他看不上的女人,不打算结婚的女人,若无必要,他根本不会多看一眼。

只有他这样的男人,才配得上一份完美的从一而终的爱情。

想到这里,裴远晟低头笑了笑,掩饰中眼中的落寞,重新将思绪拉扯到眼前的金晓仪身上。

要逗逗她吗?

他其实挺喜欢看她脸红害羞的样子。

坦白说,金晓仪长得不赖,虽说是后天整过,但是很自然,很完美,让人看着挺舒服。

这样外表矜持优雅的女人,像个小女生一样害羞的时候,其实是很吸引人的,有着一种特别的糅杂着女人的成熟与女孩的青涩的特殊魅力。

“金晓仪,眼前的情形,你是不是幻想过很多次?”他嘴欠地问道。

金晓仪手指刚刚碰到裴远晟的胸口,一粒纽扣还没解开,两只耳朵就一点点地红了起来。

耳朵尖尤其红的透明,像放在锅里煮了一遍一样。

不用抬头,裴远晟也知道她那张秀致的脸上也一定染上了两朵红晕。

他饶有趣味地看着她,“怎么不说话?不说话就是默认了。你果然常常在一个人的时候偷偷意/淫我……的身体。”

他刻意压低了最后几个字,尾音甚至稍稍拖长了一些,在这样的夜里,显出一种旖旎的意味来。

“我……我没有。”金晓仪轻轻的说了一句,努力克服掉心理障碍,继续埋头解他的衣扣。

“真的没有吗?”裴远晟轻笑道,“你看看你,红的跟油焖大虾一样,还好意思说谎?金晓仪,你敢跟我表白,就不敢大大方方承认你幻想过我?”

金晓仪咬了咬嘴唇,耳朵红得快要滴血了。

过了很久,她才蚊子哼哼似的说:“嗯……我、我确实有……幻想过。”

裴远晟起先是想逗着她玩,等到对方真的顺着他的意承认了,他又不免觉得尴尬起来。

这还是头一次有女人当着他的面承认对他的**有想法。

这真是……女人中的一朵奇葩。

当然了,他自己更加奇葩,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不要脸。

他在和唐笑认识之前,一向是个没什么节操的人。

如果不是他随便看到个什么漂亮的女人就忍不住撩拨几下,又怎么会让季晓茹后来对他念念不忘。

但这并没有什么可得意的,他害了季晓茹。

现在回想起来,从前的他是多么的恶劣,仗着自己有一副好皮相和生来家境比别人好一些,就自以为是,以为全世界的女人都抗拒不了他的魅力。

又因为知道自己和父亲一样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迟早有一天会早早离开这个世界,于是自暴自弃地想要随心所欲地生活,哪怕做一个别人眼中换女人比换衣服还快的花花公子。

他自鸣得意,以为自己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却不知道害得多少女人感情不顺因为他多走了多少弯路。

他实在是一个非常糟糕的人。

或许上天冥冥之中自有安排,种下苦果的人,必定有一天自食其果。

这怨不得别人,要怨,只能怨在遥远的过去中任意妄为的自己。

“你说你在我昏迷时帮我换过衣服,那你应该看到过……金晓仪,我的身体并不像你想象中那么好看,对不对?”裴远晟像是没什么羞耻心一样,就这么随意地和她谈论着他自己的身体。

金晓仪心里清楚,他并不在乎自己,在他眼中自己不是需要认真对待的女人,所以才可以这么毫不羞耻,态度轻佻。

倘若是对笑笑……倘若是对笑笑,他一定不会轻易讲这些话说出口。

这个认知让金晓仪感到一丝沮丧。

但是,这不是一个应该将情绪浪费在沮丧和低落的夜晚。

这是她能够单独和他相处的最后一个夜晚。

金晓仪努力让自己振作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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