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作忙碌,再加上备考,实在忙不过来。不好意思)
雪龙山成为了“火龙山”,而此事造成的连锁反应并没有就此停止。
如詹仲琦所言,“生生不息,息息不止”,死亡只是在一切开始之前的准备时刻。
离开离都之后,放眼望去都是山。此地与韩枫的故乡虽然近在咫尺,但他却从未涉足。越往西就越荒凉,本就固然。没有代国人肯到离都的背后来,即使是那些日子过得十分艰苦的牧民,也在自己心中划着一条分分明明的线。
离都的城墙已经消失在了东方的天边,百人队派出的斥候则在西方的地平线上出现。
“报——发现马了!”
那斥候还没到韩枫面前便已经兴奋地高声喊叫起来,看着这个年轻人,清秋无奈地笑了笑,旋即看向了双眼蒙白布的郎巴,道:“大叔,您听清楚了么?”
郎巴嘿嘿笑道:“这么大声,都快把我吵聋了。你也着急啦?哈哈,那只是个兴奋到盲目的孩子罢了。”
清秋道:“大叔,你可别这么小瞧我。我只是在想,这边见到的马多半只是乌骓的野马群,但即便如此,也与赤骅有很大不同。咱们身边的乌骓都是军马,早已驯服了的,如果能用这个机会去看看野乌骓,那也不错呢。再者乌骓到底离天马更近,习性上总也有相似处吧。”
郎巴只是微笑,对清秋的话不置可否。此时,韩枫已问明了情况,在听到清秋对野乌骓的“长篇大论”后,他道:“去看看也好,或许还能找到马王。”
清秋嗤地一笑,道:“马王马王,你可真是贪心。”
一行人说说笑笑间,绕过了平缓的山坡,便到了一处草甸上。彼时天寒地冻,虽然并没有飘雪,但枯黄的草甸上还是间杂着许多白色的冰霜,一眼望去,便如残雪一样。
而看着远处稀稀落落的野马,韩枫有些失望。那些马身上的皮毛都是暗灰色的,并没有乌骓应有的亮度。它们三五成群蜷缩在一起抵御严寒,勉强靠这些枯草根维生。不远处还有些已经倒伏的乌骓尸体,十几只秃鹰围着那尸体正大块朵颖。看肉的颜色,那乌骓死了应该没有多久,但它身下并没有多少血水,似乎在死之前,它便已内耗而竭。
清秋能见人的惨状,却见不得马的悲凉。她惊讶于眼前的场景,半张着口许久,才勉强叹了口气,转过头去。
郎巴也面露凄然,他忽地仰头嘬口唿哨,声音起初如风,后来则似哀哀马鸣,让那些瑟瑟发抖的乌骓逐一抬起了头,看向这一队远方的客人。
这些野马少见人,而它们这般“卖相”也吸引不来马商捕捉,因此在它们眼中,眼前这一队人并没有什么威胁,当然,对方人多势众,它们也不会蠢到去进攻。
这些野马虽然有公有母,有老有少,但无论是哪一匹,看样子都熬不过这个冬天。韩枫道:“倒是难怪没人来,此处的野草比城东要差许多,气候严寒干燥,连狼都不来,又如何养得出骏马?”
郎巴道:“物竞天择。这些野马争不过其他的乌骓,便也只好来此处了却余生。然而险地求生,再过几十年,也许这些杂马中倒能出现背水一战另求活路的马王……只是,咱们这些人恐怕都见不到了。”
韩枫道:“未来之事,谁说得准呢。”他话音方落,不防夜既然毫无征兆地发足狂奔,竟转眼间便将其他人都甩在了身后。
“夜?”韩枫想勒停马,但他手上虽用力不轻,夜却始终不肯停蹄。它跑得越来越快,即使口唇被勒出了血也并无变化,韩枫无奈之下只得任由它向前奔跑。
夜跑得虽然快,但却很平稳。韩枫并不害怕被它甩到地上,而离开那一百人之后,他放眼四周,只觉视野广阔,自己整个人仿佛都与这天地融汇在了一起,胸臆阔达,莫过如是。
他回头看去,身后是灰茫茫的一片,往前看去,则也是灰茫茫的一片。四周的景色并不美,这无山无水的平野苦景之中也没有佳人相伴,但唯有此刻,他心中充满了无法承载的快乐,只觉胸口几乎都要被这欢乐冲破而出,乃至微觉痛楚。
韩枫甚至不知道自己这块了从何而来,只是在若干年后偶尔回想,才知此时此刻他竟在偶然间获得了真正的自由,这才是他一生真正的索求,可惜他背负的事情太多,竟然自己亲手将这已得到的财富生生扼杀。
驾马风中无论再快意,只过了片刻,韩枫便意识到了自己的责任。他微微探身,右手探下抚触夜的脖颈。
韩枫感觉敏锐,在这大风之中,仍能听清夜的呼吸;而透过皮肤,他更能感受到夜的血流速度以及脉搏震动。夜虽然跑得很快,但呼吸依旧若有若无的,与平日在马厩中并没有什么不同。很显然,夜依旧没有用出全力。
然而,夜表面看上去再安稳惬意,它终究还是有变化的。他血流看似平稳,但脉搏却忽缓忽急,
韩枫的手在夜的脖子上,依着破障的沿袭,他便与夜连成了一体,马心与人心相连,他能够感受到夜的所思所想。
夜并不快乐,它在惧畏着什么,同时也在伤感。
它既是在伤感那些同类的悲惨生活,也是触景生情,想起了自己曾经的苦难。
想起柳泉赠马时的说法,韩枫心中登时了然:夜是因被天马族群边缘化,才会被人们捕到。那么它与那些苟延残喘的乌骓,竟是“同道中马”了。也难怪它会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