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穷人也有尊严
虽然是下策,可也是现实,社会底层的普遍现象。
有钱人把穷人逼迫得急了,不这么去做还能怎样呢?
赔钱然后等死?
赔钱之后,这一家人就无法活下去了,只能等死。
难道?这合理么?
还有!赔钱的后果是什么?那就是!以后有钱人只会变本加厉,欺压、羞辱穷人。
欺压你、羞辱你你有我什么法子?你砸我的车啊?你得赔钱。赔钱了!你就死路一条。
想要自尊、尊严,你就得付出代价。
不想付出代价?那你就不能砸我的车,你就只能忍受我对你的欺压、羞辱……
两条路你选吧!
反正!老子有钱人想怎么修理你们这些穷人就怎么修理你!
如果叶晨没有得到最全财神系统,还是以前的叶晨,穷刁丝一个,他哪里赔得起?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叶晨还是以前的叶晨,他还真的不敢砸余忠的车。
因为!他赔不起。
不能因为一时冲动而让自己倾家荡产,不能因此而害了一家人。
叶晨为什么只砸车,而没有打人?
是有原因的!
是因为余忠嘲笑、羞辱他:一无所有。
还有!余忠嘲笑、羞辱他:李艳芳是他睡过的女人。
叶晨在余忠的嘲笑、羞辱下,情绪失控才砸的车子。
他没有打人,没有对余忠怎样。
他只砸车,让余忠什么都没有?
你睡过的女人现在是我的女人,你已经没有女人了。你的奔驰大商务车被我砸了,你已经没有车了。现在的你!一无所有。
叶晨是在这种失控的情绪下,才砸的车子。
在叶晨天衣无缝的笔录下,警察也拿叶晨没有办法。
现在!事情很清楚:余忠不是无辜的受害者。相反!他是事情的起因。
事情是他挑起来的,结果车子被人砸了他反而变成受害者。
吃亏了!你就来找警察了,恶人先告状,倒打一耙。
都什么人啊?
这种人!就应该抓起来进行教育。
事实清楚,警察也只能把叶晨给放了。
随即!警察出去,去抓罪魁祸首余忠!
尼玛地!你还报警?你还好意思报警?
你这是报警么?你这是自投罗网!
人跑了?跑哪里去了?
跑外国去了也要把你抓回来!
更是让警方头痛的是:叶晨还没有做笔录警局来的时候,启亮律师事务所的首席大律师,全国闻名、著名的大律师张启亮律师,就打电话过来了。而且!还发了传真,把全权委托证书发过来了。
启亮律师事务所接受叶晨的全权委托,代理了。
警方都还不知道事情的具体经过,人家大律师一切都知道了。不管三七二十一,人家先来一通“普法教育”,把事情分析得很透彻。
事情就是这样地!你们警方看着办吧!
这这这?这个叶晨是个什么人物?张启亮大律师亲自为他出面?
这这这?这简直不可思议!
就在警方给叶晨做笔录的时候,板桥镇领导先后给警局领导打电话,反映叶群“闹事”的情况,要警方慎重对待这件事。不要把事情闹大了,激化矛盾而引起民愤。板桥镇方面,尽力调解,先把事情缓和下来。
警方要是稍微作出不利于叶晨一方的事,叶群那边很可能就会作出过激行为。说不定?就真的把余忠一家给灭了?
要是发生这样地事,大家都是吃不了兜着走。
也就在这个同时!李艳芳去了法院,告余忠诽谤、羞辱、报复她,要求余忠向她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精神损失费……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根本不是叶晨不愿意赔钱的事了,而是!一个很严重的社会底层问题。
穷人也是有自尊、尊严的!穷人的自尊、尊严怎么保护?
穷人不是来给有钱人欺压、羞辱、诽谤的。
穷人被有钱人欺压、羞辱、诽谤了怎么自我保护?难道?为了不赔钱就只能忍气吞声?
那么!只会助长有钱人的嚣张气焰,以后只会有更多地穷人受辱。
如此下去!社会不乱才怪?
叶晨去了法院,把李艳芳接了回来。
然后!就回家等消息。
爸爸妈妈那边,叶晨没有管。
现在!还不是叫他们回来的时候。
既然事情闹起来了,就得进行下去、进行到底。
不制造出一点影响来,还没有人注意你。
人微权轻,没有人吊你!
“完了!完了!完了!……”
警车在板桥镇范围内到处鸣叫着,追寻着余忠的下落!
余忠报完警后,就人间蒸发了。
现在!这个报警的“受害人”,警方找不到了。
到了下晚的时候,在村民的报警下才把这个报警的“受害人”找到。
余忠坐在山坳中的水塘边,一副要跳塘自杀的样子。
村民们看见他后都不敢叫他,生怕他跳塘自尽。
警察从两边包抄过去,直接将他扑倒。
不管你是想自杀还是坐在这里看风景,先把你控制住了再说。
“呜呜呜!我不想活了!”
“怎么不想活了?余忠!开的是两百七十多万的奔驰大商务车,多幸福的生活啊?”警察劝说道。
“车子是借来装比的!呜呜呜!”
“借来装比的?不是你的车子?”
“呜呜呜!”余忠哭道:“就算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