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我?”
“对,孩子!这个世界需要被重塑,跟我来,我们一起。”
这是哪儿蹦出来的一个大反派啊?
难道他就不知道,反派是注定了要被正面人物推翻的么?
他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啊。
不过这倒是个好机会。
“我正在跑路中,看你的能力……可以搭个顺风车么,把我的妻子、女儿送往纽约。”老万说道,正好,省去东拐西拐的转折了。
“当然。”
玛格达紧张的抓着老万的手,女儿妮娜还没有从刚才的慌乱中平复。
“妮娜,乖,跟着妈妈,我去去就回。”
“真的去去就回么?”
“拉钩。”
“一百年不许变。”
光球一闪,一行人出现在了纽约的郊外。
“去吧,去找一个叫‘萨米尔’的人,他是我曾经的朋友。还记着我的日记么,第三十六页,他的地址。有他照顾你们,以后会很安全。不用担心我,我去去就回。妮娜,你是个大孩子了,照顾好你妈妈。”老万做着交代。
他本来是想把妻子女儿交给老伙计查尔斯照料的,但恐怕,查尔斯也不是眼前这超级大反派的对手。而他,要先一步去看看,这货到底什么目的?
“嗯,你答应我的,去去就回啊。”
等到光球消失后,玛格达立马翻开皮箱翻出了老万的日记本,翻到第三十六页。
上面果然有一个地址。
于是拉起女儿的手。
“妮娜,我们走。”
十年的老夫老妻了,她明白老万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去找帮手的。虽说并没有‘救命’的意思,但也有将这件事告诉对方的暗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