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千寻早早就起来收拾东西了,她的东西不多,只是一个简单的小包袱,很快就收拾好了,她在屋里静坐了很久,才出去。
等她出去的时候,白凌和老头都不在了,桌上压着一张纸条。
千寻伸出手,将压在桌上的纸条拿起来。
丫头,初出江湖,一定要记得好好照顾自己。
江湖人心险恶,不要轻易去相信任何一个人,也包括你身边最亲的人,往往最亲的人才是伤你最深的那个,凡事要给自己留一条后路,这是为师所能给你的忠告。
死丫头,人海茫茫要找一个人不容易,日后若遇到困难,去找一个带着绯色蝴蝶玉佩的人,你只要告诉他为师的名字,他一定会出手相助你的。
他也算是你的半个师兄,为师曾经指点过他功夫,他也像你一样是个难得的练武奇才,只不过,当时为师无心收徒,只教了他几招。
还要特别谨记,非常重要的一点,不要轻易显露出你的真功夫,免得招来杀生之祸,为师知道你武功了得,但你要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下面是非常重要的一点,赶紧滚吧!你知不知道,这十年来,每天教你武功,有多麻烦,你知不道照顾你这丫头十年有多辛苦,现在终于好不容易过了十年,终于可以解脱了,你就赶紧滚了吧!以后,没事少回来打扰我老头子清修。
看着看着,千寻早已泪流满面,哭着哭着却又忍不住笑了。
死老头,也不知道是谁每天帮他洗衣服煮饭,搞不清状况,到底是谁照顾谁。
千寻一抹脸上的泪水,将字条收好,拿起包裹,转身走了出去。
满园的瓜果,绿油油的一片。
这里的每一颗花果都是她亲手种下的。
这里的每一个角落都遗留着她的身影,就是在这个地方,日复一日,练功,种菜,和白凌玩耍,和老头子斗嘴。
这个地方充满了欢声笑语和回忆。
泪再不知不觉间又落了下来。
这里有太多的回忆,早知道会有离开的这一天,却没想到会有诸多不舍。
又不是生离死别,她又不是一辈子不回来了,干嘛弄得跟生离死别似的,只要她愿意随时都可以回来啊!
千寻深呼了一口气,一直往前走,直到走到小桥上,才恋恋不舍的回过头,认真的看着这个居住了十年的地方,轻声说。
师父,再见了。
白凌,再见了。
养育她十年的地方,再见了。
再见了。
一个月后。
颜凤国
经过一个月的长途跋涉,历经千山万水,千寻终于从死亡之林走到一个热闹的大城市。
她原本是想要回天龙国,却因为迷糊,走反了方向,来到了颜凤国。
凤凰城
一路走来,千寻走的是山林小道,吃的是野果,干粮,偶尔也打打野外,好不容易来到大城市,首要任务当然是要大吃一餐。
千寻拦下一位从身旁经过的妇人,甜笑着问,“这位大姐,请问一下你知不知道这里最大的酒楼在哪儿吗?”
妇人看到千寻的脸,像碰到瘟疫一样,恐惧得退后几步,一溜烟,瞬间跑得没影了。
千寻嘴巴张成了^o^型。
周围的人都在偷偷的看着她。
千寻合上嘴巴,眨了眨眼睛,伸手往脸上一摸,原来是忘记带面纱了,怪不得那名妇人逃得比猴都快,难怪,一路走来,好些人对着她指手划脚。
千寻怒,双手叉腰,背脊挺直,怒视众人,“看什么看,没见过丑女啊!”丑女又怎么样,她长得丑碍着他们了吗?
“切…”众人一片嘘声,各自走开。
千寻抿了抿唇,轻哼一声,敢看不起她,等着瞧,仲有一天她就要用这张丑脸,让天下所有美男拜倒在她石榴裙下。
见没人理会她,千寻自讨了个没趣,干脆自己去找,在她心里,吃饭大过天,吃饭皇帝大。
当千寻看到龙飞凤舞、金光闪闪的凤凰楼三个大字的时候,她知道已经找到吃饭的地方了,就凭着那四个金灿灿的大字,里面的东西也不会难吃到哪儿去吧!
这样想着,千寻倒是兴高采烈地走了进去。
十年里,千寻不仅厨艺出色,连自己的胃口也养刁了,普通的食物根本入不了她的法眼,为了能吃上一顿可口的饭菜慰劳自己一个月以来空虚的胃,当然要吃全城最好的酒楼,而这凤凰楼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千寻伏在柜台前,低头看着算账的掌柜道,“掌柜的,我要点你们凤凰楼最出名的菜,麻烦快点,我肚子好饿。”
“好嘞,小……”掌柜的从账本上抬起头,看到千寻的脸,动作、表情同时一滞,千遍一律的职业笑容在他脸上定格住。
千寻半眯着眼睛,伸出一根手指在掌柜面前晃了晃,“掌柜的,掌柜的……”
“呵呵…姑娘方才要点什么?”掌柜不愧是见过世面的人,不留痕迹的将刚才的不应该出现在脸上的表情掩去。
“给我上你们凤凰楼最出名的菜,麻烦快点,我肚子好饿。”千寻收回手指,将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对掌柜方才的举动恍如未觉。
“好嘞,姑娘请这边坐,马上就来。”
千寻不顾大堂上向她瞟过来的目光,在一个角落坐下,一边自顾自倒起茶水来喝,一边打量着形形色|色的‘江湖人’。
“你们有没听说,武林盟和天下第一邪派扛上了,武林盟主陌孜冉召开武林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