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草根律师也有春天>第176章 一言不合就开打

次日下午,王川早早的来到了一中院,进入审判区找到了第十法庭,见门开着他便走了进去。

“您好,法官。我是盛世公司的代理人。这是我的手续。”王川说完,将委托手续递给了面前的中年男法官。

“你们不是交过手续了吗?”法官接过委托手续,看了他一眼。

“我刚拿到律师证,现在以律师的身份进行代理,之前是以实习律师的身份代理的这个案子。”王川急忙解释道。

法官看了看手续道:“这个案子的材料我看过了,你们的证据不够充分啊!员工去世后,公司才给上的社保,虽然发生在同一天,但是时间上还是有先后的。”

“法官,我不这么认为,员工入职后,法律规定公司只要在三十日内为其缴纳社保就不算违法,是这样吧?”王川道。

法官点了点头,看着王川。

“现在的问题是公司上社保和员工入职之间存在一个空窗期,我说的极端一点,即便是公司的行政人事人员反应再快,也得等员工入职后再上社保吧!

员工入职就倒地身亡了,公司肯定来不急给他上社保,就算是现场做社保增员也得需要时间吧。

社保增员需要时间,社保中心就可以不支付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这显然不和情理!“

王川昨天绞尽脑汁,脑细胞都死亡了好几百亿,想了一下午没有其他更好的理由,只能硬着头皮这么说了。

仔细想想,那些没理搅三分的人真不简单,没有逻辑愣是说出一套自己的逻辑,还让人听着好像是那么回事真不容易啊!都是大神级的人物!

“你说的事呢有点极端,但是听起来又挺在理的。但是我们是法官不是村里路边的大妈,判案子要有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法官道。

“是呀,公司补缴了社保费用了,社保中心应该支付相关费用啊!”王川狡辩道。

“不,你理解有问题。第六十二条所说的是‘补缴后’,由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新发生的费用’,‘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职工,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

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法官耐心的解释道。

“嗯,明白了。”王川点头道。

按照法官的解释,员工的工亡费用应该由公司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标准支付。

“既然明白了,您们撤诉吗?”法官的意思很明显,既然知道必输,还不麻利儿的撤诉,省的我下判决,怪麻烦的。

“不撤!公司的意思是要打到底,虽然我也知道您不可能支持公司,但是客户的老板就是这么决定的,我只能坚持到底。您出判决吧!”王川一脸的无奈道。

“哎!真搞不懂公司是怎么想的,好吧。你们回去等信儿吧!”法官下了逐客令。

王川将代理词交给法官后,麻溜的“滚”出了法院。

其实他也知道,自己是没理搅三分,说出来的话都是违心的,法院不可能支持自己一方,但是田总将案子委托给了所里,自己总不能一屁股坐到被上诉方那头调炮打客户吧!

下午四点多,王川回到了所里,将法院谈话的情况告诉了牛主任。老牛同志什么都没说,让他回去等法院的消息。

次日一早,王川比平日早起了半个小时,收拾利落后,提着包直奔地铁站,然后换成公交与郑毅一同杀奔密云法院。

吴哥昨天就回到了老家密云,与王川约好了今天早上九点半在法院门口见。

当王川走进法庭时,被告还没到。这次来旁听开庭的不仅有吴哥,还有他大哥及一老二少三个女子,看样子三个女子应该是他大哥的媳妇和两个女儿。

上面的法官是个女子,身体显得有些单薄,戴着一副眼镜,显得文质彬彬的,说实话不像法官,倒像是个大学生。

“小李,你去催下被告,马上要开庭了。他们怎么还没到。”女法官对着身旁的小书记员道。

小书记员出去后不一会儿带进来三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各个膀大腰圆,一脸的戾气,本来嘛打官司原被告哪有一个脸色好看的,又不是进民政局领结婚证!

“你们谁是被告?”女法官问道。

“法官,我们都不是,我们是被告的儿子。我爸身体不好,来不了!让我们来替他打官司。”其中一名壮汉道。

“身体不好,前两天我还看他爬山呢!”吴哥的大哥心里有些不痛快道。

“我爸爬不爬山跟你有什么关系。今天来的人多,给你壮胆了哈!”一个年轻点的壮汉阴阳怪气道。

“他就是不敢来,等法院判了,我看他怎么说!”吴哥的大哥不依不饶道。

“你个老棺材瓤子,我看你是活得腻歪了,人多了不起啊。”说着,壮汉向前凑了过来。

“这里是法院,大家有话好好说。”郑毅劝道。

“好好说,你是这老东西的律师吧,一看就不是好东西。”壮汉越说越气,上去就是一拳,郑毅一看不好一侧身,壮汉皮锤般的拳头正打在他的肩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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