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人数总算凑齐了。
苏艺满意地看着莫小鱼。
“你们这是从哪里拐来的?”长相俊秀,虽然脸上长了痘痘,但是青春期嘛,这很正常。
青葱岁月,总是伴随着痘痘度过的。
皮肤也水当当的,甚至不用怎么上粉
“捡到的。”
程修回答道。
可不就是捡到的。
“那你们运气可真是太好了!捡着学霸了。”
这孩子一看就是学霸级别的,看他身上穿的校服,还是音乐学院的。
音乐学院的学霸,最适合他们了。
“你是怎么看出人家是学霸的?”
“这还用得着看?就这一身的气质,说他不是学霸,谁信呢?”
气质?哪里来的气质,脸上两颗痘痘给的吗?
程修眨眨眼。
就见洛凌往前凑了凑,“让我来瞅瞅,这学霸的气质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让我也学一学。”
洛凌长相貌美,身材火辣,就这么靠近一些,就让莫小鱼有些脸红心跳了。
倒也没有太多旖旎的想法,就是因为大美女靠近,有些不知所措。
毕竟洛凌的美,太具有攻击性了。
“别吓着人家了!”程修将洛凌拉了过来。
“怎么会,我长得这么好看?”她只听说过,因为人太丑了,把人给吓到了,可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人长得太美了,也会把人吓到的。
“你好。”臧妍秀伸出手和莫小鱼握了握手,“我是臧妍秀,是队里的吉他手。”
“你好,我知道你。”臧妍秀也是他极为看好的一个歌手。“能够和你的吉他合作,我真是太荣幸了。”
“是吗?可我怎么看你的样子特别的平静呢?”波澜不惊的样子。
“这个,我天生如此。”莫小鱼淡淡说道,“其实此时此刻我的心情是非常激动的!”可是从他的外观来看,确实一点都看不出来。
“那我们的乐队有鼓手吗?”
“当然有鼓手。”臧妍秀指着洛凌,“我想我们的鼓手可能会是史上最美丽的鼓手。”
“洛凌当鼓手?”
莫小鱼有些惊讶,“她不是一个演员吗?”
“有谁规定演员不可以打鼓的吗?”
“那倒是没有!”它就是有些担心,程修是键盘手兼主唱,他是贝斯手,臧妍秀是吉他手,这配置在他看来,毫无疑问是顶级的,该不会配一个乱七八糟的鼓手吧。
如果是这样子的话,那就可惜了。
但是,想到刚刚洛凌那带笑的眼睛,要不要换一个人这一句话,怎么都说不出口。
“小样,看你这样子就知道你在怀疑姐的实力,秀两手给你看看。”洛凌径直走向架子鼓,拿去鼓槌就敲打了起来。
非常动感的节奏,一下一下地,敲得他们这些人都忍不住想要扭动起来。
等到鼓声停止。
莫小鱼的一双眼睛,都比平时亮了几分。
“姐,你果然很厉害。”
这节奏感实在是太强了。
“那是,姐要是没两下子,怎么敢帮程修的忙。”
她比任何人都更希望程修能够好。
她希望程修可以再火起来,倒不是因为挣钱多少之类的原因,就是希望他可以做他自己想做的事情,也希望那一次,他的节目被无端鸽了的事情,不会再发生。
当然这一件事情并不是程修说。这种事情说到底还是有些丢脸,程修巴不得将它掩盖的严严实实的。
只是程修受到邀请,要去表演节目的事情,她们这些大粉都清楚。
因为人数太少的关系,他们做不了多厉害的应援,但也有不少人买到了票,甚至还有人等在了门口。
他们那一天等了很长时间,也没有等到程修上台表演。后来才知道,主办方临时改变了主意,让另外一个年轻的歌手上台表演了。
他们这些粉丝都快气死了,但是能怎么办呢?
如果当时,程修人气足够高的话,主办方想要鸽了他的节目,也要看看情况再说。
而不是连通知都没有,直接鸽了——
“那个,我还有个问题想要问一下。”莫小鱼知道这个节目备受关注,很多歌手都在做准备。
他们学院不少人,都毛遂自荐去了。
比如说高哲,高哲看中了姜术那个乐队。
高哲也是贝斯手。他思考了两天,才选择了姜术的队伍。
因为目前姜术人气很高。
高哲也想借着这个东风出道。
“还有他们学院的其他人,也都各自选了队伍。”就是萧岚也去了。
她是键盘手。
“我们这个乐队,有臧妍秀,有洛凌,为什么会寻不到贝斯手?”
他知道程修如今的人气并不算高,很有可能会成为这个节目中的炮灰。
但是,这支队伍现在有臧妍秀和洛凌。
臧妍秀是时下人气颇高的女爱豆。好吧,或许她的人气有些虚,但是洛凌不一样,她的人气可是实打实的高。
有洛凌在,这支队伍的人气和热度就不会低。怎么会寻不到贝斯手呢?
“那是因为我并没有将她们也参加这支队伍的事情说出去。”苏艺也有自己的考量。
他也很清楚,有她们这两个女人在,他们队伍不会缺少了热度。
尤其洛凌,程修还要臧妍秀,这已经算是二次合作了。
自然更吸引他们的眼球。
这么一来,自然就会有不少贝斯手想要加入他们。
但是冲着热度来的,基本上都是想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