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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刚走出大门,就听到不远处的马路上,传来一阵摘掉了消音器之后发动机巨大的轰鸣声。
一辆黑色的保时捷911以120迈以上的速度,沿着狭窄舞厅冲了过来。到了门口一个潇洒的甩尾急刹,在距离司马不到10米的地方堪堪停住。这让司马相当恼火,差点直接找郎永辉投诉,这都什么人啊!这么窄而且遍地是坑的马路,你还敢跑120迈,找死也不是这个找法啊!
而这辆车本身更是让司马有些惊讶。这个年月,保时捷即便是在崇安这样华夏有数的大城市也并不多见,更何况丹芦这么个小小的县城。司马想起自己来丹芦时候经过的那条该死的路,还有县城里那些坑坑洼洼的马路,心里忍不住对着这辆911几乎刮着地皮的底盘,念叨了两声“阿米豆腐”——根本就是摧残啊!
车门打开,一个穿着休闲西服的青年男子从驾驶室里摇摇晃晃的走了出来。男子五官长的还算端正,可一身的痞气和酒气让人感觉相当不舒服,隔着几米司马就能闻见清晰的酒臭味。
同时从副驾驶位置下来的那个女子,看起来倒是一脸清纯,可是一张嘴就彻底把这个评语从司马脑子里赶跑了,顺带还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女子用嗲到不行的丹芦土话说道:“哎呀,于哥的技术好棒噢,小妹的心都快跳出来咯……”
那位于哥晃到女子身边,脸上露出极其猥琐的笑容,一手揽住女子的肩膀,另一只手则是在女子胸前狠狠捏了一把:“跳到哪儿了?让于哥帮你揉一揉好不好?”
“矮油~~~,这里这么多人,人家怎么好意思嘛!”
“嫌人多不是?于哥马上让他们都消失好不好?”随即,他扭头冲着歌舞厅门口的四个保安叫到:“没听见你们小嫂子发话了?清场!让所有人马上给我滚!”说着,于哥伸手揽住女子的腰,另一只手依然搁在女子的胸脯上,晃晃悠悠的向歌舞厅大门走去。(. )
司马暗叫晦气,但是他也不想在情况不明的时候惹麻烦,他冷冷的看着这辆挂着“54911”车牌的第五代保时捷911,侧身向后退了一步,让出通道,准备等俩人过去后再离开。
可是就在两个醉醺醺的家伙迈着迷踪步走过他身边的时候,于哥本就找不准节奏感的腿脚,一脚正好踢在女子那足有十公分高的鞋跟上,让她一下子失去了平衡,一p股坐在了司马面前,还带着于哥的身子也是一个趔趄,一头撞进了旁边一个保安的怀里。
司马一翻白眼,自己这特么的算是衰神附体吗?老老实实站在这儿都能撞上鬼,看这位于哥的做派,不迁怒自己的可能性根本等于零。
果不其然,从保安怀里钻出来的于哥脸上的猥琐已经变成了一脸的阴狠,他伸出手指,指着一脸平淡的司马阴擦擦的说:“小子,很面生啊!敢杵在老子面前冒充光棍,找死吗?”
司马不想惹事儿,并不意味着他怕事儿。事已至此,退让显然对于问题的解决没什么用,他也懒得废话,浑身也爆发出一股浓厚的痞气,一巴掌将于哥指着自己鼻子的手打落,嘴角一挑,露出一个邪邪的笑容,阴阳怪气的开始放炮:“自个儿不会走路,就找根结实点的拐杖,真以为灌二两猫尿就当自己是铁拐李了?”
在于哥准备找司马麻烦的时候,周围的人在心里,已经开始替这个倒霉的家伙默哀。可是司马的态度,却直接让一圈人傻掉了,这小子脑袋秀逗了?
在丹芦,敢这么跟于少说话的人,早几年就都已经去和土地城隍下棋了,这傻不愣登的小子哪儿蹦出来的?
司马可不管他们楞不楞,扭脸大摇大摆的向外面走去。路过911时,司马促狭的故意踹了轮胎两脚,弄的防盗器开始呜呜直叫,随即扭脸冲于哥伸出一根中指,不屑的说道:“2b,给你一句温馨提示,不会玩儿车就别玩儿,就这破路还敢这么飚?小心哪天硌上一块石头,底盘直接散架,你就能当变形金刚了。”
司马的揶揄,弄的于哥脸一阵红一阵白。
本来他就喝的有点多,脑子反应比较慢,一直等到司马已经走出快20米,他才反应过来,自己居然被人给喷了!堂堂丹芦于大少当着一大群人的面,居然被人喷了!特娘的这还有木有天理了?!
于哥原本因为喝多就通红的脸,迅速变成了紫色,气的恨不能撞墙,他气急败坏的对几个也愣在当场的保安和帮闲连踹带骂道:“都特么死人呐,把那小子抓回来,打!给我往死里打!打死算我的!”
所有人都没注意,正在快速离去的司马,此刻手里正反拿着手机,于哥这副做派,被司马那个号称支持200万像素摄像的第一代水果手机完整的记录了下来。
……
其实当司马听见那个女子叫“于哥”的时候,就立刻把这个嚣张无极限的家伙,和丹芦两位姓“余”或者“于”的大佬联系了起来。
越小的地方,政和商二者的关系就越紧密。可以说,这一类的小县城里只可能存在经商的官二代,而不可能出现没有政客背景的富二代。司马脑子里飞快的过了一下副书记余嘉伟和常务副县长于同舟的简历,这个坑爹玩意绝对是二者之一的子侄。
所以司马故意装了把没脑子的喷子,就是为了把这家伙最飚的一幕勾出来并记录下来,不一定什么时候就能用得上了。
司马当然不会给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