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那粮食算我借你老的,等家里有粮食了,我再给你送回去。”刘强柱保证道。
“说什么浑话呢,我给孙儿们吃的,还能让你还回去吗?别罗里吧嗦,像个娘们似的,我要回去了。”
然后从腰带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银钱递给儿子,“这里有半两银子,是我藏得私房钱,你娘不知道,你先拿去应应急。怎么着也要把今年的灾荒熬过去。”
看着手里的银子,刘强柱慌忙的赶紧拒绝,“爹,你已经给了粮食了,怎么还能拿你的养老钱呢,家里日子不容易,我也知道,这钱你拿回去和娘多买点好吃的吧。”
“快点收起来,这钱你娘不知道,我看晨曦头上的伤蛮严重的,你下晌带她去镇上看看。别留下伤疤,以后嫁不出去就麻烦大了,哎。我走了,别送了。”
走出去两步以后,又猛然惊醒般的回头,摸了摸儿子身上的单衣,差一点红了眼睛,不假思索的脱下外套,披在儿子身上后,慌忙离去,不顾后面儿子的叫喊。
他真怕自己再不走,就要在儿子面前落下眼泪来了。
这么冷的天,儿子还只穿着单衣,看着心里就难受。
也不知道家里的婆娘到底抽了什么疯,对这个儿子就这么绝情。
看来这趟回去以后,一定要管管后院的事情了,再这样下去老刘家就败了,因此匆忙往家里赶。
刘强柱这个时候心里也不是滋味,攥着手里的银子,抚摸着还带有老爹余温的棉袄,看着上面的补丁,心里也不免一股担心。
这么冷天的,没穿单衣回去的老爹会不会冻着了,家里还有多余的棉衣过冬吗......
这厢晨曦也在犯愁,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啊,这不眼下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晚上住处如何解决呢?
刚刚爷爷给银钱的时候她也看见了,其实在原主的记忆里,对这个爷爷的印象少之又少。
今天这个爷爷又送粮食又偷偷塞钱的,这才是血浓于水的亲情呢。不像那个所谓的亲奶奶,简直不拿这一家子当人看,哎。
刘晨曦此刻在琢磨着,要不等下就让爹陪着去镇上看看,说不定能有什么赚钱的机会呢,不能坐吃山空啊,这点粮食和银子也不够盖房子的啊。
这边刘强柱过去帮着刘氏收拾碗筷,然后跟刘氏商量了下,决定忙完就带闺女去镇上看看头上的伤。
世上女子皆爱美,万一头上留下伤疤,以后女儿还怎么嫁人呢。
其实刘氏心里着急去镇上一方面是担心女儿的伤口,另一方面也是想找个大夫看看,家里男人的头发有没有机会治愈呢,还能不能恢复本来的颜色。
两口子忙乎完了,便准备带着女儿去镇上医馆看看。
看着这个家,又不放心儿子和小女儿留下来,于是决定一块儿都带去镇上,而叶微澜这边也借口有事,准备与他们同行。
就这样,一行七人准备去镇上看看。
这个时候的刘晨曦心里有点小雀跃,哪个女人不爱逛街啊。此刻恨不得能够立马飞到镇子上去,然后买买买......
即使此刻家里没钱买,但是一饱眼福看看也行啊。
当然了要说最开心的还是我们的小歌儿,蹦蹦跳跳的希望立马出发。
家里穷成这样,也没什么不放心的,于是刘氏进去灶里把没有吃完的馒头藏好。
然后去坍塌的屋子翻找了一番,又回到了灶房一通忙乎后,便跟着大家一起走了。
叶微澜走在大伙后面,不紧不慢的跟着,走之前深深的看了灶房一眼。
从这里步行到镇上需要一个时辰,平时早上村口一般都会有牛车可以搭载大伙进镇里,一人两枚铜板,这一家子几口至少需要十枚铜板。
这笔钱对这个穷家来说,还是一笔很大的开支,因此打算步行过去。
叶微澜无所谓的耸耸肩,跟在队伍的后面,轻轻松松,毫无劳累的感觉,后来看见小歌儿走不动了,干脆利落的把小家伙架子脖子上,开开心心的往镇子上赶去。
这个叫王集镇的地方处在风国的最北端,土地贫瘠,资源缺乏,民不聊生,上缴给朝廷的赋税年年排在倒数。
因此这个镇子一直不受朝廷的重视,自然不会委派能力极强的官员来管理这里,这里也就日渐衰落冷清了。
相传很久很久之前,这片大陆只有一个安国,那时候的王集镇还不叫这个名字。
当时的镇子处在安国交通要塞上,人来人往的街道,甚是繁华。同时也是个人杰地灵的地方,朝廷中很多王侯将相都出自这里,日子久了,就改名为王集镇,寓意王侯将相聚集的地方。
后来安国消亡,天下四分无裂,风雨雷电四国相继出现,经过几十年的争斗,四国鼎立之势出现。
现在王集镇属于风国,离都城较远,一直不受朝廷重视,这个镇子的繁华日渐衰败下去也是必然趋势。
刘晨曦一行来到镇口,日常守在门口收钱的地痞流氓早已不见了,天寒地冻,也不知道躲在哪里取暖呢,这样子又省了几个铜板。
镇子真的不大,一条不长的街道一眼就可以望到头,甚至有几家店铺的门都关上了。
唯一的医馆开在离镇口最近的地方,破败的门脸,很难让人注意到这个地方。
轻轻的敲了敲门,在得到应允以后,刘强柱推开摇摇欲坠的木门带着几口人走了进去。
店面不大,摆设也很陈旧好在收拾的倒也干净,此刻只有一个店伙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