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上次那个就是,庭审的时候不是法官,因为其中不是很多笔款项问题吗,那么对于其他另外两个应该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可能还需要再对下账,什么就清楚了,最主要的还是,其中有一笔,定性的问题,就是关于他那一笔,到底是投资款还是借款,因为之前前面对账,一些比如你的报销款,或者是一个,优先债权普通债权,那些反正没有什么好争论的。管理人其他大部分好像都没有认定就是对于他那些报销因为他那个报销钱稍微有点多,比其他另外几个债权人都会多一些,那么,对于他那个里面好像只有两笔律师费是认可的,除此之外一些,所有的不管是发票报销还是其他一些,好像我上次听庭审的意思应该是都不怎么认可的觉得这个证据都有点问题,关于他,这个里面有发票重复啊,或者其他的一些,上次都已经在那个答辩状里面都讲到过了,然后还有就是一个关于我们中间有讲到一笔钱,他那个电线的问题,可能更要紧一点,就是我们当时是,最开始的时候,的确是以这个借款去申报的,但那个时候不申报的,不是我们吗,他自己本人去的,然后。其他债权人一起。他后来是跟我们他是把这个借款跟这个投资款搞混了。然后其实那笔钱应该不算是借款,应该认定为是投资款。那那样的话,他觉得,因为当时管理人是把他认定为是借款嘛,然后呢,前面,包括其他的证据,综合来看,就是借笔钱,认不认定,其实不是重要的问题重要的是,管理人因为给他认定为借款,以后最后倒扣了他,另外,有160多万的一个利息问题,就是最重要的是那个事情,其实对于这笔钱到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因为我们最开始的时候申报的投资款里面,把这笔钱加进去,不加进去,没有什么区别,因为我们当时打给那个公司然后包括后来公司,无锡返还给我们,都是没有什么关系,就是因为你不存在支付利息什么的啊我们当时就是把这个事当做投资款投进去的吗,那后来因为没有达到之前。承诺的标准,那么,对方公司就啊,那算了就不要投了,就当作你没有投过好了,所以当时是没有任何利息的就返还给我们了,所以这个肯定你要当做是投资款的,你如果是是把他当成借款的话,那我从那个时候开始到现在,我一分的利息都没有算过呀对不对。就这个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所以当时应该停上的时候也提过一句,但可能对方管理人应该没有任何我们当时这个主张,所以我上次好像听那个法官的口气他可能是想我们再重新写一个书面的一个情况明,可能会更加清楚一点,当做这个质证意见的,一部分交上去。会比较好一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