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三个大人一个孩子竟然有这么多需求。虽然没有抱怨的意思,但所有事忙完已经是很晚很晚的晚饭时间了。
张黎明和屠德满翻箱倒柜,将各自的衣服匀了出来——屠千秋在国外时最爱做的就是朝家里要人民币、给父母买上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光是衣服——按照屠德满的话说,“你给我们买的比我们十年的新衣服都多”,即使一个人的份匀给两个人穿还是绰绰有余。
衣服、毛巾、洗漱用品、餐具椅子、房间分配……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好几个小时,当所有人围坐在餐桌上时,一肚子的话都就着整整三只炖的软嫩的鸡吞进了肚子里。
以前,屠千秋的家真称得上“地广人稀”——一家三口,一个常年出差,一个在学校从早上七点呆到晚上十一点,剩下的一个还贴身跟着披星戴月的学生,拥有四间卧室、三个卫生间、和一大一小两个露台的房子硬生生被冷落成了寂寞的旅馆;而就在今天,两层的公寓阁楼才有了几分“家”的感觉。
“今天奇迹可幸福了。”
张黎明将桌上剩下的骨头放进塑料袋里,才放在地上就被眼睛闪亮的小狗拱的散成一摊,几乎把堆在椅子边的空啤酒瓶撞倒。
只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谈话的兴致。眼看小小的宋明泽吃饱了就开始犯困,觉得不舒服就开始蹬腿,几乎撞翻一个碗,赵贵芳赶忙将孩子带到了阁楼,拉着屠心奉给宋明泽准备热水洗澡。当餐桌安静下来时,所有人都下意识的严肃了起来。
“我先解释一下和那个光头有关系的。”
屠千秋终于将目光从奇迹身上移开,有些疲惫的模样叫人觉得不安:“刚开始很简单,我搭他的顺风车,杀了几个怪物,然后就见到了你们,没什么好说的。重点是接下来的部分。”
“要是我让那女孩死在那事情就不会那么复杂了。你不知道那时候他的眼神……就是认定了要黏在我身边,要我像养自己的孩子似的把他的女儿救活、养大。”屠千秋怔怔的盯着自己的水杯,“他可以为了自己的孩子干坏事,我也可以为了我的……总之,我想办法让他看见了一些……幻觉,就是从来都没发生过的事。”
说到这,屠千秋似乎有点不好意思,犹豫了足足一分钟才继续:“如果他没起什么不该有的心思,那些幻觉连噩梦都算不上。”
“你给他看的是什么?”屠德满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呃,你还记得我高中毕业的时候,你和孙叔叔带我自驾去西藏吗?布达拉宫里面你还有印象吗?有些……人体艺术品——我肯定不会真的去做,实在是太折磨人……”
“重点?”
眼看实在捱不过去了,屠千秋叹了口气,脸上带着视死如归版的悲壮。
“人皮唐卡,你还有印象吗?”
屠德满愣了一下。
“我让他看见,我剥了我自己亲妈后背的皮,刻上了些符号,挂在自己屋里的墙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