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打手倒地的时候,陈大卫才刚刚掏出枪来。
还是没有人叫好。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根本就没回过神来。
叶九的动作实在太快了。
几乎眨眨眼功夫,两个持刀马仔就已经和黑王子哥一样,倒在地上,惨嚎不止,
如果一定要说区别的话,那就是黑王子哥现在还晕着,口吐白沫,人事不知。相比起两个痛得死去活来的“小弟”,直接被干晕过去的黑王子哥,要算是比较幸运的了。
那么叶九的动作到底有多快呢?
这么说吧,连马仔们剩下的三个同伙都来不及反应。
明明两个同伴已经倒地,狗头军师和另一个马仔,还在操着啤酒瓶往前冲。
估摸着这时候,他们的大脑还处于“定格”状态——反正就是往前冲,把那个傻逼警察放倒!
第三轮打击接踵而至。
“呼——”
甩棍带着风声,重重砸在了第三个打手的脖子上。
这个马仔手里只有一个啤酒瓶,严格来说,是半个啤酒瓶,锋利倒是够锋利了,奈何刃口太短,基本上对旋风般杀过来的叶九构不成任何威胁。
论长度,甩棍可比半个啤酒瓶长的太多了。
面对两把片刀的时候,叶九还要躲一下,避开锐利的刀锋,对付这半个啤酒瓶,叶九几乎根本不必考虑闪避和格挡的问题——啤酒瓶还没扎过来,甩棍已经砸在了他脖子上。
第三个马仔的下场,并不比其他同伙更好。
脖子上挨了重重一棍,当即嚎叫着倒地不起,手里的破啤酒瓶也甩出去老远。
“呃——”
下一个面对叶九的,就是狗头军师了。
原本他们是有六个人的,一转眼功夫,居然就只剩下两个还站着。
并且还是战斗力最渣的两个。
在一个小规模的打手团伙之中,谁战斗力强,谁战斗力弱,其实很好分辨——自恃武勇,冲在最前边的,肯定是战斗力最强的。
这也是外围马仔的生存环境决定的。
你又不是真正的大佬。
就是个冲锋陷阵的马仔,每次干架,你不冲在最前边,让老大拿哪只眼睛看你?
想要出人头地,就必须拿命来拼!
只有七爷,龙小姐这种“等级”的大佬,才有资格坐镇后方,遥控指挥,让自己手下的打手马仔们去以命相搏。
直到前边四个人全部倒地,狗头军师才意识到情况有点不对了。
这特么,好像和自己想象中的不一样啊!
看狗头军师的样子,张开嘴,似乎是想要说什么的,估摸着是想要和内地警察“讲讲道理”,说到忽悠人,狗头军师最拿手了。
但很显然,叶九根本就没打算给他这样的机会。
想谈判?
可以啊!
但不是现在,你也不够资格!
连大黑鬼都不够资格。
所以,狗头军师最终什么话都没有说,不是他不想说,而是来不及!
他刚一张嘴,甩棍就呼啸着砸在了他的左脸上,和第一个马仔被打中的位置一模一样,下场也是一模一样。
狗头军师整个人向一侧飞了出去,重重摔倒在地,捂着脸就是个嚎叫。
说起来,叶九哥其实还是注意了一定的分寸,要不然,他们这几个家伙,哪里还能叫得出来?
早就和大黑鬼一样,被打得生死不知了。
在叶九心目中,对方六个人,真正能给他造成一定威胁的,只有大黑鬼。那一身大肉,还是能爆发出不小战斗力的。
所以大黑鬼也得到“特别关照”,其他人都是挨一棍子,只有他挨了三下。
直接干晕!
估摸着没有十几分钟,这家伙是醒不过来的了。
那么长的时间,足够叶九把一切全都搞掂啦。
万俟戈排在最后一个。
说起来,“莫七哥”在平安街头,也算是有名有姓的“老大”,手底下常年有好几个小弟捧场,出来混了十几年,打架斗殴的破事干过不少。
然而到了维多利亚,见识到真正的“黑帮”,万俟戈才意识到,自己以前的十几年基本上算是白混了。
维多利亚这帮黑社会,那才真叫一个狠!
随时随地敢拿刀子捅警察。
人家这才叫“道上大哥”!
自己在平安的时候,就和过家家差不多。
如果郑彪那混蛋到了这里,估计很快就能出人头地。
当然,也有很大的可能,是被警察当场击毙!
富贵险中求!
既然想要混道上,那就不能太把自己的小命当回事。
万俟戈没有那股子狠劲。
这是与生俱来的,勉强不得。
眼看着五位“大哥”转眼被干翻,万俟戈简直吓得目瞪口呆,大脑完全一片空白,处于彻底死机的状态。
这,这,这怎么可能?
五个对一个啊!
怎么忽然间就全倒下了呢?
下一刻,叶九便站在了他的面前。
“不是,我,叶警官,别……”
万俟戈吓得魂飞魄散,扯着嗓子就大喊起来,浑身不可抑制的一阵乱抖,比最严重的疟疾还要厉害!
本来,万俟戈想要说的是“别打,我投降”!
但是,叶九没让他说出来。
因为他手里还死死握着半拉啤酒瓶,所以,理论上,叶九的生命安全依旧处于被威胁的状态,根据维多利亚的法律规定,依旧可以继续自卫。
“呼——”
叶九的甩棍再次扬起,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