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之后,我拿着一张皱皱巴巴的稿纸,上面只有五百六十七个字,我一个字一个字数的。倒不是无聊,而是觉得这可能是我这辈子遭遇过的最羞耻的事了,以前我自诩在写作这件事上是很有天赋的。
何平看了我的稿子,笑了笑没有说话,然后他拿起笔修改了几分钟,把稿纸递给了我。
稿纸上的字数没有什么变化,只是内容早已面目全非,比起我那几百个干涩、别扭的文字,他写出来的东西就像是摆在街边的蒸笼一样,你都不用靠近就有一种一尝为快的冲动。
那天何平让我第一次意识到文字除了有文学性,还有商品性。
摘自《激荡四十年——何平传》第三章因他而改变的人生:人物北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