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穿越重生>再世为郎>第七十六章 打猎

用过午膳之后,刘仲手拿一把弓,背上背着些箭,金桦背着一个背篓,两人满是高兴地就往山里走了去。趣*讀/屋

不一会儿,两人便来到了树林里。

一只野兔突然从不远处蹿了过去,金桦一眼就瞧见了,他满是惊讶和兴奋。

“咦!我看见一只野兔从前边跑过去了,我去瞧瞧。”金桦指着不远处低声冲刘仲说道。

刘仲望着金桦手指的方向看去,确有一只野兔在不远处的草丛边,他缓缓地从身后取下一只箭,拿起手中的弓,就准备拉弓射向那只野兔。

金桦见状,随即拦住了刘仲。

“别,别,刘大哥,你干嘛用弓箭射杀,太残忍了,还是我去抓它吧。”金桦随即说道。

刘仲愣了愣,“金少爷,这野兔可滑得很,不用弓箭射杀,是很难将它抓住的。”

金桦瘪了瘪嘴,“总之,这只野兔是我先发现的,我必须要生擒了它,刘大哥,你可不许与我争夺,更不许将它射杀。”

刘仲笑了笑,“我不与你争夺,也不射杀它行了吧?不过,你要小心才是,别为了一只野兔而伤着自己。”

话毕,金桦满是兴奋地放下背着的背篓随即一跃,便往那只野兔的方向飞身出去,眼看着离那野兔越来越近,他随即做好了抓它的准备。

只见金桦突然落到了野兔的身旁,他张开双手朝着野兔扑了上去。

那只野兔突然感觉到了危险,也是随即一闪,便跑开了去。

金桦趴在草丛边,扑了空,他拽起一把枯草,满是郁闷的从地上爬了起来。

“这野兔还真滑,居然让它跑了。”金桦满是不快的将手中的枯草随手丢去。

刘仲见那野兔突然跑开,他也是随即将手中的弓箭对准了那只野兔,他缓缓拉开了弓弦随手一松,只听得“嗖”的一声,箭就飞速的朝着那只野兔射了过去,箭不偏不移的正好射在了那只野兔的身上。

刘仲满是得意地飞到那只被射杀的野兔身旁,拔出箭,他抓着野兔那长长的耳朵将它从地上提了起来。

金桦见刘仲将那只野兔已经给射杀了,他也满是不快地望着那已经死去的兔子摇了摇头。

“金少爷,我把它就地正法了。”刘仲提着那只野兔往金桦身旁走了过来。

金桦望着那野兔身上的箭孔渗出的鲜血,不时感到头一阵眩晕。

“啊!死了,你怎么能杀死它呢?我怎么就抓不住呢?”金桦一脸的郁闷。

“要想用手抓住它却是挺难的,你不妨用十二幻步去试试,或许可以抓住。”刘仲提议道。

金桦愣了愣,“对呀,我怎么没想到用十二幻步,不但可以练练步法,或许还真能抓住野兔哩!”

刘仲笑了笑,“轻功虽然可以快速地飞到目标的身旁,但也很容易暴露自己,是易守难攻,因此,猎物一旦听到有响动就会跑开,而十二幻步步法诡异,虚实不定,让猎物很难分辨清楚来者的具体方位,因此,猎物便会不知所措,出其不意,往往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听了刘仲的话后,金桦连连点头,“刘大哥所言极是,你对武功的理解可真是高深呐!”

刘仲随即把手里猎杀的野兔放进了背篓里,他随即取下身后背着的箭放到了地上,把手里的弓也扔到了一旁。

“金少爷,既然你不喜欢射杀,那我就空手给你抓几个猎物瞧瞧。”刘仲一脸平静地冲金桦说道。

金桦一听刘仲如此说道,他也顿时喜笑颜开,“嗯,那咱们就比试比试,看谁能够抓更多的猎物。”

刘仲笑了笑,“嗯,这个提议甚好,那咱们就开始分头行动吧。”

金桦随即“嗯”了一声,就开始四处巡视,一脸认真地继续搜索着猎物。

很快,金桦就发现了一只野鸡,他本以为是一只鸟,可等他缓缓靠近的时候才发现,那不像是一只鸟,像鸡,但又不像,为什么他会断定那不是一只鸟呢,因为在他眼里,他认不出的鸟,那就不叫鸟。

管它那是什么,先逮住它再说,还从来没有逮过长翅膀的飞禽呢,嘿嘿。

金桦离那野鸡越来越近,他随即使出十二幻步,准备用此步法将它成功擒获,以慰藉刚刚没逮住野兔那失落的心。

那野鸡被金桦突然靠近的脚步声所惊吓,只见它翅膀微动,不时抬起头四下晃动脑袋。

金桦很快便跑到了野鸡的身旁,由于大意,他并没有随即一把扑上去,野鸡发现了他,随即扇动翅膀飞了出去。

金桦眼看着那只野鸡就从眼皮子底下飞走了,他顿时侧过头飞着追了上去。

还想逃跑,我看你往哪里跑,哼!

野鸡飞了一小段距离就又落到了地面,金桦这次没有立马扑上去,他缓缓降下身,调整了一下心态,随即使出十二幻步。

这次,金桦没有再给那野鸡逃跑的机会,他冲到野鸡所处的位置,随即一把将它扑住了,那野鸡在它手中满是绝望的挣脱了几下就缓缓消停了下来,他抱着野鸡随即一脸欢喜的起身。

“咦!还想跑,这下抓住你了吧,小样儿。”金桦满是高兴地对着手里抱着的野鸡说道。

为了不让野鸡再次逃走,金桦随即扯了一把枯草,将那野鸡的翅膀和脚爪死死缠住,以防它逃脱掉,他满是欢喜的将那野鸡放到了一旁,就又开始搜索猎物了。

刘仲在不远处也是成功抓获住了一只野兔。

突然,金桦见不远处的枯草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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