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清风的样子明显将这个王福仁又吓了一跳,有些畏畏缩缩的说道。
“我怎么敢跟你开玩笑呀,老大。我们真的就是金烨城的居民。旧世界以前我就是里金烨城天辉小区的保安。”
“天辉小区。没错,金烨城里是有一个天辉小区。”
夏清风听说过,还是一个档次不低的小区。而且离自己家也不太远。
“那你赶快说金烨城离这里有多远,在什么方向?”夏清风又再一次追问到。
他现在已经相信这队拾荒者是从金烨城出来的。那么也就是说自己离家已经不远了。想到这里他的心跳不由得加速。
“那边就是金烨城,离这里只有十几里远。我们远了也不敢出去呀。”
王福仁指的方向是西南方。夏清风听了他的话,顺着他这手指向那个方向看去。一时之间,没了其他的动作。
他的内心一时间百感交集。没想到自己绕路绕的居然已经绕过了石江城。阴差阳错的已经走到离自己家这么近的距离,自己居然都没有认出来。这也太反转了吧。
一想到自己的父亲,自己的母亲,还有未婚妻沈思雨。他的眼角不由得有些湿润,他有些害怕。
先前自己一心要赶回家,不管不顾。甚至抛下了黄丹城。可现在到了离家这么近的地方。他才发现自己害怕,自己真的害怕。怕回去以后得到的是坏消息。
近乡情怯,这种感觉不是离家的游子,是没有办法体会的到的。
这时候王富仁看着夏清风也猜出了个大概。看得出夏清风是要去金烨城的,这样一来他的心也一下子活泛了起来。
这夏清风明显就是一条大腿。既然他要去金烨城。那要是自己能够给他一点点帮助的话,是不是以后就可以跟在他的手下。
末日废土里,幸存者们并不是那么好混的。也并不是说只是简简单单的弱肉强食,丛林法则。
强者是不会无缘无故的包容收留弱者。在这个世道中,谁不想能够抱上一条大腿?能够有一个强硬的后台。
可你如果没有机会,如果没有门路,大腿是不会搭理你的。
而现在王福仁看到自己面前就有这样一个机会。于是将眼睛看向旁边的李海。
李海是个哑巴,但心思绝对活络。不要看外表长得猥琐。但能够在末日生存下来,并且能够觉醒能力。这都证明他的生存能力一点都不比王福仁弱。
就在两人已经达成共识。王富仁张嘴想向夏清风说什么的时候。
“啊……”
突然后面传来一声惨叫。几个人立刻扭头向后看去。
“熊虫!”不知道哪个幸存者失声惊叫了起来。
一直五米多高的成年抱颈虫熊虫。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了幸存者们的后面。
而且一出现就对一名幸存者发起了攻击。这名幸存者手里端着一只破旧的步枪。注意力全看在夏清风这面,根本忘记了防御后面。
被这只突然出现的熊虫一巴掌拍在地上,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
这声惨叫刚刚响起就戛然而止。众人回头后,看到那名可怜的幸存者,上半身已经被熊虫一巴掌拍的向下,几乎和下半身成了90度的。一个脑袋也被拍的像烂西瓜一样四分五裂,死的不能再死。
杀死了一个人的熊虫,见到了鲜血。更加激起了它的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