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三界红包群>第一千四十二章 小公举,落阳山

“哼,谁跟你开玩笑了。”

晴云嘟着小嘴,显然很生气。可叶南天是什么人,钢铁直男,没救了的那种。

虽然他知道该怎么哄女人,并且手段高明,保证能让生气到想杀人的女孩子,立马放下屠刀,乐呵呵的去跟他吃饭,看电影,去某些睡觉的地方。

但是!

他就不哄,就放着。嘿,就是这样的豪横!

所以叶南天自顾自的嗑瓜子,笑嘻嘻的看着晴云,就看她能生气到什么时候。

晴云一个女孩子,对科学有着近乎于痴迷般的变态。何况她还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哪儿见过这种撩妹手段。

她随即咂咂嘴,似乎觉得一个人生闷气,气死了也是她自己活该。

说不定面前这男人不仅不会伤心,反而会哈哈大笑。

“切,本小姐大人有大量。不跟你一个病人多计较。”

“哼哼。”

叶南天头也不抬的乐,显然没把晴云刚刚生气,当做一回事。

晴云都懵逼了,心想,“外头的男人都是这样吗?怎么感觉比村子里的那些土老帽还要傻。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城里人式高傲?我在他眼中,就是个村姑。”

想到这里,晴云赶紧甩甩脑袋,把脑中的自我贬低给丢了出去,“不行不行,我不能这么想。城里人怎么了,他是多双眼睛还是多条腿。而且身体还不如我们结实呢。”

重拾信心,晴云的眼神立马恢复了神采。

只见她一把夺过瓜子盘,并对叶南天道:“吃什么吃,不要命了。”

叶南天就很委屈,“我就嗑点瓜子,难道还能磕死了不成?”

“反正不能吃。”

“你给我一个理由。”

晴云呵呵一笑,小女孩儿的蛮横无理就出来了,“我是医生,你是病人。我说出的话叫医嘱,就是金科玉律,就是圣旨。你不遵从,也得遵从。”

“啥玩意儿就叫圣旨了。”

叶南天摆摆手,神色无奈,却也不跟她争辩,“好男不跟女斗,你说啥就啥吧。”

“切,说着我在欺负你了一样。”

晴云眉毛一挑,却也没把瓜子让出去,而是自己磕了起来。

叶南天咂咂嘴巴,觉得没劲,于是又问道:“唉,你刚才说这座山叫落阳,既然没有金乌,那有什么神奇的地方吗?”

晴云瞥了他一眼,虽然打心底的认为,这男人虚伪。

可是,这海上漂三年,母猪都能赛貂蝉。

套在晴云身上,就是这么个道理。

她在这里生活了19年,所见过的男人不超过50个。

现在突然多了叶南天,新鲜劲儿还没过去,所以晴云很容易就原谅了他。

“知道我们这里,为什么天天下雪,地面只有薄薄一层吗?”

“难道原因就在那座山上?”

“我的天,你咋这么聪明!”

晴云眼睛瞪得大大的,显然不是装出来的震惊。

叶南天却是满头黑线,“都聊到山了,如果原因不在山上,那提它干嘛。真是闲着没事,逗闷子玩儿啊。”

晴云尴尬一笑,“说的也是。”

“酒好了,温热就好。太烫没酒味了。”叶南天提醒道。

“对对对。”

晴云忙活了一阵,然后二人面前的桌上就多了一杯,徐徐冒白烟的花雕。

花雕是黄酒,度数不高,喝两杯不会有借酒发疯,半推半就的狗血事情发生。

而且花雕的口感也特别好,叶南天以前就特别喜欢喝,只是和付玲玲结婚后,她这大小姐习惯不了这种味道,转而喝红酒了。

其实从内心来讲,叶南天爱花雕。红酒喝起来太干太涩,甜味也怪怪的,可能是他土,喝不来这种洋玩意儿。更不要说,那所谓的香甜回味,果味,木塞子味,陈梁的岁月气息。

通通没用,他就爱这一口。

于是,叶南天不由充满陶醉的狠狠嗅了嗅。

“就是这个味儿,地道!”

“哟呵,叶先生也喜欢花雕?”

“当然啦。”

叶南天吹了吹酒沫,接着一口酒干了。

“好酒!不仅带着花雕本来的鱼米风味,还兼顾了雪原的冷冽。一春一冬,既不冲突,更因融合,迸发了别样风味。佩服酿酒师傅的高超手艺,有机会,我一定要认识认识这位大师。”

晴云先替叶南天重新倒上,然后才笑着说道:“这位大师,你已经认识了。”

“哦?难道是你。”

“我的追求是医道,并非酿酒。”

一听这话,叶南天的心中产生了一个极其可怕的联想,他喃喃道:“不是吧,竟然是它!”

晴云见他不说话,以为不相信,所以就要解释,可叶南天赶忙抬手打断她的话,“正事要紧,花雕虽好,不要贪杯哟。”

“好吧。”

晴云点点头,重新组织了下语言,这才接着叙述,“每一年的中旬,也就是六月份到七月份之间,落阳山脉既会发生一次地震。震级不大,却会把落阳山整个劈开。就是这个时候,整片天空都会被金光点亮。恍然是神明在空中放了一把火,要把云彩给烧透,烧没。”

叶南天没有打断,只是静静的听着。

晴云停顿片刻,继续说道:“天空燃烧,地面也不消停。那段时间的温度会急速升高,甚至有记载达到过50度。好在那是百年一遇的特殊情况,一般来讲,只有30度,20度。而且来的快去的也快,顶多24个小时,又会恢复到原状,等着明年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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