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军事历史>少年杯酒意气长>第三五九章 图穷匕见

经过尉缭子与冯毋择长达一个时辰的唇枪舌剑,扶苏总算稍稍明白了两人的矛盾点,以及这个时代,大昭所采取的应对灾害的一般措施。

顺嘴一提,冯毋择其实应该应该叫“冯泽”。

至于他名字中的“毋”字,与“吕不韦”的“不”字一样,都是战国时代的人很喜欢给自己名字中间加的语气词,没有实际含义,所以其实他们的名字都是单字。

比如任不齐、韩不信、申不害、陈不古、吕不韦、萧不疑等,都是这么个意思,并不意味着他们是双字名。

冯毋择乃是廷尉冯去疾的族兄,两人同为上党郡守冯亭的后代。

一门两兄弟同时位列九卿的高位,冯氏作为大昭新贵,可谓显赫一时。

要详细捋清两人的矛盾关键,还是要从大昭的赈灾措施说起。

前面提到过,《昭律》有一项明文的严格规定,同时也是整个大昭军功爵理念的基本原则,就是“无功不赏”。

比如之前举过的例子,昭襄王时期关中大旱,百官请求昭王放开山河禁制,任由百姓入上林苑中取食。

昭襄王便以“无功不赏”为依据,果断拒绝了开放上林苑的要求。

史书上记载,关中饿殍千里,而没有一个人入上林苑取食的。

当然,这在我们看来属于写史之人的胡说八道了。

试想一下,你都要饿死了,还能因为官府不让你进上林苑,你看着那么多吃的在里面,就真的不进去吃了?

人要真的饿到了那个程度,那还不是见熊猫吃熊猫,见金丝猴吃金丝猴,谁还管你昭襄王还是昭臭王的?

真让我遇到了,说不定连你人都给你吃咯,真当古人是什么善男信女了?

昭人少有没有参加过战事的,家中谁还没个刀枪剑戟斧钺钩叉了,宰个把人玩儿一样。

而且这是关中啊。

真正的龙兴之地,咸阳周边,那是真能坐视难民饿死的地方吗?

真到了饿殍千里的程度,恐怕乱民早就攻占了没有城墙的咸阳城了。

实际上我们知道,为了应对旱灾以及饥荒,昭襄王以工代赈,率领民众开凿了数条贯穿关中的大运河。

此举不但解决了旱灾的问题,还顺便营造了关中的沃野千里,使得关中自此再没有过干旱和饥荒,可谓一劳永逸。

这比那些一遇到灾害就躲在自己的高墙中作秀般地向上天祭礼,然后开放御林苑之类的君主,不知高到哪里去了。

而此次为了应对蜀中大震,昭国自然是学习了以前的先进经验,也是按照昭律对于应灾的要求,同样选择了以工代赈的法子。

当然,以工代赈自然不是直接把所有人叫来做工。

饭都眼看没得吃了,饿着肚子谁给你干活?不造你的反就够给面子的了。

封建时代的平民应对灾难的能力是极为薄弱的,即便是在民众富裕程度居列国之首的昭国,一遇到大灾大害,百姓都是轻则破产欠债,重则家破人亡。

所以首先,在让灾民们干活以前,政府还是得先喂饱他们的肚子。

但是问题来了,不是不能无功而赏吗?

不要紧,先欠着。

而且不是百姓欠中央政府的,而是地方政府欠少府的。

少府根据各地上报的受灾情况,下发给各地一定数额的赈灾款,然后各地方政府再用这些赈灾款,结合自身府库的资金,来买粮,喂饱灾民们。

找谁买呢?

当然不是商人了。

别说是发国难财了,在大昭,商人们敢沾这种大宗粮食交易,那就是一个死。

地方政府同样是要找少府所辖的咸阳仓等官方大粮仓来购买。

有人或许会觉得,这不是多此一举么?

少府难道不能直接发给当地粮食吗?为什么要采取这样一个先给钱,再返回来购买的套路呢?

当然可以直接发粮了。

但这会面临一个很难防控的问题:贪污。

不避讳地说,即便是在小政府主义(没有冗官)、监管极严、违法成本极高的大昭,贪污也是一个极难完全防止的严重问题。

在赈灾过程中的每一个运输、分发的环节,都存在着一个令人深恶痛绝的东西:损耗。

在这里我们不做深入解释,只简单讲一下结果。

就是如果直接运粮,那么很容易就会给硕鼠们提供贪污的温床,而使用明码标价、条理清楚的铜钱交易,能够有效遏制贪污。

做完了填饱灾民肚子的第一步,接下来自然就是正式应对灾情的第二步:以工代赈了。

而冯毋择与尉缭子之间的矛盾,就产生在了这一步上。

众所周知,无论是政府还是给私企干活,一般都是先干活再给钱的。

干完活给钱能给得痛快,就是好公司了,在后世,有的单位拖欠工钱一两个月都是很正常的,这在战国时代更不是什么新鲜事。

而尉缭子所提出的,就是要让少府在百姓们还未干活之前,就发给他们工钱。

而且一发就是整整半年。

这不是闹呢么?

冯毋择怎么可能会答应这种“非分要求”。

少府是为王上司库的,又不是慈善机构。

扶苏刚开始听到尉缭子的古怪提议之后也颇感费解,但在稍稍思考之后,结合自己想要做的事,便明白了尉缭如此做的目的在何处了。

“这个钱,不能发。”扶苏先是做了个直截了当的决断。

冯毋择一脸理应如此,尉缭子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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