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沉睡帝”会突然没有了消息?
不是“沉睡帝”故意销声匿迹,而是不得已的事情,因为那时已经由不得他了。
在一次外出猎‘艳’中,“沉睡帝”一时失手,竟然在制服被害人的过程中,被路过群众发现,而在这些群众里面有几个人身手甚是了得,无奈束手就擒。
好在“沉睡帝”在制服被害人的过程中让她先把钱掏出来,于是他顺势辩解只是想抢劫被害人的财物而已,并没有强‘奸’或杀人的意思。
在那个时代,还主要是靠口供定案。
尤其是动机方面。动机是深藏于犯罪嫌疑人内心的,有时候犯罪目的或者说目标可能很明确,但出于什么样的动机,只能主要靠他自己的供述了。
在这种犯罪未遂的情况下,行为到底如何定‘性’,按说应当主客观相一致,根据客观行为和主观供术来归纳。
有些人可能会说实话,有些人可能不会说实话。发生这两种情况各有各的原因,为了避重就轻的可能多一些。
让“沉睡帝”想不通的是,以他的警觉和身手,怎么可能让几个路过的人给制服了,而警察则在很短时间内就赶到了,让他不敢再干杀人逃脱的事情了。
事情就这么巧,巧到“沉睡帝”还来不及通知他的徒子徒孙,就消失了。
因为组织成员都不知道“沉睡帝”的真实姓名,所以,当“沉睡帝”入狱之后,基本上没人知道他被抓进了监狱,还以为他怎么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呢。
而在“沉睡帝”被抓起来之后,他也是扛过了几道关口,面对侦查人员的再三讯问,只承认犯过这一次事还被抓了,原来没有前科劣迹,是初犯。
侦查人员怎么也不相信,初犯就能够这么大胆,敢持刀抢劫‘妇’‘女’。他们怀疑“沉睡帝”身上还有没有‘交’待的罪行。
对于这样不说实话、不如实‘交’待所有罪行的犯罪嫌疑人,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是连续不间断地疲劳讯问,甚至冻饿晒烤等刑讯‘逼’供行为。那时的公安人员,信奉一个理念:那就是不用大刑,不上手段,不说实话。
当然,现在来看,刑讯‘逼’供容易导致冤假错案。
但在当时来看,却是一种有效的侦讯方法。有些二进宫或者是三进宫的,反侦查能力非常强,不来点强硬手段,是不会说实话的。因此,根据此种方法,也的确破了一些案子。
显然,“沉睡帝”已经熟悉警方的这一套作法,无论是面对什么样的审讯,警方采取什么样的手段,就是只说自己只犯了这一件事,别的什么也没有干过。没有干过的事情,怎么让我承认呢?没有干过的事情,也供不出来啊?
在反复讯问之下,“沉睡帝”一直在坚持自己的说法。警方此时也产生了动摇,或许以前的判断产生失误了吧,这小子可能的确是头一次作案。
事情有时候就是这样。谎言说了一千遍,连自己都认为是真的,何况其它人呢?
在“沉睡帝”这种死不承认的情况下,警方最终还是放弃了,只起诉了抢劫这一起罪名,“沉睡帝”只认这一起抢劫未遂。
实际上,现在回想一下,“沉睡帝”的表现还是有异于常人的。
因为对于常人而言,也就是对于一般人普通人而言,平时生活在社会中,是没有多少机会与公检法等政法机关打‘交’道的,也不知道政法机关的办案规则和潜规则。常人身处那种境况中,一般都会心理上承受极大打击,尤其是在身心俱遭折磨的情况下,能够坚持无罪辩解的没有几个人。
很多都会屈打成招。是自己干的也认了,不是自己干的也认了,只想快点摆脱这种被人侦讯的痛苦局面。哪怕以后再去翻供呢。
当然,也不可否认,有意志坚定的被冤枉者,就是从一开始就不承认。不是他干的为什么要承认?但事情远不是那样简单,一个没有与政法机关打‘交’道经验的普通人,与一个整天与罪犯打‘交’道的专业机关进行pk,你说谁的胜算会大一些呢?
所以说,“沉睡帝”那种异乎常人的沉着镇定,本应引起侦查人员的足够重视,但最终还是因为“沉睡帝”的死不开口不了了之。可能他还有其它问题,但只是可能,现在他不说,也没办法继续下去,只有先以抢劫未遂报送起诉吧。
社会还不是十分的太平,治安犯罪案件还是时有发生,如果于过于执着在一个案子上,势必会影响到其它案件的侦破时间。因此,在强攻一段时间没有再攻下“沉睡帝”的其它供述后,侦查人员也停止了强攻。
本来强攻就是唬人的战术,能够唬住就唬住,唬不住就算,反正也不损失什么。而且在多数情况下,犯罪嫌犯人在这种强攻上没有几个能抵挡得住的。
这就是专业对专业的较量,道与魔的较量,矛与盾的较量。
尤其是在公安机关,以前还有一个独立的科室叫做预审,是指刑警队将人抓来之后,转到另外一个部‘门’即预审科或预审队之类的,由预审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做一个详细的全面的讯问。
预审有很多审讯策略,犯罪嫌疑人想耍心眼,也敌不过这些整天面对犯罪嫌疑人的人。
过了公安这一关,以后的检察公诉、法院审判就很容易了。因为事情很简单,抢劫未遂,犯罪嫌疑人自己也供认。很快地就判了下去,也很快地就移送到了海东监狱服刑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