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我咋就文娱全能了呢>0067【对方辩友是否该需要一把匕首了】

这场由两篇小说引发的关于爱情与性的论战,在尼撒镇最早时吸引的只是一直关注牛尔作品的牛爸和牛妈妈,以及知道一切始末内情的吴娟娟老师。

当然,还有尼撒镇邮局的那几位女职工。

在尼撒镇,也只有这几个人才知道,牛尔王就是育英林业中学的那个中学生牛尔,就是那篇正处于论战旋涡中心的。《不该丢失的初恋》那部小说的作者。

等到尼撒镇的dà_boss和尼撒林业局的老大向全镇,向全林业局发出怒吼,要全力支持牛尔王,支持牛尔,支持《不该丢失的初恋》这部小说的时候,人们才如梦初醒。

原来当初的那个“总有刁民嫉妒朕”就是这个牛尔王。这个牛尔王就是他们身边的这个帅比,就是拥有绝世美颜的姐弟三个中,那个既是哥哥又是弟弟的牛尔。

也直到此时,阿姿茉和水洛伊莎也才知道,这个牛尔王竟然就是牛尔。

就是这个在她俩身边,同吃同住同劳动,日日在一起的牛尔。

他竟然这么有名,竟然是这么牛逼的一个人。

牛爸和牛妈妈这一次,却表现得比较冷静。

对这一次那些骂牛尔早恋甚至剽窃的人,牛爸并没有像当初那样的愤怒,也没有像当初那样的护犊子。因为他知道牛尔在这篇小说中讲的那些故事,就是他当年那些插青伙伴故事的混合体,是牛尔经过艺术加工后的结果。

所以牛爸相信,迟早会有人替他出这口恶气。

因为他觉得,站在牛尔阵营中的这些论战者,明显是以年轻人为主。他们更加敏锐也更加有活力。一旦他们开始反击,攻击力也会更加火爆。

牛爸每天都在关注着这场论战的进程,期待着论战的最后结果。

吴娟娟老师却把这场论战,当成了一场热闹,每天扫一眼,看看双方的主要观点就罢了。

她几乎把全部的心思,都集中在了牛尔的这篇小说里。

牛尔的这篇小说,再次给了吴娟娟一个巨大的冲击。

这篇小说告诉吴娟娟老师,牛尔和水洛伊莎是一对恋人,实锤了。

如果没有这段恋情,牛尔绝对写不出这么好看,这么感人的小说。

牛尔每天接送水洛伊莎,早就是人所共知的事实。

他只是把时代背景调换了一下而已。

只有经历过,只有享受过爱情美好的人,才能写出这么美好的小说。

只有经历过,只有经历过爱情折磨的人,才能写出如此悲情的小说……

吴娟娟发誓,一定要立刻马上去经历一场爱情。

最好是浪漫奇遇,最好是轰轰烈烈。

只是不知道那个他……

现在在哪里。

于是吴娟娟觉得,水洛伊莎真幸福。

水洛伊莎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那个女人。

现在的水洛伊莎,确实是沉浸在了巨大的幸福之中。

她觉得牛尔的这篇小说,无疑是写的他们两个。

牛尔就是那个陈辉,她就是那个被送了两千五百里路的杨素瑶。

虽然水洛伊莎并不知道牛尔到底送了她有多远。

有没有两千五百里,甚至是否都超过了两万五千里。

这些并不是很重要。

牛尔说有多远,那就是有多远。

其他的内容,不过是牛尔为了骗编辑,骗读者,瞎编出来的而已。

反正书里的这两个人,就是她和牛尔。

她只是有点担心,不知道老妈会不会也这么想。

如果老妈也想到了是写的他们两个,会不会阻止他们。

其实水洛伊莎想多了。

阿姿茉原本就没想阻止这两个小人之间的往来。

在他们两个很小的时候是这样。

现在仍然是这样。

阿姿茉根本就没想阻止两人间可能会发生的爱情,甚至可能会发生的一些其他。

和水洛伊莎一样,阿姿茉也第一时间就想到,牛尔十之八九是写的他自己,写的他和水洛伊莎之间的故事。

她的内心并没有太大的波动。

只是把能够给予牛尔的,尽量多的,继续给予牛尔就是。

爱也好,欲也罢。

让他开心快乐就好。

和阿姿茉有类似想法的,不止她一个。

蔡琳琳看完《不该丢失的初恋》后,瞬间就理解了牛尔在那天晚上的做法。

他已经有了真爱。还是小学时的同学,几乎就和青梅竹马差不多了。

难怪。

那怪那天晚上他那么有定力。

看来他也并不渣。

否则以自己的魅力……

他竟然还是个值得尊敬的好男人。

然后她就又看了一遍《我把第一次给了一只破鞋》。

然后蔡琳琳就陷入了沉思。

他已经有了那个经历……为啥还要骗我呢。

姚娜和蔡琳琳的感受差不多。

人家早就啥都有了,啥都经历过了,难怪不稀罕自己。

切……

不过正像蔡琳琳那天晚上所说的,如果有机会,她也不介意把牛尔掀翻在地,骑上去。

世上不仅只有牛骑姐。

姐姐们,谁还不会骑个牛咋地。

马皇当初只是让她们帮牛尔的小说投个票。

打死他他也根本想不到,牛尔的这两篇小说竟然还会惹出这么些个幺蛾子。

马皇开始时真的只是想帮帮这个小兄弟,让他在文坛上也能撸一下头角。

当《不该丢失的初恋》和莫说莫管的《爱情》较上劲,引发文坛乃至大半个社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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