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言情总裁>禁宠,一等欢爱>【133】五年的分离,每分每秒的想念

“凌嚣!起床了,起床了,太阳都晒到屁股啦!”

“妮儿,来,给爷抱抱,就一会儿。”

“抱你个大头鬼啦,你知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

“今天是礼拜天。”

“啊,凌嚣你这个大混蛋,你居然把这么重要的日子都忘了,你太可恶了你……”

“妮儿,让爷抱抱,爷兴许就想起来了。”

“滚开啦你……”

“……”

咚咚咚--

三声有节奏的敲门声,吵醒了睡梦中的人儿,紧接着,便是林妈恭敬的轻唤。

“少爷,吃饭了。”

睁开眼,他同往常一样,第一件事便是摸向旁边,而每一次,都是空空如也。

又一次,她陪了他一整晚,他知道,她累了,要休息了。

唇角绽开弧度,他呢喃了一声“妮儿,好好休息,晚上见。”

五年,60个月,往仔细了说,应该是1823天了,但他知道,她从未离开过。

五年来,一向忙碌的他也练成了早睡的习惯,因为他知道,每天夜里,她都会来看他,抱着她,她会说,她想他,他不想让她等太久。

今天,是他们的结婚纪念日了。

其实,他想告诉她,他记得,他一直都记得,只可惜,他没来得及。

今晚呢?

她会不会生气不来见他……

修长的指摸向枕边,他取过那只精致的盒子打开。

一只淡蓝色的水晶怀表,里面镶嵌的是他们的照片,伸手打开,那支熟悉的调子倾泻而下。

这是他送给她的礼物,延续着爸妈的爱情。

放在唇边,他细细吻了她的照片,五年了,她的一颦一笑,从不曾在他记忆里抹去,日久弥新。

妮儿,晚上一定要来,我们的结婚纪念日,要幸福的过。

掀开被子,他迈步下床,半裸着上身,他走到衣柜前,取出那身崭新的黑色西服。

五年了,每年的今天,他都会穿这套西服,这是他们结婚那天的衣服,是她亲手挑选的。

套上衣服,他整个人又精神了不少。

楼下,老爷子一个人坐在餐桌上,两双筷子,两只碗,他没动,明显是在等着他。

自从一年前凌雪去了偏远山区任教,本就人丁单薄的凌家就越发冷清了。

虽然,五年前的那一天,凌嚣搬回了凌宅,身上的戾气也收敛了,虽然,从那时起,他再没跟他顶过嘴,但他知道,那是他的心冷了,人也疏离了。

五年了,他孤独了五年,也算是报应吧!

叹了一声,他看着凌嚣下了楼,坐到餐桌前,一言不发地拿起筷子,这是他已经习惯的相处模式。

用餐的时间是短暂的,很快,凌嚣便放下了筷子。

“你慢慢用,我出去一趟。”

听到他说话,老爷子脊背一僵,看了他半晌,他才回了一个字--

“嗯。”

他当然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但,有些话他也不得不说。

看着他要起身,他喊住了他“嚣子。”

动作一顿,凌嚣挑眉“有事?”

沉吟着,他叹了一声“嚣子,你年纪也不小了,林丫头……毕竟是走了,你……”

“还有别的事吗?”

他打断了他,两年了,他不是第一次提这个问题,可在他心里,有他的妮儿就够了。

这辈子,他只做她一个人的藏獒犬。

其实,老爷子又何尝不知道,今天的确不是说这话的好时候,但他老了,老了就更害怕孤独,他不知道自己还能有几年的时间,他想,看着凌家有后。

看着眼前这张愈发成熟的脸,他也只能叹一声,摆手作罢“没事了,你去忙吧。”

他知道,这不是着急就能解决的事。

‘嗯’了一声,凌嚣起身走了出去,没一会儿,迈巴赫便驶出了凌宅。

像往常一样了一束白玫瑰去了凌氏墓地。

墓地里,白色蔷薇枯萎了,那里,立着三座坟墓,一座是林沐雨的,一座是凌南与林沐晴的,另一座,是一座空坟,墓碑上,刻着他俩的名字……

也许是自欺欺人,他一直都不相信她已经走了,他想,他们会一辈子都在一块,哪怕百年之后,他们仍旧会在一块。

生生世世。

席地坐在墓碑前,他拿过事先准备的酒,倒满了两杯。

看着照片上的人,那是他少年时最喜欢的舅舅,现在,他要改口了。

举杯,他扬了唇“爸,你放心,我跟念念都很好。”

再没下文了,其实,他比谁都清楚,他不好,他没把她照顾好。

沉默半晌,他仰头干掉了那杯烈酒。

五年了,红酒变了白酒,那辛辣的口感,涌入胸腔的,是炙热,暖心,也暖胃。

苦笑一声,他端起地上的酒,一点点撒进了修砌整齐的大理石地砖上。

阳光下,那乱溅的酒汁晶莹剔透,像极了她的眼睛,那双眼睛,永远都是那么水灵灵的。

透过那酒滴,阳光被折射成了七彩的弧线,那里,有她的微笑。

多好!

妮儿,别急,等着我,等着我来陪你。

那一刻,我们将再不分离。

风,徐徐吹着,枯槁的蔷薇丛被刮地沙沙作响。

阳光,静静挥洒着,安静的乐章,在回忆里,细数着他们的点点滴滴。

唯有林沐雨墓碑前的白玫瑰,娇嫩地摇曳着,馨香着……

沉寂着,他的心脏,他的回忆……

……

安静一直持续到了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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