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玄幻奇幻>摘星武尊>第一百一十六章—远离尘世

这时,晨光扫进这间客房,苏暖喟然长叹一声:“天下英才何其多也!”

白骨真人不过是灵波级别的修炼者,却能研发出骨血团圆来,真是奇才!

但凡有称号的修炼者,都有过人之处。相比较而言,凌云二人如今还都是无名之辈呢。

“啊……你们醒啦…..”岩峰站在门外有些局促不安。

昨天没有登记他们的姓名和地址,也没有登记他们的来历和原因,要不是他们这是小旅馆不然事情就来找他了。

“恩,谢谢老板收留。”凌云沙哑着声音,诚恳的道歉。

“啊……没事的…..只是我,今天不能继续留你们了。”岩峰有些恍惚,他刚才似乎看到了仙女。

“好的。”凌云背起地上的竹篓,收拾了一下,转身就走。

苏暖紧紧跟在他身后,两人形影不离。

岩峰目送他们远去,叹了口气,继续做着自己幻想成为英雄的美梦。

……

骄阳似火,炎射四方,田地中一片光彩。

“大娘,你就好好歇着吧。俺来帮你!”凌云一把夺过老婆婆手中的锄头。

老婆婆当然争不过年轻力壮的凌云,手中东西被夺,她却更加高兴,笑得咧开了嘴:“哎呀,你这小伙儿上哪里找去哟。”

距离第一次双修,时间已是过去了两天。

原本计划是住宿一晚就走,但自从用了骨血团圆后,凌云享受到修为突飞猛进的快感,就决定稍稍改变一下计划,至少将修为突破到灵者再走。

反正那块石头被发现,还有两三年的光阴,也不急于一时。

直接离开了济南城,找到一家山村,然后被好心的老婆婆收留了。

苏暖也没有反对,灵者和灵生之间的差距很大。成为灵者级别的修炼者,对接下来的行程也会有巨大的帮助。

老婆婆也没有赶他们。

事实上,她巴不得凌云二人永远留下来才好呢。做事这般勤快,一个嘴虽然笨点,一个长得丑点,但都是老实孩子啊。

凌云二人白天干点活,他们一个身怀双猪之力,一个拥有一鳄之力,在凡人中堪称神力。做些农活,简直是小菜一碟。况且一个老太婆家,能有什么粗重的农活?

每天凌云二人只睡眠个把时辰,但仍旧精神奕奕。

这样的生活状态,和在野外跋涉的风餐露宿、朝不保夕相比起来,简直是天堂一般。

凌云抓紧一切时间,扑在修行上,简直是上瘾了般。

依靠骨血团圆,他的修行速度,用一个成语来形容,便是一日千里!

第一夜,他就晋升到灵生巅峰。这些天来,他有意稳扎稳打,气旋四壁已经晶莹剔透。按照这种速度算计,恐怕过不了几天,他就能突破到灵者上去。

随着修行次数增多,骨血团圆在凌云心中的地位极速上升,已经超越了天生生丹、天灵体,仅次于天地长身体了。

草履虫不必说了,只能提升一个小境界,和骨血团圆没法比。

对于骨血团圆,按照苏暖的赞语,这是一种可以改变天下格局的存在。

这话一点都不夸张,深得凌云的认同。

骨血团圆位阶低,即便是一灵者的修炼者,也能够使用。它虽然合炼条件不少,但是标准真心不高,凭借一个家族的底蕴,想要炼出这东西还不容易?

这东西对于独行侠没有吸引力,对于家族、门派却是神器!

以此途径,让家族长辈来提携后辈,能将培养修炼者的时间、资金缩小多少倍!

有了骨血团圆,已经不是培养修炼者,而是批量制造修炼者。

这就是天与地的差距,是海洋和陆地的差别。

因为此丹药,凌云在昨天甚至动摇过念头,有改变重生大计的冲动。想要将单打独斗,转为建立势力。

说起来,体制组织这玩意只是一个工具,拿来用罢了。

凌云前世就是一个魔尊,今生若要组建势力,更可谓轻车熟路。

不过建立势力,最主要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霸占地盘,圈占资源,依靠层层控制,来集齐他人之力供自己修行。

修炼者修行,如逆水行舟,更是个积累的过程,自然需要资源。

因此灵王修炼者及其以下,若有组织的帮助,必定更易于修行。等到了灵仙及以上,引发质变,超凡成仙,天地伟力集中自身,那组织就没有用。

知道以上这点,就很好理解凌云的计划了。

凌云前世为了筹集资源,被迫加入了魔尊。这世重生了,知道各种密藏传承,独吞这些资源,完全能更快更自由地冲刺到灵仙。何必多此一举,再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来组建什么势力呢?

不过现在得了骨血团圆,若是组建势力的话,却比之前设想要方便快捷得多。投入更少,见效却更快,批量制造修炼者,能迅速地形成一股力量。

然而凌云又仔细斟酌了一番,直到今天早晨,关于组建势力的冲动已经完全消散了。

如果真的靠骨血团圆,来组建势力,那他就是绝对自找死路了。

这样的神器,一旦暴露出来,必定会引起所有大势力的觊觎。

别说他白手起家,就算是一族之长,有些根基,也不敢大肆运用骨血团圆。

太招人嫉妒了!

哪怕就是武家,西域的第一家族,恐怕也不敢自己单独使用。

大规模运用骨血团圆的条件,凌云估算了一下,至少是武家、飞家、铁家、无家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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