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两人一酒泯恩仇,不少年青人都觉得长松一口气。或许正如沐正峰所说,山民私下其实很团结。即便有什么冲突,大多都会有话事人或寨老出面调解。
真要把村寨之间关系彻底搞僵,在很多山民看来,也会惹山外人笑话的!
虽然不想承认,沐正峰很优秀。可两次接触下来,陆春也很清楚,为何陆晴菲看不上他,反而会对沐正峰一见钟情。道理很简单,沐正峰无论那点都比他强。
反观此时回到寨老院的沐晴菲,看到正在喝茶的阿爷跟一众寨老,自家阿爷也笑着打趣道:“丫头,舍得回来了?我还以为,你都忘了我这个阿爷呢!”
“阿爷,那有!我这不是回来了吗?你跟诸位阿爷喝茶,我待在旁边也不合适啊!你们先喝,我去换身衣服再拿点东西。嘿嘿,走了!”
打过招呼之后,随即又冲进住处的陆晴菲,只能听到一众寨老的笑声,却没看到自家阿爷苦笑摇头的样子。好在陆雄也没阻拦,毕竟明天就要离开了。
回到住处的陆晴菲,很麻利脱下身上的本族服饰,换上带来的牛仔服,拎着特意带来的吉他,很快又跑出了寨老院。看到这一幕,陆雄等人也是神色各异。
都是过来人,他们何尝看不出,此刻的陆晴菲,跟坠入情网的女孩没啥区别。只是一众寨老,对这桩姻缘有人看好,也有人担忧怕会剃头担子一头热啊!
当换了身衣服的陆晴菲,再次出现在聚会地点时。其它围坐在火堆旁的男男女女,绝大多数都坐在沐正峰附近。由此可见,沐正峰还真成了焦点。
等陆晴菲出现,众人焦点也很快转移。看到换了一身牛仔服的陆晴菲,很多人都内心都感慨道:“人好看,果然穿什么衣服都好看。”
身高将近一米七的陆晴菲,身高身材甚至于长相,确实令很多女孩羡慕。那怕沐正峰也觉得,陆晴菲这样的身材,确实有点天生衣架子的感觉。
“你们聊什么,怎么也不等等我啊!”
“晴菲,你怎么换衣服了?”
“难道我这身衣服不好看吗?穿牛仔服,方便一点。下午我都没看你们跳舞唱歌,这会你们是不是应该表演一下啊?这样的机会,可不多哦!”
“要不你来跳一个吧?我觉得,大家伙应该都想看。”
伴随陆小茹笑着打趣了一句,陆晴菲也笑骂道:“好你个小茹,有你这样坑我的吗?”
“这怎么叫坑呢?我也是给你表现的机会!要不,你给我们唱个歌吧?”
都是年青人,说话开玩笑也变得随意了许多。加上陆晴菲背了吉他,在城里读的还是音乐专业,很多人又知道,她唱歌很好听。这样的机会,怎么能错过呢?
有资格成为本族的百灵鸟,除了长的漂亮姿色出众外,唱歌跳舞也必须厉害。在本族人眼中,百灵鸟的叫声最为迷人。要是连歌都不会唱,算什么‘百灵鸟’呢?
本身就打算表演一番的陆晴菲,最后还是跟众人谈妥条件,那就是她唱歌可以,但其它人也必须表演节目。而接下来,她的歌声也确实得到众人的热情捧场。
做为观众的沐正峰,看着自弹自唱的陆晴菲,觉得她音色确实不错。甚至以她的条件,若有机会的话,也许真有机会成为一个不错的歌手或艺人。
只是对很多大山女孩而言,成为明星或许比读大学更难。看过她跳舞的沐正峰,也必须承认,眼前这个女孩确实蛮出色,确实有资格担任本当代的百灵鸟之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