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妖怪哥哥我成仙了>第九十六章 葳蕤山

林书将古铜色的面具摘下,挂在了马车木壁的钉子上。

她们四目相对,时间似乎也静止了,忽地尚漠兮倒抽了一口冷气,终究是受不了肩膀处的疼了。

“别动。”林书轻轻握住她的肩膀,俯视着看她,额前的两处刘海垂下来,只差三寸就能触到她的脸颊:“你受了重伤,我带你去葳蕤山。”

“葳蕤山?”尚漠兮轻轻说出这个名字,对着他的表情写着疑问。

“我师叔在葳蕤山,她一定可以救你。”林书说完,便有几只萤火虫凑了过来。

借着光亮,林书给她倒了一杯水,那杯子的形状极其可爱,像只小鸟似的,杯子沿有处突出了尖尖的嘴,林书伸手在她的脖子下轻轻一抬,抬高她的上半身,然后用带着漏出五指的黑手套给她喂水,极为的温柔和小心翼翼。

喝了水,尚漠兮重新躺下,看着那么多萤火虫,禁不住笑:“我第一次见萤火虫,真漂亮啊。”

林书抬手,拽下了车帘,小小的四方窗口露出了极为清澈的月亮,这个角度像极了牢中赏月,可心境却大不相同了。

“你的眼睛好了吗?尚漠兮在看月亮,同时也在看仰着脸赏月的林书。她发现他的眼睛比从前明亮,且真实地转动着。

“好了。”林书浅浅地答了一声,复又看向有些激动的尚漠兮,这丫头高兴过了头,竟是流出眼泪的。

“真好。”她的声音带着哽咽,继续在他耳边说着:“不带面具多好看。”

尚漠兮总是不吝对他的夸奖,却不知道表面风平浪静的他有着多么温柔的一颗心。

“你还会丢下我吗?”没有林书在身边的日子像是生活没了指望似的,尚漠兮觉得自己没出息,可有甘心情愿忍受那种思念的痛。

林书没有回答,下一秒,尚漠兮紧紧抓住他的手腕:“我们不能去葳蕤山,要回去救林景霞的,他遇难了。”

林书表面平静,可隐藏在心底的情绪翻涌于狭长的眼眸之中,扯得他眼角微微红肿。

看着这样的林书,尚漠兮的手指紧紧攥着,长长的指甲嵌进肉里,她似乎感到湿湿的血黏糊糊地钻了一手。

“你腰上的衣服是林景霞的么?”

林书点点头,想起林景霞说的话:林书,你别以为我抛出内丹是为了你为了尚家那丫头,其实我谁也不为,我觉得我死之前看看山河大川是多么无比畅快的事。

林书知道以尚漠兮的性格若是知道林景霞为了救她不惜损坏自己的内单,一定会愧疚终身,所以,他不能说。

林书将白色血衣从腰上解下,静静与她相对,轻轻地说:“从前总是嫌他麻烦,总是叫她别总跟着我。”

林书的嘴角是笑着的,可那双狭长的眼睛却蓄满了泪水,他的伤心她是懂的,她懂是因为,她失去了闲生。

虽然与闲生相识不久,可对尚漠兮来说,闲生就是她最亲的人了。

最亲的人离去,胸口如同被人重重地砸了一拳,然后满身满心的孤寂从遥远的天际猝不及防的砸下来,砸得你遍体鳞伤。

林书笑到最后,两颗泪珠滚滚而下,然后他将拿着血衣的手伸出了窗外,衣衫被窗外的风吹动,像个跳舞的小孩。

“游历山河吧,景霞,愿你下辈子生在一个平凡人家,永不做妖。”

林书抿了抿唇,重重地呼出一口气:“别怕,你先睡会,到了葳蕤山,我叫你。”

“好。”尚漠兮说完闭上了眼睛,她没有睡意,如此痛快的答应,是因为她知道,他们彼此都需要时间单独呆一会。

半个时辰后,马车行在葳蕤山的地界。

葳蕤山位于江南的富庶之地,因为草木葱茏取了这么一个名字。

林书摇动尚漠兮,这丫头却睡的很沉。直到他轻轻唤了几声她的名字,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才发现她高烧不止。

林书迅速地抱起她,待到马车落在葳蕤山的山顶上,迅速地抱她下去。

师叔林萧等在门口,看到那辆无人驾驶的马车,御剑而上,等到林书出来的时候,与他打了个照面。

林书第一句话就是:“师叔,快,带她进入冰室。”

冰室是师叔发明的,呆在冰室可以让时间的流速和血液循环变慢,对于中毒的人是个很好的去处。

而林书带她来葳蕤山,很重要的原因是神兽甪端的血可以给她解毒。

但很不巧,甪端在今日产子,身子极其虚弱。若强行割她的角,啪她会有生命危险。

尚漠兮被送进冰室,林书缓缓关上冰室的门,与师叔并肩走出室外。

葳蕤山海拔两千米,险道环生,且半山腰就有云彩相绕,站在山顶,俯瞰山下,只能看到升腾而起的雾气,葳蕤山像个人间仙境一般。

“前几日,我去仙界了,仙界正在忙着推选新的仙主。”林萧不带任何色彩地继续说着:“所以,没人理我,根本不相信,人间还有几万年前的所谓的魔。”

“正是因为天界,水族大乱,林玉清才能有隙可乘。”

林萧摇摇头,侧眸看林书:“不要想的那么悲观,自古邪不压正,你师傅蹦哒的再厉害还不是两脚着急拉屎放屁。”

“师叔的语言功底总是这么的诙谐凑趣。”林书摇摇头。

林萧虽说是他师叔,大了他一百多岁,可样貌举止是十几岁的小姑娘模样。她用肩膀推了推林书,扬扬眉:“屋里那个,你对她有意思?”

林书红了脸,反驳道:“师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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