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姜姐是真费了心的。
合同里面条条款款,姜姐都用心争取过,要不然,那天姜姐也不会那么着急毛慌,急着要来公司。
合同内容最大的改变,就是明确了杨绫和公司的分成比例,由三七调整为七三。
正好彼此来了个颠倒,简直一步登天,和新人时期天差地别。
这也就是说公司以后,在她的劳务费用里只占据有三成比例,抽成少了一倍还多。
再高等级的合约,就是一线艺人的八二或者九一分成。
杨绫目前还达不到这种标准,她后面要走的路还很长,一个性格稚嫩就得卡她好几年。
现在的杨绫,人气是高,但她的性格,跟那些网红有些像,关键是端不起大明星的架子。
林之翰大前辈目前就是九一分成,他的人气也是顶尖,外界各种邀约薪酬,给开的都是天价。
虽然现在人气有下滑趋势,但相对的公司对他的投入也少到了几乎没有,甚至还因为他的知名度,而获益良多。
有这样的一个好名声前辈在公司里,对公司无论名誉还是外界资源,或者吸引新鲜血液来说,都是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