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总是当事人已经忘记了,而旁观者还记得清清楚楚。【92ks. 】而乐乐就是夏之时要一辈子记住的好朋友……
五月很快结束,六月开始了。
六月十号,是个惊心动魄的日子。
下午夏之时躺在床上,悠闲地看着书。
宿舍门开了,乐乐一幅小人得志的模样,乐呵呵地走到她床边。“嘿,妹子,我帮你出气了。”
“什么气啊?”夏之时完全不知道她说什么。
“就是那个混蛋宋维明的事情啊!”乐乐急了。
“啊?哦,他啊?我都快忘了,怎么了?”都十几天过去了,夏之时都快忘记那次的事情了。
于是,乐乐充满自豪地和她讲述了经过。
自从夏之时告诉乐乐宋维明侮辱她的事情后,乐乐就记住了。她是学生会的干事,所以和其他系的人也熟络。因此搞到宋维明的个人资料很容易。
摸清楚了宋维明的每天动向后,乐乐终于在今日行动了。
最近宋维明和林鸣枭2个人一直在忙一个课题。而这个课题研究是宋维明提出和组织的。一开始这个课题是有几个人一起做的,后来,其他几个人因为各种原因放弃了,只留下了宋维明和林鸣枭这对老友继续埋头苦干。
宋维明为了这个课题甚至都放弃了最后几个星期的课,一直在上课时间在图书馆忙活,让林鸣枭听课,回去再给他授课。
于是这天,乐乐坚决要求夏之时去上课,自己则消失了。在课堂上消失的她,其实去了图书馆。
为了掩饰自己,她甚至还戴上了一副比林鸣枭还不堪的平面眼镜,穿的是另一个宿舍一个外号“花妞”的人的衣服。
图书馆的人很少。
她坐到了宋维明对面。后者因为忙于写东西,根本没有注意到她。再加上她今天的打扮过于大妈,所以更加不能吸引人注意了。
装模作样地看了一会儿书,然后瞅准宋维明去厕所的时间,抓过宋维明的稿子,运用她在学生会学到的筛选简历的方法迅速筛选了一番,挑了最重要的几页拿走了。
然后,她慢悠悠地去复印区,把这几张纸复印了一份,放在包里面。然后,慢悠悠地走了回来。果然,已经回来的宋维明已经快疯了。
他,那双漂亮的桃花眼甚至出现了一些血丝。
“你怎么了同学?”乐乐假装关心地问。
“我的一些研究稿纸不见了。”他头也不抬地说。
“真的吗?刚才看见一个男生把你的稿纸给拿走了呢?”她慢吞吞地说。
“真的?!”宋维明激动地说,“同学你记得他长什么样么?”
“啊……戴着副很厚的黑框眼镜,我不知道大概多高,但是个子挺高。”乐乐比划了一下。
“鸣枭?!”宋维明惊讶地说,“那小子怎么翘课跑来这了?”
然后,乐乐幸灾乐祸地看着宋维明跑出图书馆,去找林鸣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