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反对宋廷“仅令自守以待敌,不敢远攻而求胜”的消极防御战略,一贯主张积极进攻,以夺取抗金斗争的胜利。他是南宋初唯一组织大规模进攻战役的统帅。岳飞幼年丧父,由母亲养育成人。传说其母通过在他的背上刺“精忠报国”四个字,让他铭记国仇家恨。曾经拜周侗为师学习武艺。 1124年21岁从军为宗泽部下,屡建战功,尝以八百岳家军大破万五金兵,声名大噪。历官御前忠武统军、鄂州驻答诸军都统制使、河阳等三镇节度使。
在1126年靖康之变,金兵攻破开封,北宋覆亡。1134年,岳飞首次伐金,收复襄阳、信阳等六郡。1136年再次北伐,占伊阳、洛阳,后因孤军作战而被迫撤回鄂州。岳飞在这次北伐中壮志未酬,写下《满江红》。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为什么这首词第一句就写“怒发冲冠”,表现出如此强烈的愤怒的感情?这并不是偶然的,这是作者的理想,与现实发生尖锐激烈的矛盾的结果。岳飞在少年时代,家乡就被金兵占领。他很有民族气节,毅然从军。他指挥的军队,英勇善战,接连获胜,屡立战功。敌人最怕他的军队,称之为“岳爷爷军”。岳飞乘胜追击金兵,直至朱仙镇,距离北宋的京城汴京只有四十五里了。金兵元气大伤,准备逃归,还有不少士卒纷纷来降。岳飞看到这样大好的抗战形势,非常高兴,决心乘胜猛追,收复中原。就在这关键的时刻,当时的宰相秦桧,为了和金人议和,一日连下十二道金字牌,令岳飞班师回朝。岳飞悲愤万分,说“十年之力,废于一旦!”。
岳飞在大理寺狱中被杀害,不过宋代史料,并无“风波亭”的记载,时年39岁;岳云和张宪被斩首。岳飞的供状上只留下八个绝笔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秦桧把岳飞看成是他投降阴谋的主要障碍,又捏造说,岳飞受诏逗留,抵制诏令,以“莫须有”的罪名,将他害死。岳飞被害时,才三十九岁。
世人都因为喜爱岳飞,而厌恶害死了他的秦桧。可是事实上,宋高宗耽心如果岳飞取胜,可迎徽钦二帝回朝,宋高宗天子地位可能不保。二则是,为讨好金人,以利和谈。
岳飞由于深受重用而干涉高宗立嗣的问题。高宗本人无后,而岳飞屡次上书建议高宗为社稷安定着想早日立嗣,犯了高宗的忌讳。岳飞用十二道金牌才被召回更显得拥兵自重。所谓“莫须有”罪名是指其拥兵干涉立嗣,不需要罪名就可处死。所以秦桧的行为,可以说是宋高宗一手指示的。而母亲,则就是岳飞。