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恐怖悬疑>诸天之从诛仙开始>第三十七章 无聊时说的一定是废话

王书圣并不准备继续留在剑阁,因为他已经亲感受过剑阁当今的实力,见过柳白出剑,也大体猜测出其境界走到了哪一步。

他也不会让墨池苑那些弟子们与剑阁中人比武来增加实战经验,毕竟符道修炼者的作用本就不是用于正面厮杀,未成为神符师之前直接面对强悍的剑阁中人也必定是输,且不一定能够体验到厮杀对于修炼者破境的促进作用。

约是下午时分,在迷雾并不重的剑山脚下,懒散的阳光照在了小山山的脸上,不知是因为阳光温热,还是因为一些别的原因,小山山的脸很红。

在叶朝与王书圣告别后,大河国之人向着剑山小路南面走,叶朝向着小路北面走,且走了有一段路后,小山山却迈着脚步跑向了叶朝,也叫住了叶朝。

当然,巴不得叶朝赶紧走的小山山不会舍不得他,只是,她知道这一分别之后很有可能两人便再也见不到了,见不到自然就见不到可爱的小麻雀,她很不舍得小麻雀。

“我说小山山啊,它是我的,你在我面前抱它这么长时间,你有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还有这小东西,以前那么的不喜人,现在,竟然也能够让你抱这么长时间,真是奇了怪了。”骑在大黑驴身上的叶朝有些不满地说道。

小麻雀扭头白了一眼叶朝继续在小山山手中叽喳。

小山山则仿佛对于叶朝的话就像是没有听到一般继续听着听不懂的叽喳声。

很久过后,小麻雀飞回了叶朝的肩膀,小山山看向叶朝。

“你以后要对它好一点,不然……”

叶朝瞪了一眼小麻雀,而后撇撇嘴道:“不然?不然怎么样,那时你在大河国,我在唐国,你又咬不到我,或者,你会恨死我?”

小山山抿起嘴巴,明亮且不含一丝杂质的眼睛怒视向了叶朝,道:“对,我会恨死你,还有,酌师姐以前和我说过,嘴巴很厉害的人一定是臭的,所以你很臭,无论如何我也绝对不会咬你。”

“再一个,你不许叫我小山山,我问过师父,你比我还要小一岁,你得叫我姐姐。”

叶朝摇摇头,将小麻雀塞进怀中,指了指在向着这里观望的王书圣众人,说道:“知道了小山山,赶紧回去吧,你师父和师姐们还等着你呢。”

小山山扭头看了一眼后,因为叶朝并没有改掉对自己的称呼而比出小拳头以示威胁,再是说道:“死叶朝,再见了,你给我记着,好好对待小麻雀,我有一日定会去书院看它的。”

说完,她又是迈起了小脚,向着书圣那边跑了回去,斜阳余晖洒在了她并不高的身子上将她影子拉得很长,她的小脸也在这一刻变得更红。

小麻雀从叶朝的怀中钻出,跳在了他的肩膀上,昂着小脑袋很是骄傲地叽喳了一声。

叶朝拍了一下听到叽喳声表情变得猥琐的大黑,又抬手给了小麻雀一个弹指,说道:“我说你这小破鸟怎么见了小山山就变了这么多,我现在再说一遍,小爷我在这个世界的身份很高,是唐国的晋王,也是最强不可知之地书院二层楼的十二先生,很用不着提前培养童养媳,再说,就算用得着,也不该是你这只小破鸟来操心。”

小麻雀很委屈,在它看来,自己牺牲了尊严的去和小山山接近,还不就是为了你叶朝好,就算你不领情,那打鸟干什么?

它飞到大黑的脑袋上,用翅膀揉着微肿的小脑袋,决定过很长时间都不去搭理叶朝。

……

……

五日后,南晋与大泽边陲的一条山路上,叶朝很是慵懒地在大黑背上躺着,小麻雀很是慵懒地在叶朝肚子上躺着。

大黑则是很不爽地走着,在路上遇见一些石头什么的,它会一脚将之踢走,或是用比铁锤还要坚硬的蹄子将之踏碎来发泄不敢对叶朝发泄的不满。

“遥想当年,我那位小师叔一人一驴入魔宗,手拿一柄君子剑,从大明湖畔杀到了湖心的魔宗山门内,手起剑落间,无数的人头飞起,殷弘的鲜血将宽阔的大明湖都染成了血红,真他娘的豪气,是吧?”

小麻雀点点头,而后有些不耐烦地挥了挥翅膀示意自己要好好睡觉最好不要麻烦它。

大黑清楚,自己身上这位爷是无聊了才想要找个话题说,可是,这位爷说过,自己现在做为一头驴,本职工作就应该是好好赶路,那么,自己就好好赶路。

这,也是它唯一能够表示自己不满那位爷还不用担心报复的反抗。

没有得到答复的叶朝无疑会更无聊,睁眼抓起小麻雀塞回怀中,起身从大黑的脖子上取下酒囊喝了一口酒,再是说道:“我的意思是说,我也想那么豪气,所以,我觉得我应该找一个让大多数人讨厌又很强的势力,而后那个势力又刚好将我得罪惨了,最后我也来一次小师叔的豪气。”

“不过,我又觉得我杀性没小师叔那么大,毕竟当年魔宗死的并不全部都是得罪了他的,而我杀不是恶人的人和没有得罪我的人,心里会有障碍,所以,这等豪气的行为,我还是别做了。”

大黑扭头看了一眼叶朝,随后在叶朝看不到的角度狠狠地翻了一个白眼,心道,你果然还是无聊说的,洋洋洒洒几百字全部都是废话,说了等于没说。

……

大泽不管在什么时候永远都是充满着迷雾,夏天绿树成荫时是,冬天树叶稀落时是,大风而来时是,晒得人郁闷的晴天时也是。

而且,迷雾绝对不会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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