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三月份的时候,于清雅也开始上班了,她才二十多岁,再说读了几年的新闻专业也是她热爱的,并没有因为结婚而放弃工作。
叶天则是在家里解读南淮瑾所送的那卷《推背图》注释来,心情好的时候也下厨做个饭,曰子过的和寻常人也没有什么不同。
叶天一家都搬到了他的新宅子里,那里的灵气虽然稀薄了许多,但对于普通人的身体却是大有裨益。
住进来之后,叶冬梅手术后的后遗症完全消失了,叶天带她去检查过几次,她所换的这个肾源,与她身体的融合度几乎达到了百分之百。
“妈,您买的这鱼准备怎么烧?红烧还是清蒸?今儿我露一手!”
“红烧吧,妈喜欢吃你红烧的鱼!”
和老公从菜市场回来的宋薇兰,穿着一身极其普通的衣服,任是谁都不会相信,这个气质优雅的女人竟然会去菜市买菜?
不过宋薇兰显然很享受这种家庭生活,她不太会做饭,每曰买菜就成了她和丈夫的必修课,搞得老太太叶冬竹经常在念叨弟媳妇剥夺了自己买菜的权利。
看着盆里几条一斤多重的鲫鱼,叶天敲了蹲在一边的毛头脑袋一下,说道:“回头烧熟了再吃,就没见过你那么馋的!”
不知道是不是毛头可以自行吸纳灵气的原因,它现在没有以前那般怕热了,身上的毛发也变短了许多,看上去像是个大猫一般。
当然,爱吃鱼还是它的天姓,叶天每隔半个月,总是要让人送百十斤鱼养在院中的池塘里。
不过在叶天结婚时这家伙吃了几次烧熟的鱼后,毛头竟然变得挑嘴了起来,有一次竟然捉了条鱼放到厨房的锅里,并且打着了煤气开关,差点没引起一次火灾来。
“吱吱!”毛头用小爪子拨着那几条鱼,然后又指了指自己,蓝宝石般的眼睛滴溜溜的转着。
“知道了,你一个吃两条,也不怕撑着!”
叶天没好气的在它头上又敲了一记,这才去杀鱼剔鳞,没多大会,厨房里就传出一阵诱人的鱼香味。
刘维安去了潘家园的铺子,于清雅中午则是不回家吃饭,周啸天和柳定定留在香港未归,吃饭的人就是叶东平夫妇和叶天的两个姑姑。
“妈,您怎么了,我今儿烧的鱼不好吃?”
见到母亲动了一筷子就没再夹菜了,叶天有些奇怪,搭眼往母亲脸上看去,不由愣了一下。
“妈,您要出门了?”
叶天的眉头皱了起来,他清楚的看到,母亲迁移宫处有些灰暗,而且还长了一颗针眼大小的黑痣,不细看都很难发现。
“嗯,我要先去美国一趟,然后再去次非洲,那边的生意出了点问题,妈必须去解决一下。”
宋薇兰点了点头,如果不是那边的事态发展的有些失控,她真的不愿意离开丈夫儿子,再去涉足险恶的商业圈。
“能不去吗?”叶天的眉头紧锁了起来,“我去年就和您说过,您今年不宜出门,否则会有灾祸的。”
迁移宫黯淡,说明此人最近运程不佳,而那里长黑痣,则代表着出外会屡遭危险甚至有生死之虞。
叶天虽然推算不出母亲此行会具体发生什么事情,但仅此两点,就让他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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