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半壁文娱>149.真男人不惧挑战(瞎编的标题)

白头鹰喜欢开趴体,这个陈知贤是知道的。

在北美,趴体几乎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

这不,陈知贤正站在那任凭夏知秋摆布,今晚他要陪夏知秋去参加她的师姐丽莎举办的酒会。

其实陈知贤是不太想去的,但是奈何,夏知秋坚持,所以,他也就只能勉为其难了。

“所以,这个丽莎和你的关系很好?”陈知贤一边任凭夏知秋帮他绑上领结,说实话,他很不习惯这种太正式的穿着。

对了,很多人大概觉得,正式装应该打领带,可是实际上并不是,通常来说,商务上的正式场合才会打领带,大多数时候,像这种酒会,男人都是打领结。

反正陈知贤对此并不是太清楚,而夏知秋是专业的,所以他既然决定当夏知秋的男伴出席这个酒会,那自然就按照夏知秋说的来弄了。

而且,陈知贤可是知道,有不知道多少情敌正在候场。

“嗯,求学的时候,她帮过我很多。”夏知秋一边满意地整理好陈知贤的领结一边说道。

“那个麦克今晚也会去吧?”陈知贤又问道。

夏知秋点了点头道:“对啊,所以你今晚可得帮我挡住他。不过,你也要小心,那家伙最阴险,或许会当场给你难堪也说不定。”

陈知贤却是一脸夸张地表情道:“那你还让我陪你一起去?你就不怕我被坑?”

“虽然麦克很阴险,但是他最喜欢的是在别人最擅长的地方出手,而你在这方面我可是知道的,所以放心啦,而且不是还有我在吗?”夏知秋带着点撒娇的语气道。

“晚上参加酒会的都是些什么人?”陈知贤好奇地问道。

“时尚界的一些人,也会有好莱坞的一些明星吧?丽莎的家族在这边挺有影响力的,所以应该会有不少名人过去捧场。所以,想来麦克也不会敢太过分。”夏知秋说道。

“你先坐一下,我去换衣服。”夏知秋整理完陈知贤的衣服之后,说道。

陈知贤点了点头,百无聊赖地坐在那里等候。

女人的事情,从来都不能急,夏知秋也不例外,只是换装,陈知贤就等了整整大半个小时。

不过,当夏知秋走出来的时候,陈知贤也是被惊艳到了。

首先是色调,陈知贤还是第一次看到夏知秋穿红色,以往夏知秋每次的穿着都是以深色调为主,可是今晚,她却出奇的穿着,一袭红色长裙晚礼服,给人一种鲜艳夺目的惊艳感,白皙的脖颈戴着一条淡蓝色项链,异彩流光,珠宝光气却掩不住她的靓丽,精致的脸蛋,淡淡的眉,红红的唇,青春的清纯之中却夹带着成熟的妖娆,使得一双原本清澈眼睛,黝黑而深邃。

裙摆下那双时隐时现的红色高翘凉鞋,似乎能看到雪白如葱的脚趾上那艳艳的红。

说实话,这种骤变的风格,让陈知贤一时间也有些愕然,夏知秋给他的感觉,完全换了一个人似的,如果说之前,夏知秋给他的感觉,就是一个性感妩媚的小女人的话,那么此时此刻,却显露出无比的自信,却又那么的给人一种锋芒毕露的犀利美感。

“这么样?”夏知秋站在陈知贤面前眨巴着眼眸,轻启红唇问道。

陈知贤迟疑了一下问道:“怎么突然想起穿红色?漂亮是非常漂亮,可是和我认识的夏知秋不太一样啊。”

夏知秋却是明艳地一笑道:“这样,不好吗?”

陈知贤摇了摇头道:“也不是不好,额,你喜欢就好。”

心里却是有些腹诽,果然身边的女人太漂亮了,又会打扮,固然会成为瞩目的焦点,但是同时作为她身边的男人,也会成为许多人羡慕嫉妒恨的对象,看来,晚上有一场硬仗要打了。

夏知秋很自然地挽着陈知贤的胳膊,薄薄的晚礼服,让陈知贤哪怕是隔着衣服也能够感受到她的温度。

比弗利山庄位于洛杉矶西部,坐落于比弗利山脚下。有全世界最尊贵住宅区的称号,是洛杉矶市内最有名的城中城。

夏知秋的师姐,洛杉矶服装设计界的新星,丽莎的酒会,就在这里的一处豪宅里举行。

到场的男士西装革履,显得彬彬有礼,颇有绅士风度;女士们身着各式晚装,举止优雅,这些男男女女或低声细语,或四处周旋,展现着自己不凡的社交能力。这种酒会都是结识朋友积攒人脉的好机会,人脉这东西在上流社会的人眼中就是无形的财富。

显然夏知秋的这位师姐,的确如同她所说的那般,背景不凡,否则的话,又怎么会举办这种看起来格外高端的酒会?

陈知贤其实还是第一次参加这种规格的酒会,好吧,还是在国外,所以,这真的是头一回。

心里不知道为什么,却是有那么一丢丢的紧张。

“咳咳,这个酒会有没有什么要注意的?”他最终还是问了出来。

夏知秋却是一双美眸饶有兴致地看着陈知贤:“没想到大名鼎鼎的陈大作家,居然也有紧张的时候,放心吧,其实这边的酒会,都没有什么太多的讲究。”

陈知贤走下车,绅士地拉开车门,然后夏知秋的手搭在陈知贤的胳膊上,从车里走了下来。

有人说,外国人对华国人都有脸盲症,这是没错,但是美的东西,却是不分国界的。

比如此时此刻的夏知秋,一出场就成为了无数人的聚焦的焦点。

这个时候,一个穿着裹胸拖地长裙的金发女郎,一脸笑容地迎了上来。

“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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