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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氏又悄悄瞥了一眼姜侍郎,眼珠子转了两转,道:“我来告状,只想要回自己的儿子,没想过要哪个人死,你不要胡说八道。”
沈雪摇头叹息道:“范氏,你还咬着华世子是你的儿子,可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你知道吗,你露出来的破绽太多,王爷和华世子不过是身在山中,一时不识山的真面目。你看看你,瘦成什么样子了,也就比骷髅多了一层皮,可是,你的脖子有点儿粗,与你这般瘦弱很不相称,还有,刚才我扣住你手腕的时候,你的脉动很快,非常快,快得几乎是我的两倍,你掌心很热,肤色蜡黄里带着些许的潮红,你能站在这里坚持到这会儿,我不得不佩服你的毅力,想必你也是真吃过苦的人。”
范氏一怔,闭紧了嘴,多说多错,不如不说。
信王在简少华的扶持下,坐回了雕龙圈椅,听着沈雪的话,身子前倾,问道:“小哥说得明白一点。”
沈雪微微躬身行了个礼:“回王爷的话,有一种病俗称大脖子,最明显的症状表现为人的体重在短时间内急遽下降,骨瘦如柴,伴随的症状有很多,心动过速,怕热多汗,低烧,紧张失眠,胃口好,眼珠突出,两眼怕光易流泪,脖子肿大,等等,病情严重的,心悸而死亦是有过。这些症状不一定同时发生,病的诱发因也很多,病从口入。很多病都是出于饮食不当。草民不是大夫,详情不明,王爷可以请资历比较老的大夫来做论断。”
信王不置可否。请大夫?才不能请,万一大夫的诊断和你小儿说的不一样怎么办。
沈雪嘴角勾了勾:“从范氏一双不长茧子的手可以看出,范氏是个养尊处优惯了的。可她瘦得出奇,而且伴有心跳过快、体温偏高、脖子变粗、两眼泪汪汪,我可以认真地告诉大家,范氏的消瘦是刻意为之,是吃药,且是故意吃某种不该吃的药,吃出来的。”
人群又是一片哗然。
前生,在军械学院,同宿舍有个女学员,因为体形偏胖而大吃减肥药。生生吃出一个甲亢,最后突发心室颤动送进医院,命是保住了,军校生涯提前结束。沈雪抬头望着一片片白云从碧蓝高空掠过,一缕缕苦涩从心底涌出。亲爱的同学。亲爱的战友,利器在手,才能攻守相宜,那些鸡呀猴的皮痒痒欠揍得很。
“关于大脖子病,大家可以多问那些有经验的老大夫。”沈雪敛了驰飞的心绪,淡淡道,“范氏这么做,原因很简单。无论什么样的案子,原告和被告出现在大堂上,体衰病弱孤苦无助的一方总是先声夺人。先得到主审和围观者的同情,反过来,身高体健有势力的一方,总被先入为主烙上欺压弱小的烙印。”
凉凉地笑着,“便像一开始侍郎大人问华世子,亲王抢民妇的儿子和民妇抢亲王的儿子,这两件事摆在一起,哪一件更令人信服。我听到了大家的议论,大家几乎一致认为,当然是亲王抢民妇的儿子。这就是人们由第一印象得出的结论。”
神态转为严肃,朗朗道,“而实际上,官员中有鱼肉百姓的,也有爱民如子的,平民中有诚实善良的,也有刁钻恶毒的。判断一个案子中原告和被告孰是孰非,是由双方提供及官府搜集的证据来做最后论断,不应该受到哪一方外相的影响,主观臆断也会闹出人命的。”
撇撇嘴,凉凉地笑,“我们南楚赫赫有名的信王,当今皇帝的血脉同胞,被一个妇人逼死当堂,这事传扬天下,是南楚皇室的丑闻,是南楚百姓的悲哀,南楚会被北晋、东越、西戎笑死。”
简少华的目光一直流连着沈雪,温软的欢喜又多了两分,沈五小姐与他所见识过的女子,大有不同。
范氏感到不妙,来自身体的不妙,心慌,气促,疲乏无力,她很想躺下来歇一会儿。竭力压下身体的不舒适感,范氏怒睁着眼:“七拐八绕说来说去,你又有什么证据说明简少华不是信王抢来的?”
侍卫丙气喘吁吁跑进来,把扛着的稻草人往地上一戳,抹了抹汗:“回禀王爷,回禀世子,这小哥要的稻草人,属下弄来了。”
沈雪围着稻草人转了一圈,频频点头:“做得真像个人,这草脑袋上还贴了眉眼五官,有趣,有趣。”呵呵笑起来,向信王拱手为揖,“王爷,草民可以继续向范氏问话吗?”
信王捋须,瞅瞅稻草人,转向姜侍郎:“姜侍郎,你看——”
姜侍郎几乎气破肚子,他这是少拜了哪座庙里的菩萨,招来这么一条狼崽子!信王就是故意的,明知道他根本不想让这狼崽子接着咬下去,还偏偏做出一副我唯你命是从的乖样子,太气人了!可是,那一双双眼睛瞪成了铜铃,他能不让少年继续问话吗,明知道少年再问下去,范氏绝讨不了好去。姜侍郎费老力地吐出两个字“继续”。
沈雪微微弯腰,凑到范氏面前:“范氏,你早些认了讹诈信王府的罪名,王爷仁德,不定放你一条生路,回家以后停了你吃的药,再活个十年二十年没什么不能的。可你非要作死,那你做了地府的鬼可别来缠着我,无量天尊,信王爷和侍郎大人两条命比你一条命,要多出一条来,大罗神仙那里都不会怪我的。”
范氏紧咬着唇,问我话,我不说,你能奈我何!
沈雪再次面向围观者,“范氏向天发誓说,她的话没有半句虚假,那好,我们就一起来回想一下她说过的话。范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